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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0282688011591A/2016-01886
市政府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2016-08-02
2016-08-02
面向社会
2016年7月29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余银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上半年慈溪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财税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提出的汇聚资源合力实施“五大攻坚”这条主线,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法治、风险、服务、共享、共治”五大财税发展新理念,全面深化财税事业改革,坚持依法理财治税,充分发挥财税职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深入推进“二次创业”、努力实现慈溪 “二次腾飞”发挥积极作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6〕74号),接宁波市财政局通知,自2016年6月1日起,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收入按中央与地方各50%划分,上划中央收入从原“四税”调整为“六税”,同时不调整上年同期基数。下面按调整后口径报告。
上半年,我市(不含杭州湾新区和庵东镇,下同)完成财政总收入8029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完成年度预算的56.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35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完成年度预算的56.5%;上划中央“六税”收入3493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完成年度预算的55.9%。减除增值税免抵调库后,财政总收入中的税收收入536760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0.8%。
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情况:增值税地方部分112071万元、改征增值税10134万元、营业税68698万元、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37694万元、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2424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441万元、其他地方税收58906万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21698万元、财政专项收入3174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253万元、罚没收入606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13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7789万元、其他收入16704万元。
其中,上半年街道、市属区完成财政总收入161250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12.9%,完成年度预算的4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848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18.8%,完成年度预算的46.1%;上划中央“六税”收入59402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0.4%,完成年度预算的51.0%。
加上杭州湾新区和庵东镇,上半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3110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完成年度预算的5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1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完成年度预算的58.0%;上划中央“六税”收入6188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完成年度预算的53.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上半年,我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38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4%,为年度预算的48.8%。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8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8%,为年度预算的47.7%(含街道、市属区596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7%,为年度预算的58.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情况:一般公共服务28217万元、国防394万元、公共安全31107万元、教育47355万元、科学技术1652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35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78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8041万元、节能环保4423万元、城乡社区5399万元、农林水20563万元、交通运输4730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206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1115万元、援助其他地区341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2372万元、住房保障7517万元、债务付息1020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5965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上半年,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4931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38.3%,完成年度预算的17.3%。
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分项情况:彩票公益金169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3042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6242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195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426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1497万元、彩票发行销售业务收入77万元。
其中,上半年街道、市属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5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1.6%,完成年度预算的37.8%。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上半年,我市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1169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为年度预算的43.1%。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22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9%,为年度预算的39.9%(含街道、市属区3205万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26.5%,为年度预算的34.8%)。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分项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726万元、城乡社区48780万元(其中,土地成本性支出30546万元、社会保障资金支出10273万元)、农林水2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4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21万元、其他支出494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38268万元、医疗卫生7124万元、体育542万元),街道、市属区支出320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5万元,均为利润收入,为年度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不予安排,留存企业用于再发展。
(六)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障基金收入4549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完成年度预算的47.6%。分项情况: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4957万元、职工生育保险基金3513万元、职工工伤保险基金7847万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654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1521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3295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609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12993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49661万元、失地农民分年支付补偿金4003万元。
(七)社会保障基金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支出3519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为年度预算的42.1%。分项情况: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2279万元、职工生育保险基金2794万元、职工工伤保险基金6285万元、职工失业保险基金590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2809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3364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391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12936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32387万元、失地农民分年支付补偿金3762万元。
(八)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收入322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3.7%,完成年度预算的61.4%;实现社会保障(农保)风险资金支出624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1%,完成年度预算的33.3%。
(九)关于预算执行有关情况的说明
1.财政收入低位运行。减除杭州湾新区收入,今年上半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6%,按原口径仅增长1.1%,减除增值税免抵调库因素,支撑财政收入的一般预算税收收入按原口径计算同比负增长6.3%。同时,上半年土地出让收入在上年低基数的前提下,又同比负增长47.9%,减收23407万元。
2.个别支出呈现同比负增长。在优先保障教育等重点支出所需资金、财务支出同口径增长的前提下,由于大专项资金财政专户撤销后不再“以拨代支”,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科目调整,上半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等财政功能类科目支出出现负增长。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在培财源、优征管上着手,力保组织收入稳中有增
围绕宁波市委、市政府“双底线”目标要求,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动态,客观确定、科学分解收入任务,不断提高组织收入的主动性;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导致组织财政收入步履维艰的状况,积极拓宽收入来源,在巩固存量财源、壮大增量财源的同时,加强替代性财源的调查摸底和挖掘转化,大力引导慈商回归,提高亩产税收质量,增强GDP的税收产出能力;发挥大数据优势,强化风险管理,不断完善以风控为龙头的管评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服务举措,持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深化非税征缴信息化改革,强化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监管,确保收入及时入库。
(二)在供给侧、补短板上发力,力促财政支出科学合理
积极发挥财税对经济发展的调节支撑作用,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落后产能淘汰机制,保障高污染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已完成第一批高污染燃煤锅炉淘汰改造157台,兑现补助资金1072万元;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稳增促调相关政策,取消或停征征地管理费等5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征3项政府性基金和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出台《慈溪市稳增促调专项补助实施细则》,设立稳增促调专项资金,大力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加快产业扶持政策兑现,上半年累计兑现一二三产业扶持资金20761万元,减免各类税费87354万元。按照补短板、兜底线、可持续的思路,优化民生保障重点,加大对“四城联创”、“五水共治”、G20等项目的财政保障力度,全力优先保障重点支出。上半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累计用于民生支出381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8%。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上半年“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525万元,同比下降27.7%。
(三)在尊法治、重创新上使劲,力推财税改革不断深入
深化预算公开透明,扩大财政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四本预算全部提交人代会审议。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完成“营改增”税制转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国地税县(市)级示范区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供给,推动工信产业子基金组建,加快政府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有序推进PPP模式,新城河区块改造、宁波大学科技学院迁建、中横线、浒崇公路运管等项目完成前期咨询服务采购。推进第二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制定,完成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52宗,交易金额21325万元。
(四)在提绩效、防风险上用心,力求财政管理高效规范
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支出执行工作的通知》,完善预算支出执行进度通报、考核制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扩面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出比例。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动态管理机制和定期清理机制,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9199万元;着手修订完善我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信息公开。继续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切实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下达年度计划评价项目84个,涉及资金43.3亿元。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范,专题调研地方社保基金财政风险情况。推进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公开我市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以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三张清单。建成并启动“电子公物仓”,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权证补办工作,已新办理土地证13处、房产证16处。启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新一轮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完成2016年第一批21.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
三、做好下半年财税工作,力争实现全年目标
(一)强化经济财源预测分析,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营改增”后财税改革动向的分析研判,提高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完善风控模型建立,运用风险分析机制堵漏增收;加强欠税征管,完善法院与国地税税费征缴三方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欠税死欠核销工作;加强国地税合作共建,有效防范“营改增”后税收流失。加强财源培育,继续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减免税费基础管理和后续管理,确保纳税人切实享受税收政策改革红利。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密切关注土地出让情况,督促推进批而未供土地供地速度,加快出让收入结算进度,力保列入年度出让计划的地块顺利出让,保障年初确定收入目标的实现。
(二)从严控制行政成本,切实抓好财政增收节支。一是强化财力统筹,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增强政府财力统筹能力,确保“四城联创”、“五水共治”、G20等市重大项目的资金保障和资金平衡。二是规范预算管理,进一步清理财政专项资金,严控“三公”经费及一般性经费支出,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三是继续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实现增值增效。四是继续做好“减员节支增效”,清理规范编外人员使用情况,推进全市闲置资产处置工作。根据财政收支执行实际,科学合理调整财政预算。
(三)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切实提高科学理财能力。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措施,制订出台《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财政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资产管理机制,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监督指导各购买服务主体开展购买服务;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努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快PPP项目规范实施。制订出台《慈溪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我市财政平衡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两学一做”的精神感召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为全面完成全年各项财政预算任务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