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9013L/2016-24045
新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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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政策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2016-06-28
2016-06-28
面向社会
新镇政〔2016〕42号
有效
各行政村(居委)、各有关部门、学校(幼儿园):
溺水事故是近年来造成我市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当前,学生意外溺水事故将进入易发、多发期,防范溺水事故面临严峻形势。防溺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此项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的通知》(浙教安〔2012〕99号),慈溪市教育局等八个部门《关于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的通知》(慈教安〔2014〕112号),以及慈溪市教育局《关于发布2016年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预警通知》(慈教安〔2016〕9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防溺水工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加强“平安慈溪”建设,决定建立新浦镇防范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全镇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防溺水工作的新格局。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防范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
以镇综治办为牵头单位,成立全镇防范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镇社会事业办、经发办(农办)、团委、妇联、宣传办、关工委、派出所、教办、广电站、卫生院,以及全镇各行政村(居委)等部门为专项组成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防范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事故的有力组织。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防范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分析、研判防范溺水事故形势,落实防范溺水事故有效举措。定期开展检查,排查存在的隐患,对各部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专项组办公室和综治办:负责抓好专项组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行政村(居委)做好防溺水知识宣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落实专人巡防,分片、分块地包干管理,强化责任的落实。
镇社会事业办和教办:负责制定完善防范溺水事故联动机制,加强同各成员部门的联系,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和整改;要求学校密切配合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知识宣传,减少学生溺水死亡故事的发生;会同镇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指导和督促学校(幼儿园)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和学校的家长委员会,以及鼓励志愿者教师或党员教师积极参与村民学校、各类暑期课堂进行授课;积极向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家长切实担负起教育监管孩子的第一责任,特别是对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监管。与所辖学校签订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通过多种形式有效落实“六有”、“十个一”、“六不一会”规定内容,不断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全面提升全镇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健康、平安的暑假。
镇经发办(农办):加强对镇内河道、水库等管理范围内涉水的安全管理,对需要设立警示标志的地段和河域增设警示标志,严禁中小学生擅自下水;积极协调各村,加强对所辖区内河道的管理。
镇团委、妇联、关工委:开展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指导各行政村、居委会和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文艺体育活动,加强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和学生自救自护知识辅导,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配合镇综治办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的管理,积极指导各村建设“暑期假日学校”等村民学校小课堂教育宣传阵地,向流动人口子女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流动子女搭建免费学习的假期课堂,有效减少外来务工子女溺水事故的发生率。
镇宣传办、广电站: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在每年夏季到来之前,以及暑假期间,通过播放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教育专题报道、屏幕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扩大学生防溺水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
镇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护校安园”职责,加强对本区域学校周边易发生溺水事故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对镇内重点水域和危险水域的管理。协同村委会对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落实警务小分队进行定期日查、夜巡和劝阻。
镇卫生院:帮助学校(幼儿园)与各村积极开展学生防溺水知识宣传与教育,利用医院宣传窗、滚动播放屏幕等公共媒体对群众进行防溺水宣传,扩大防溺水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成立应急救护小组,制定和落实施救措施,并协助相关部门对溺水事故进行调查。
各行政村: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区域内河道、水池、湖泊等安全隐患的排查、警示和整改;督促本村内分组分队做好防溺水知识宣传和重点河道、水域的巡查。召开会议安排布置防溺水工作,充分发挥村干部底子清、地形熟、情况明等优势,要求包片干部深入到留守儿童与外来务工人员家中,进行面对面宣传动员,告诫学生要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严禁下水游泳,并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人职责,确保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三、采取有效工作措施
(一)强化学校教育管理。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完成“六有”规定项目。“六有”即:校园醒目处有张贴防溺水宣传标语(或电子显示屏有宣传防溺水警示语);校园安全宣传栏(橱窗)有刊载图文并茂的防溺水宣传内容;每日放学前有播放安全提示教育音频;校园及周边河流、池塘边上有设置警示牌及防护设施;防溺水专项台账有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花名册;有危险水域隐患信息库。要认真完成“十个一” 活动。“十个一” 活动具体安排为:
1、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水域隐患排查活动;
2、召开一场以预防溺水事故专项教育为内容的动员大会;
3、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班会;
4、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事故为内容的家校联系活动;
5、暑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6、印发一份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7、建立每日一次、假期一周一次的安全提醒制度;
8、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
9、组织一支防溺水家长志愿者护苗队;
10、假前或暑期期间开展一次“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家访率达100%。
另外,要加强对学生的出勤管理,对缺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学生在校期间外出游泳。加强学生午间休息时间段的监管,建立午间教师值班制度,不得动员学生提前离校。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如有开展此类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二)强化部门联动合力。加强镇、村、校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编织学校(幼儿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网络体系。一是学校(幼儿园)与所在村(居委)建立假期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就假期学生安全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一次沟通和对接,不断完善预警、协作工作机制。二是学校(幼儿园)协同村(居委会)在假期开展青少年儿童安全监护责任家访,尤其针对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家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履行起第一监护人的监管责任。三是教育部门会同专项组成员部门,指导各行政村通过开办“爱心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平安自护营、雏鹰假日小队、“手拉手”平安自护活动、暑期公益夏令营活动、村民公益学校等形式,组织青年教师志愿者、党员教师志愿者、退休老教师志愿者等为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有益的暑期教育活动。
四、强化重点和危险水域管理
镇政府要督促各行政村加强对本区域学校周边易发生溺水事故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对村内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隐患排查,加强对水库的管理。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工作组成员部门要会同村委会对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落实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
五、加强监督检查
镇综治办将会同镇社会事业办、宣传办、团委、妇联、关工委等专项组成员部门,每年对全镇有关防范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对教育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管理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件,要进行严肃追责。
附件:新浦镇防范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新浦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日
新浦镇综合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