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K16067205A/2016-19349

发布机构:

慈溪市长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依申请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16-04-05

成文日期:

2016-04-0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长政〔2016〕 19 号

有效性:

有效

长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5 00:00 信息来源:慈溪市长河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

为进一步规范长河镇医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卫计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通知》(慈卫发〔2014〕13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深化“平安长河”建设,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建立健全机关各办(所)、村(居)共同参与的全方位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体系,形成联合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高压态势,遏制非法行医和“两非”窝点长期存在的现象,有效防范非法行医和“两非”致人伤残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健康权益。

二、明确部门职责

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工作要坚持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协调配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建立和完善“事前防范、事中制止、事后查处”的监管机制,把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与“平安长河”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平台,确保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工作取得实效。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镇卫生监督分所负责贯彻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全镇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工作的开展。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的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非法行医和“两非”投诉举报,协助镇派出所对非法行医和“两非”犯罪案件调查处理。负责查处医疗机构的超范围诊疗和使用非卫技人员等违法行为。

镇综治办负责协调各村将防范和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并将其列入对各村的平安综合考核内容。

镇派出所负责非法行医和“两非”犯罪案件的调查处理,对非法行医和“两非”行为出现人员死亡的案件,宜提前介入并依法及时立案侦查;依法保障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工作秩序,协助镇卫生监督分所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联合行动,排查现有人员的身份信息;加强出租房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房屋出租者相关的违法行为。

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配合镇卫生监督分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依法查处擅自占用道路无证无照设摊行医行为和擅自设置、张贴户外非法行医(游医)广告行为。

镇计生办负责协调各村(居)利用现有计生网络人员、外口计生专管员等资源,大力排查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配合做好“两非”相关案件的查处工作。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查处媒体、机构或个人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负责查处经营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负责查处非法行医者违法采购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负责查处向非法行医者提供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对院内各科室的管理,指导基层村卫生室(服务站)业务工作,规范医疗行为,配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和“两非”行动。

各村(居)要加强对本村辖区内非法行医和“两非”行为的巡查排摸工作,一经发现,及时上报。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合力监管,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机关各办(所)、村(居)的优势,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针对非法行医和“两非”行为的要害进行整治,提高违法成本。为切实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工作的领导,调整长河镇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社会事业办。办公室负责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对接,落实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要针对非法行医和“两非”行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及时分析研究,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查处效率。要强化非法行医和“两非”行为的动态监控,严防违法行为“回潮”。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和医学科普知识,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非法行医的防范、抵制和主动举报的意识,不断增强村(居)管理者、房屋出租户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依法执业经营意识,为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发挥有奖投诉举报作用,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的登记、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做到对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配合协调,建立部门联合行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的工作力度,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权益。要严格履行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相关职责,按照法定权限和职责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不留空当;防止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同时要依托“平安长河”建设考核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工作考核机制,将考核指标细化、量化、具体化到各村(居),进一步完善奖惩措施,确保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长河镇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河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5日

长河镇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