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16-91238
市民政局
主动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策
BCXD10-2016-0008
民政、扶贫、救灾/民政
2016-09-21
2016-09-21
面向社会
慈民〔2016〕133号
废止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规范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保证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和《宁波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制定了《慈溪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民政局
慈溪市财政局
慈溪市教育局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21日
抄送:宁波市民政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慈溪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