2015年财税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6-04-01 00:00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2015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充分发挥财税职能,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着力改善民生事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助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2207043万元,增长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2589万元,增长3.9%;上划中央“四税”收入1084454万元,增长11.9%。减除杭州湾新区和庵东镇,我市实现财政总收入1393491万元,增长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7038万元,增长2.0%。我市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136616万元,负增长56.1%。我市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费941529万元(含五险),增长0.6%,其中税收收入567022万元(含契耕两税),负增长4.3%;社保费等其他各项收入374507万元,增长8.9%。全年我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2524万元,增长5.5%。

  一、坚持依法治税,组织收入稳中有进

  积极应对持续下行的经济形势,坚持大局思维,凝心聚力抓收入,确保新形势下收入水平平稳增长。

  1.持续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组织实施《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事前确认,即时办结,事后监控”管理模式,实现业务流程的优化和岗位职责的标准化。强化重点税源管理,确定815家四级重点税源企业,完善管理办法,制订落实专题分析制度,提高预测分析水平。加强税收基础数据质量管理,严把数据入口关,建立纳税人基础数据动态管理机制。积极配合参与宁波市局业务流程再造信息化系统建设,做好业务比对、数据清理、业务培训等核心征管系统上线准备工作。深化社会综合治税,不断完善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协同国税实施同步同标考核;委托国税代征地方税费,优化征管资源,提高征管效率。加强风险监控管理,通过建立风险识别模型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化解纳税人涉税风险,全年共推送风险项目十九期,完成风险管理全流程1945户,累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等6350万元。

  2.加强各类税种专项管理。开展营业税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调查摸底,确保税款应收必收。推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加强高收入者征管,强化重点股权转让、上市及拟上市公司高管、限售股转让等个人所得税管理。以“以地控税”软件上线为契机,比对国土土地、房产资料,强化土地使用税征管。规范房地产税收管理,推进房地产税收征管一体化软件应用及完善工作,全面推广存量房评税系统。有序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全面对经营性不动产转让实施土地增值税清算,规范征收管理公平、公正及合理,全年共完成15个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

  3.加强管评查联动管理。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税收执法质量,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查深查透案件疑点,提高案件执行成效,增强稽查威慑力,全年完成重点检查案件100件,查补税费、滞纳金及罚款1569万元。有序推进纳税评估工作,稳妥推广应用“监控式评估”,探索实施“主辅评制”试点,制定出台《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完善纳税评估标准体系建设,完成8个原有行业纳税评估标准的修订工作;全年完成评估745户,入库税费、滞纳金4955万元。完善以风控为龙头的管评查征管体系,全年共收到798条征管意见,均及时响应,成效显著。

  4.深入开展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制定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计划,拓展执法督察覆盖面,重点开展3次专项督察,1次集中检查,形成以分局内审、专项督察、集中检查“三位一体”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体系。梳理确定财政地税权力清单198项,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范围,确保依法履职。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完善落实司法执行环节清理欠税联动协作机制,启动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与国、地税部门税费征缴三方协作机制,共接收并下发各分局法院案件通知201件;在《慈溪日报》发布欠税公告两期,涉及欠税5万以上户数为121户,金额达4294万元。规范欠税管理,组织实施清缴欠税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共清理欠税2333户,入库欠税6094万元。

  5.积极推进非税收入征管。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监管,严格实施《非税收入操作规程》,强化非税征缴信息系统监管,落实待确认款项通告机制,督促部门健全核算和对账管理,确保收入及时实现。加强重点执收单位督察力度,完成对水利局等3个单位的非税收入检查,以查促管,严格依法执收。会同物价局改革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方式,推进实施收费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公示制度,健全收费单位收费执行报告制度,取消收费许可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6.优化纳税服务体系。开展以“新常态、新税风”为主题的第2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举办“税宣好声音”—纳税人课堂优质税课展示评比活动,获宁波市局税收宣传月优秀创新活动项目评比一等奖。开展“翰墨成章•兴税致和”—税收书法文化展、“服务小微•税先行”主题活动、落实推广“全市纳税信用等级查询平台”等活动,大力普及财税知识,及时宣传最新财税政策。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结合《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推广实施,减少报送资料近20种、缩短审批流转时间30多个工作日、实现40余项批准类或核准类涉税优惠事项即办即结。积极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市“千名干部服务千家企业”专项行动,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财税相关问题。

  二、坚持发展为要,驱动转型不遗余力

  着眼长远,以财生财,着力推动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优惠减负助力脱困发展。深化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减免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24725万元、水利基金5164万元、房土两税3047万元;开展亩均税费贡献度较大企业财政奖励政策,引导企业高效使用土地,兑现奖励资金2095万元;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扶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优惠政策,全年累计为小微企业减免各类税费14431万元。落实非税清费减负政策,取消和停征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为企业和群众减负近千万元。加快产业扶持政策兑现,全年兑现一二三产业扶持资金63064万元。

  2.政策驱动引导转型升级。全面清理规范我市现有税收财政支出等优惠政策,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引入市场运作模式,设立产业基金,并代拟出台《关于加快设立产业基金的意见》和《关于规范政府产业基金运作与管理的实施办法》。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代拟出台《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着重加大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创新等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引进培育,注重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加强人才支撑,积极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努力夯实财源基础。

  3.资金聚焦支持创新创业。整合财政专项资金,从产业扶持资金中统筹安排1亿资金,成立首期产业基金,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互联网+等重点领域,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我市产业投资领域,为全力打造慈溪经济“升级版”提供财政政策支撑。出台《中国科学院慈溪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中心“中科院慈溪平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科学院慈溪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中心建设(启动)资金管理办法》,加快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三、坚持民生为本,重点保障扎实有效

  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我市民生支出达771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7%。

  1.全力保障社会事业发展。加大教育投入,出台第二轮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慈溪中学和龙山中学新校区迁建竣工,宁波大学科技学院签约落户。加大文化体育事业投入,推进文化商务区内文化公建群投入运营。大力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全年共兑现人才扶持资金4868万元。支持公共交通水平提升,完善公交企业运行成本核算,全面实施公交金融IC卡,试点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大力支持“三农”发展,进一步整合完善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成功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启动新一轮中心村建设和环境改造提升村建设,继续推进美丽乡村特色村和精品线建设,审核拨付20个一事一议项目补助资金1912万元。

  2.全力推进保障体系完善。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职工养老待遇月均增加200余元,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月均调整为210元;调整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农村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残疾人托(安)养费用补助标准。积极推动土保衔接职工养老工作,全年累计完成土保转保6900人,其中贷款转保5957人;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测算工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医疗合作全覆盖,全面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积极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引导政策,91.5%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3.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农业生态治理力度,持续推进“五水共治”,有效落实河道整治扶持政策,全年对河道补助资金达4306万元;全力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会同农业局制定出台《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保障“森林慈溪”、“四边三化”等行动,兑现森林慈溪补助资金1592万元。加快黄标车淘汰,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贴,全年兑现奖励补贴资金达8516万元,补助车辆7944辆。

  四、坚持改革为先,财税管理再上台阶

  以预算管理改革为龙头,推进预算编制、执行与监督等各环节改革,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体系,不断激发内生动力,提高管理绩效。

  1.深化预算体制改革。认真贯彻新《预算法》,逐步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多举措推进透明预算工作,进一步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实现全公开。推进镇级财政改革,实施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完成龙山、逍林两个中心镇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全面清理财政支出专户,撤销财政专户14个;开展专户招投标和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顺利完成第一期3亿社会保险基金(养老)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清理“沉睡”资金,消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21053万元。

  2.推进财政监督管理。探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面,扎实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下达91个评价项目,积极打造以信息技术平台为支撑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逐步建立财政部门重点评审、预算单位自我评价、财政部门监督抽评的闭环评价联动格局。开展“阳光民生”财政财务检查,深化财政财务检查“五年全覆盖”行动,探索推进镇级财政监督平台建设,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积极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机制建设扩面工作,深化首批试点单位内控制度落地执行,确定公积金中心等14家单位继续开展试点工作。

  3.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自查,厘清2015年到期债务分月偿还情况,做好三批2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政府债务按上级统一部署纳入预算管理,会同市国资局搭建国有项目平台融资资金转贷公司,截至12月底已有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成功使用80100万元转贷资金。出台《慈溪市镇(街道)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将镇(街道)所属集体企业举借的政府性债务银行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纳入市级转贷资金使用范围,缓解镇(街道)融资还贷压力。配合市发改局做好存量基建项目分析筛选工作,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配合市棚改办做好慈溪市危旧房改造一期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进行融资。

  4.完善财政基础管理。强化闲置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置回收,全年共处置32个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8733件;草拟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土地处置方案,启动房产土地公开拍卖处置;研究电子“公物仓”建设方案,建立健全部门资产共享调节机制。升级固定资产软件管理系统,探索与财务管理软件对接,促进资产监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管理,有序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权证补办工作。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定《慈溪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目录(第一批)》,监督指导各购买服务主体开展购买服务,全年完成第一批目录51.8%。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切实保障市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前期项目准备,规范内控制度,创新实施“ADA纵深动态过程控制法”,全年核减项目投资概算16000余万元;强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年完成决算审核项目111只。

  5.全力落实各项节支措施。进一步深化公务活动支出管理,创新完善公务活动支出配套制度,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率先实行公务住宿、会议培训定点采购制度。推进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参与做好全市减员节支增效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制定《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节支增效工作方案》;配合组织部、编办等部门实地调研市级部门、镇街道编外用工情况,参与“减员”核编工作方案制定。从严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全年全市“三公”经费累计支出5845万元,同比下降26.7%。

  6.继续加强会计管理。组织完成两次会计从业资格及一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组织考试98场;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组织集中机考27场,4964人参加。推进会计管理信息化,开通运行“慈溪会计”微信公众平台,属宁波全大市首例。着力推进宁波市管理会计应用试点工作,慈溪市农村商业银行成为宁波市首批管理会计应用试点单位。提升财税行政窗口服务质量,及时高效审批权力清单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全年共受理办结会计类、个人拆迁户契税减免、大学生就业住房补助等事项9272件。加大珠心算特色文化教育品牌培育宣传力度,成功承办中珠协八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暨秘书长工作会议。

  五、坚持团队为基,财税队伍廉洁高效

  按照“慈心、智行、和合、高校”的财税文化要求,强化干部教育与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干部工作激情、岗位能力和工作绩效。

  1.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有序推进党风廉政工作。围绕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签订责任书。开展“正风肃纪、强责问效”专项行动,与余姚财税局、慈溪国税局合作开展交叉查岗。紧扣“讲法治、守规矩、保廉洁”主题,组织参观慈城清风园廉政法纪教育基地、聆听党风廉政专题宣讲等活动。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计划销号,建立健全反对“四风”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教育,组织举办全系统微型党课比赛,组织中层干部参加市长讲“三严三实”主题党课。积极响应“学党章、强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五个一”活动。

  2.组织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有效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制定2015至2017年三年教育培训规划和2015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启动新一轮干部大规模轮训,组织综合、税收管理岗位干部脱产轮训,实施第二期“80后干部”成长性专题培训。制定我局加强中青年干部促考促学工作方案,鼓励年轻干部积极参与“三师”考试;结合宁波市局岗位练兵要求,完善业务题库,开展分岗位分种类业务练兵。制定“兼职带教”师资队伍管理办法,举办师资干部专题培训班。继续推进“师生结对”工作,开展优秀结对师生评定表彰工作。做好国税总局新一轮“领军人才”申报工作,我局孙杜入选新一轮人才库。

  3.完善各类工作考核办法,有力提升干部工作效能。整合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局、本市绩效考核系统,优化调整基层、机关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实施2015年地税系统、局机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启动国家税务总局绩效考核系统,做好单位考核系统指标录入和操作培训,实时提醒申报;抓好市“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系统的日常督促工作,加强干部周记月结监督;进一步加强对系统编外用工绩效考核指导,规范基层编外用工绩效考核操作口径。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拟定并落实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库调整方案,补充建立新一轮中层副职后备库;起草规范编外用工在企业兼职行为的工作意见,组织签订承诺书。

  4.拓展各类财税文化活动,有为促进精神文明创建。依托党工团妇组织,以节日为契机,分类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庆“三八”节活动,制定庆“七一”联欢会工作方案,6月底成功举办“迎七一”全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参与的联欢晚会;继续组织妇女干部开展“清风伴我家”系列活动;协同局团委组织青年干部开展“五水共治”溯溪露营拓展训练、“忆峥嵘岁月、扬青春风帆”主题活动等。组织发动各单位申报争创宁波市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引导鼓励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层次;局机关为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优化软硬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