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规划》

来源: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6-09-22 00:00

  《慈溪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规划》已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批准规划进行公布。

  公布内容:

  一、规划总则及慢行发展策略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项目范围为慈溪市中心城区,东至寺马线,南至南三环路、西至西三环路、北至三塘横江,总用地面积约100 平方公里。

  2、发展定位

  规划旨在构建一个与慈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维持市民慢行出行比例,保障慢行出行安全的慢行系统,引导市民形成“公交+慢行”的新型绿色出行理念,打造慈溪成为一个适宜慢行的绿色、健康的宜居城市。

  3、总体发展战略

  遵循安全性、连续性、方便性、舒适性原则,通过结构优化、环境提升、细节改善、高效管理,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与机动车发展相协调,与公共交通良好衔接,管理有序的安全、便捷、高效的自行车系统和富有慈溪地方特色的安全、通畅、舒适的步行系统。

  4、中心城区慢行系统空间布局规划

  规划依托城市发展轴线和主干道打造“两横、两纵”的慢行通廊作为中心城区主要慢行空间,便捷联系中心城区主要功能组团,串联中心城区各慢行活动密集区和慢行节点。其中:

  “两横”为北三环路——潮塘江慢行主通廊和329国道——大塘河慢行主通廊,

  “两纵”为新城大道——新城河慢行主通廊和浒崇公路——景观大道——杨梅大道——浒山江慢行主通廊。

  二、慢行系统规划

  1、步行交通系统规划

  (1)步行分区

  根据中心城区土地利用布局、步行人流的主要性质以及市民使用活动的特征,将基本步行单元划分为7个类型。慈溪中心城区共分成103个步行单元。

  规划将中心城区分为步行Ⅰ类区、Ⅱ类区、Ⅲ类区。

  ①步行Ⅰ类区:步行活动密集程度高,须赋予步行交通方式最高优先权的区域。主要分布在人流量较大、步行出行比例较高的休闲区步行单元、中心区步行单元和文教区步行单元。

  ②步行Ⅱ类区:步行活动密集程度较高的区域,主要分布在混合功能区步行单元、交通枢纽区步行单元。

  ③步行Ⅲ类区:步行活动集聚程度较弱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工业区步行单元、中、低密度居住区步行单元。

  (2)步行道分级

  规划将中心城区分为一级步行道、二级步行道、三级步行道和步行专用路四个等级。

  ①一级步行道:

  人流量大的路段,一般在生活性主干路上。

  ②二级步行道:

  分布在步行Ⅰ类和Ⅱ类区的主干路和次干路。

  ③三级步行道:

  快速路辅路、交通性主干道、支路、步行 Ⅲ类区道路。

  ④步行专用路:

  包括滨河特色步行网和上林坊商业中心的解放路商业步行街,其中滨河特色步行网由沿潮塘江、新城河、大塘江、漾山路江、浒山江的滨水休闲步行道组成。

  2、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

  (1)自行车交通分区

  规划以自行车出行半径为基准,结合用地和组团布局划分自行车交通分区,可分为坎墩工业区、坎墩组团中心区、坎墩居住区、文化商务区、旧城中心区、行政文化区等30个分区。

  按自行车活动的活跃程度和分区内自行车道路网密度分为自行车Ⅰ类区、 Ⅱ类区、 Ⅲ类区。

  ①自行车Ⅰ类区:自行车道路网络密度高,自行车系统设施完善。主要分布在旧城中心区和文化商务区。

  ②自行车Ⅱ类区:自行车道路网络密度较高,配置一定自行车专用设施。主要分布在工业为主、高密度居住为主和休闲为主的交通分区、组团中心区、混合功能的交通分区。

  ③自行车Ⅲ类区:自行车活动集聚程度较弱的区域,主要分布在低密度居住为主的交通分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2)自行车道分级

  规划将中心城区分为一级自行车道、二级自行车道、三级自行车道和特色自行车道四个等级。

  依托城市道路系统,规划构建以一级自行车道为主,以二级自行车道为辅,结合绿道为特色自行车道的自行车网络。

  ①一级自行车道:

  一般在生活性主干路、两侧开发强度较高的快速路辅路、和自行车流量较大的次干路上。

  ②二级自行车道:

  分布在自行车Ⅰ类和Ⅱ类区的主干路和次干路。

  ③三级自行车道:

  分布在两侧开发强度不高的快速路辅路、交通性主干路,支路。

  ④特色自行车道:

  主要是滨河绿道,沿明月湖、潮塘江、大塘江的滨江绿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布局。

  3、绿道系统规划

  规划慈溪中心城区共有8条绿道,其中1条区域绿道,4条市级绿道,3条市区绿道。均衡布局12个驿站,其中一级驿站1个,二级驿站3个,三级驿站8个。

  三、慢行系统设计指引

  1、步行系统设计指引

  (1)各级步行道设计指引

表1      慈溪市中心城区各级步行道设计指引一览表

步行道分级

设计指引

一级步行道

一般3—4.5米;

与非机动车道有绿化隔离;

步行环境舒适,遮阴良好;

利用建筑退界拓展步行空间;

可布设绿化、非机动车停车位、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小品、休闲设施等。

二级步行道

一般2.5—3米;

一般与非机动车道有绿化隔离;

利用建筑退界拓展步行空间;

条件不足可与非机动车道共板;

步行环境舒适,遮阴良好;

适当布设小品、休闲设施。

三级步行道

一般2—2.5米;

可与非机动车道共板;

保证连续、通畅。

  (2)步行专用道设计指引

表2      慈溪市中心城区步行专用道设计指引一览表

步行专用道分类

设计指引

滨水步行道

架空型步行道

保证安全性;

步行道宽度≥1.5米;

如果同时为绿道,则宽度≥3.0米;

配套一些休闲设施。

河堤型步行道

步行道宽度≥1.5米;

如果同时为绿道,则宽度≥3.0米;

路侧丰富绿化并配套一些休闲设施。

园路型步行道

尽量与绿道分开设置;

步行道宽度≥1.8米;

步行道两侧种植遮阴乔木;

配套一些休闲设施,营造良好的步行环境。

解放中街商业步行街

步行街两侧保证6—8米的步行空间;

中间作为设施带,布置休闲设施、指示系统、服务设施;

步行街营造良好的步行环境,注重绿化和遮阴。

  2、自行车系统设计指引

  (1)各级自行车设计指引

表3      慈溪市中心城区各级自行车道设计指引一览表

自行车道分级

设计指引

一级自行车道

一般3.5—4.5米;

融合城市绿道的宽度4.0—4.5米;

与机动车道有物理隔离,包括绿化、栅栏;

慢行环境舒适,遮阴良好;

人行道、公交车站台不占用自行车道空间。

二级自行车道

一般3—3.5米;

与机动车道有物理隔离,包括绿化、栅栏;

条件不足可与人行道共板;

慢行环境舒适,遮阴良好。

三级自行车道

一般2.5—3米;

可与人行道共板;

保证连续、通畅。

  (2)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设计指引

  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主要利用以下空间设置:

  ①利用道路交叉口道路空间

  ②利用街头绿化空间

  ③利用机动车停车场空间

  ④利用路边停车空间

  ⑤建筑之间

  (3)公共自行车租赁点设计指引

表4      公共自行车租赁点设计指引一览表

情况分类

设计指引

路边租赁点——立柱式

由1个或者2个长方形的挡车桩保护,为了避免堵塞公共空间,必须优先考虑将租赁点设置在交通方向的右侧以及人行横道或交叉口的上游。适用于广场、公园或建筑后退等独立空间。

人行道上(或建筑退界)的租赁点——立柱式

有机动车停车泊位

租赁点只需一个指示牌或挡车桩就可以隔开机动车。租赁点必须铺设成与机动车停车泊位相同的路面。

无机动车停车泊位

在人行道上布设租赁点不能占据行人步行空间,设置服务点处的人行道宽度不得小于4米,以大于4.5米为宜。

行道树间

在较宽的人行道上,租赁点可布设于各种不同城市设施(如公共汽车候车点、电话亭、路灯等)之间。

绿化带上的租赁点——立柱式

在道路两侧的绿地上布设租赁点,不占据行人步行空间,融入城市景观,租赁点与步行道采用同一铺装。

广场(公园)的租赁点——闸机式

占地面积相对较大在200—300 平方米之间,网点四周有围栏围合而成,设1—2 个出入口,临近出入口设有1—2 个转运车辆临时停车泊位。一般布设在需求聚集点周边的广场、绿地上。

  3、绿道系统设计指引

表5      慈溪市中心城区各类绿道设计指引一览表

绿道分类

设计指引

都市生态型绿道

这类绿道一般为混合绿道,宽度至少3米,铺装采用透水砖或碎石路面,增加绿道标识,尽量利用现状或道路的绿化景观资源。

都市生活型绿道

这类绿道一般为分离式绿道,自行车道建在非机动车道上,步行道建在人行道上,中间一般有绿化隔离,自行车道通过涂装增加导向性、标识性和安全性。

滨水休闲型绿道

这类绿道一般为混合绿道,宽度至少3米;

当滨水空间充足时可设置分离式绿道,增加亲水性或者丰富景观体验;

铺装采用碎石或透水砖等透水材料,增加绿道标识,绿化以原生态为主,根据需要在绿道两侧种植遮阴乔木。

  4、道路交叉口设计指引

表6      道路交叉口指引

交叉口设计分类

信号灯相位

信号灯设置

慢行等待区设置

慢行过街设计

四块板与四块板相交

设置四相位信号灯、自行车直行和左转信号灯(设置在渠化岛)、行人信号灯。

非机动车信号与行人信号一致,与机动车信号错开。

在人行道转弯处设置行人过街等待区;

在渠化岛设置慢行过街等待区;

在非机动车道斑马线前设置自行车过街等待区,供自行车先行放行;

当人行横道长度超过16米时,应在人行横道中央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其宽度不小于2米。

人行横道宽度不应小于5米;

人行横道前设置自行车过街带,宽度由自行车流量决定,最小为1.5米;

交叉口区域禁止自行车左转;

机动车道在人行横道前设停车让行、减速提醒标识;

配置自行车过街、行人过街标识、标牌。

四块板与三块板相交

设置四相位信号灯、自行车直行和左转信号灯、行人信号灯。

非机动车信号与机动车信号一致,同时为自行车先行放行,其信号可比机动车提前5-10秒。非机动车与行人信号错开。

在人行道转弯处设置行人过街等待区;

在非机动车道斑马线前设置自行车左转、直行等待区,供自行车先行放行;

当人行横道长度超过16米时,应在人行横道中央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其宽度不小于2米。

顺延主干路的人行横道宽度不应小于5米,顺延次干路的人行横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

人行横道前设置自行车过街带,宽度由自行车流量决定,最小为1.5米;

机动车道在人行横道前设停车让行、减速提醒标识;

配置自行车过街、行人过街标识、标牌。

三块板与三块板相交

设置四相位信号灯、自行车直行和左转信号灯、行人信号灯。

非机动车信号与机动车信号一致,同时为自行车先行放行,其信号可比机动车提前5-10秒。

非机动车与行人信号错开。

在人行道转弯处设置行人过街等待区;

在非机动车道斑马线前设置自行车左转、直行等待区;

当人行横道长度超过16米时,应在人行横道中央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其宽度不小于2米。

顺延主干路人行横道宽度不应小于5米,顺延次干路的人行横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

人行横道前设置自行车过街带,宽度最小为1.5米;

机动车道在人行横道前设停车让行、减速提醒标识;

配置自行车过街、行人过街标识、标牌。

一块板与一块板相交

设置两相位信号灯、自行车直行和左转信号灯、行人信号灯。

非机动车信号与机动车信号一致,与行人信号错开。同时为自行车先行放行,其信号可比机动车提前5-10秒。

在人行道转弯处设置行人过街等待区;

在出口车道、非机动车道斑马线前设置自行车左转、直行等待区,供自行车先行放行。

人行横道宽度不应小于3米;

机动车道在人行横道前设停车让行、减速提醒标识;

配置自行车过街、行人过街标识、标牌。

三块板与一块板相交

设置三相位信号灯、自行车直行和左转信号灯、行人信号灯。

非机动车信号与机动车信号一致,同时为自行车先行放行,其信号可比机动车提前5-10秒。

非机动车与行人信号错开。

在人行道转弯处设置行人过街等待区;

在出口车道、非机动车道斑马线前设置自行车左转、直行等待区,供自行车先行放行。

当人行横道长度超过16米时,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宽度不小于2米。

人行横道宽度不应小于3米;

人行横道前设置自行车过街带,宽度由自行车流量决定,最小为1.5米;

机动车道在人行横道前设停车让行、减速提醒标识;

配置自行车过街、行人过街标识、标牌。

四块板与一块板相交

设置机动车红绿灯。

非机动车信号与行人信号一致,与机动车信号错开。

在人行道转弯处设置行人过街等待区;

在非机动车道斑马线前设置自行车过街等待区,供自行车先行放行;

当人行横道长度超过16米时,应在人行横道中央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其宽度不小于2米。

顺延主干路人行横道宽度不应小于5米,顺延次干路的人行横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

人行横道前设置自行车过街带,宽度最小为1.5米;

机动车道在人行横道前设停车让行、减速提醒标识;

配置自行车过街、行人过街标识、标牌。

  5、路段过街设计指引

  在机动车双向四车道以上、一级自行车道或一级步行道路段过街,必须设置人行横道、自行车过街带、机动车信号灯和保障慢行优先的标识、标牌;

  在支路且步行道、自行车道等级都较低的路段过街一般不设慢行过街设施,通过减速、礼让行人的标识、标牌保障慢行安全过街;

  在一级步行道路段或人流量大的路段过街应在步行道设行人过街等待区;

  当人行横道长度超过16米时,应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其宽度不小于2米;

  当慢行流量较大使,可通过人行横道、自行车过街带错开,增大过街安全岛等方式,保障慢行安全过街。

  人行横道、自行车过街带宽度取决于道路等级、慢行流量等要素,人行横道宽度一般3-5米,自行车过街带宽度一般1.5-4.5米。

  四、旧城CBD慢行系统优化设计

  1、慢行系统定位

  步行为主,兼具自行车,依托多元商业业态和丰富开放空间,打造以时尚活力、休闲生活为特色的高品质慢行街区。

  2、慢行路径规划指引

  道路优先权:行人≥自行车>机动车;

  人行道宽度控制在3.5—4.5米,自行车道宽度控制在3.5—4.5米;

  结合沿街建筑退界、商业内街、人行道、绿地广场、滨河绿带等构筑多样、舒适的步行道;

  结合滨河绿带、城市道路、绿地广场、大塘江绿道打造休闲、便捷的自行车道;

  慢行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换乘、接驳设施主要布置在解放中街、浒山路、慈甬路、三北大街等慢行主要路径上。

  3、优化设计措施

  (1)构建慢行保护圈,赋予慢行优先权

  ①道路系统改造:一是拓展道路空间,充分利用旧城CBD内道路的建筑退界;二是加密支路网;三是控制支路机动车道宽度。

  ②交通管制措施优化:构建由小后山路、天九街、新市路、水门路围合而成的慢行核,该区域内禁止机动车通行,赋予慢行最高优先权;在解放中街的糖坊路至水门路段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赋予步行最高优先权。围绕慢行保护圈优化周边支路的机动车通行管制措施,使慢行保护圈与外围交通联系顺畅。旧城CBD内所有道路禁止路边停车,区域内交叉口均为停车让行交叉口。出租车停车建议划定专门的上下客区域。同时明确慢行保护圈内货运交通管理措施,山前路、南门大街在22:00-6:00间允许货车通行,其他时段禁止。

  (2)优先保障慢行活动,激发旧城CBD活力

  ①步行系统优化:主要是完善步行过街设施,明确人行横道设置,并在重要交叉口划定行人过街等待区,在慢行保护圈和人流量大的路段过街需设置行人专用信号灯,并优先保障行人过街。

  ②自行车系统优化:一是均衡布局非机动车停车位;二是合理设置自行车过街带;三是科学布局公共自行车租赁点。

  ③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一是与机动车的衔接,在慢行保护圈外围布置公共停车场,控制停车位数量引导市民采用“慢行+公交”的出行方式,同时完善接驳换乘设施;二是公共交通的衔接,根据交通管制措施调整公交线路和公交站点,公交线路主要在慢行保护圈外围运行,并通过公共自行车系统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④慢行优先的保障措施:一是机动车限速措施,包括指示、标识、减速带等;二是机动车礼让行人、自行车的标识、标线;三是完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隔离设施。

  (3)改善慢行空间与环境设计,打造城市标志性慢行活动密集区。

  ①加强节点与主入口的引导;②慢行系统融合开放空间;③空间与环境要素的整体性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