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慈溪城市发展进入新常态后,“二次创业”实现“二次腾飞”的关键时期。2017年城乡规划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当前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疑难问题,创新规划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加强规划管理,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调控城市空间资源,发挥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职能,为“十三五”期间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打造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奠定坚实的规划基础。
一、明确贯穿“一条”主线
2017年城乡规划工作主题是“转型提升年”。城乡规划工作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城市发展理念,围绕慈溪“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建设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目标,着眼加快提高慈溪在长三角区域城市首位度和竞争力,着力补齐城市规划短板,“聚中心、促融合、强监管”,努力实现城市发展和城乡规划由“遍地开花向聚力打造魅力新核心”转型提升、由“被动组合向主动融合联动发展”转型提升、由“大拆大建向城市修补生态修复”转型提升、由“着重审批向批后监督检查并重”转型提升。
二、重点围绕“两大”任务
着力打造新核心提升城市首位度、全面加强统筹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发展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城乡规划工作的两大课题。
1、强化功能集聚,打造城市魅力新核心。
一是尽快开展城市新核心战略发展研究。主动融入国家战略,挖掘切入点、找准结合点、抓住着力点,在更高起点上统筹推进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宏观上,要着眼于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研究城市新核心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找准慈溪在区域中的“座位”和“坐标”,强化中心城市核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中观上,要着眼于核心带动、功能联动,研究城市新核心功能业态和空间形态,提升城市新核心在市域范围内的“地位”和“作用”。微观上,要促进城市新核心功能整合以及与周边功能区块融合发展,打造中心城区乃至长三角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和独具魅力的城市“新核心”。
二是适时编制城市新的核心区块城市设计。根据市域总规编制进度,推进新城河区块城市设计,强化区域内新城大道城市发展主轴线、东三环交通主轴线和新城河滨江景观带功能结构,突出水环境要素,引入街区制规划理念,将水系景观脉络和文化肌理充分体现到整体空间布局中,注重公共开发空间的营造和景观体系的塑造,加强竖向形态引导控制,注重城市天际线的塑造,促进空间形态、功能业态、历史文态、景观生态“四态合一”,打造“水城共生”的典范。
三是适时启动新核心区域控规整合调整。结合环杭州湾创新中心、新城河区块相关规划情况,启动中心城区新新核心区域控规整合及调整工作,协调现有行政中心、文化商务区、体育中心等城市功能区块发展,着力补齐功能“短板”,加快城市新核心内部功能互动和周边功能区块的联动发展,努力打造中心城区新中心。
2、加强区域统筹,推进总规修编和“多规融合”。
一是完成市域总规修编方案。通过市域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及纲要规划的编制,深入推进市域总体规划方案修编,进一步明确市域和中心城区定位、人口规模等,深化市域和中心城区规划布局,科学摆布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协调各镇发展方向及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城镇联动发展,使功能布局与产业转型相匹配、与市民生活需求相适应、与自然生态相协调,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是推进“多规融合”工作。总结前期龙山镇“多规融合”试点工作的经验,在市域总体规划修编时同步开展“多规融合”规划编制,划定全市“三区四线”,形成中心城区“多规融合”一张图。重点推进观海卫、周巷镇等重点镇的“多规融合”,并结合各镇总体规划修编情况适时向全市推开,逐步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以市域总体规划为引领,以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三规合一”为核心,覆盖全域、动态更新的“多规融合”“一张图”。
三是加快推动镇总体规划修编和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市域总体规划的总领作用,指导各镇开展镇总体规划修编,进一步明确用地规模和发展方向,确定城镇建设用地控制线,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区域联动发展。结合各镇镇实际,开展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十三五”期间本镇的建设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实现城乡统筹片区联动,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是开展我市区域融合规划研究。以慈溪纳入长三角中等城市和上海大都市圈为契机,围绕区域融合、城乡统筹、产城联动等方面开展我市空间布局、产业布局、生态布局和设施支撑等相关研究。同时加大慈溪与杭州湾新区的融合发展的规划研究力度,按照“补双城之短、供区域之需、促聚合发展”要求,加快两地“规划共绘、交通共联、设施共建、产业共兴、服务共享”,形成“同城异质、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三、着力实现“五个”提升
不断提升规划编制水平、规划管理效率、信息化水平和人才队伍素质,是推动城乡规划事业再上新台阶基本要求,是我市实现“十三五”期间发展目标和城市安全、有序、高效发展的重要保障。
1、提升“安全”规划编制力度,保障城市高效有序运行。
一是开展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修编工作。通过对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梳理研究,结合未来中心城区的发展需求,优化地下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地下空间开发时序,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功能多样,安全高效”的地下空间体系。同时,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修编,积极做好地下综合管廊布局,提升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改善城市地面景观,提高城市承载能力。
二是做好海绵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考虑城市生态需求,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为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营造城市宜居环境。
三是调整完善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通过对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布局的梳理研究,分析“停车难”问题的根源所在,结合未来中心城区停车特征及需求规模,优化公共停车场布局,明确分期实施策略,强化规划的可实施性,逐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确保“疏堵保畅”工程的有序推进。
2、提升“治理”规划编制水平,推动城市修补生态修复。
一是开展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研究。树立“更新织补”理念,探索城市“微更新”模式。对老城区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清理、整理出需要修、补的区域或节点,明确城市修补内容的体系框架。重点开展剑山区域城中村梳理整治、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厂有机更新工作,修补城市空间、补充功能设施、修复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注重城市绿化建设、广告牌治理、城市色调整理、城市夜景照明、城市天际线规划、城市建筑立面改造、违法建设治理等城市修补和城市内山、河、湖、塘等生态修复,进一步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推动城市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
二是指导各地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抽调局相关科室的业务骨干,聘请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相关专家,组建规划专家服务团,服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拟定《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引领行动方案》,明确规划原则、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等,确保该项工作有序进行。监督指导各镇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要求,科学编制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通过对城镇的布局形态、街巷空间等整体风貌提出全面系统的控制和引导,对重要公共区域和主要节点进行详细设计,提升空间环境品质,形成更科学的小城镇结构体系和具有地域特色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三是积极推进“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三名”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树立“全域景区化”理念,通过充分挖掘村庄文化和特色风貌,分类推进全市精品村、特色村等村庄的规划编制和设计工作,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同时,有序推进“三名”及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有效保护历史文化名村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延续村庄传统格局和风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因地制宜的开展龙山镇龙山所、掌起镇洪魏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和村庄持续发展的双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3、提升“刚性”规划管理效能,提高规划实施保障水平。
一是做好规划宣传沟通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市规划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和责任。继续加强对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利用新媒体,运用多种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宣传工作。完善阳光规划制度,探索建立规范、互动、高效的“阳光规划”制度。加强规划遥感督察力度,积极做好与宁波规划督查中心的沟通工作,特别要发挥好规划遥感在查处违法建设中的作用,做好规划遥感中疑似图斑的核查工作,加强相关镇、街道对违法建筑后续处理工作的督察。积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特别是敏感节点的维稳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完善信访信息系统相关资料的录入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的沟通机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行政复议的答辩及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二是推进规划审批制度转变,规范规划实施行为。继续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全面运行权力事项,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工作要求授权到位。及时做好权力事项行政审批标准化修订工作,调整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以审批零差错为目标,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等,正确、合法地审批每一个项目。进一步加强规划在市政工程建设中的调控作用,不断完善市政工程的统筹建设机制。要加强夜景照明规划在项目审批中的落实力度,在重要区块、重要节点和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共建筑等项目审批中,要增加夜景设计内容要求。要特别注重在城市“微更新”的项目审批中城市家具、色彩、广告、雕塑的落实。
三是推进规划管理意识转变,服务城乡社会发展。制定并全面落实《加强规划服务推进民间投资行动计划》,全力破解影响民间投资发展的涉及规划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升城乡规划服务保障水平和能力。推行审批服务优质化工作机制,与建设单位进行超前对接,主动上门了解相关建设单位的需求,做好相应的规划服务工作。探索项目审批“简约化”工作办法,进一步清理前置条件梳理,研究规划行政许可中涉及的前置审核环节,确定更为合理、规范、便捷的管理服务方案。推行服务流程“弹性化”工作方案,深化实施“电子化审查”、“方案预审查”、“模拟审批”、“并联交叉”和“容缺受理”等工作机制。
四是推进规划管理方式转变,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运行省政务服务网慈溪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做好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对接工作。全面运行浙江政务服务网,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实行“一张网”审批,阳光运行城乡规划各类行政许可行为。大力推行“信任在先、办结核验”和“网上申请、快递到家”的审批服务模式,实现一般审批事项网上在线办理,并努力实现全流程网上咨询、申报、受理、审批、公示、查询、反馈。实施部门资料共享,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促进与发改、国土等部门间资料的互联互通,对行政审批过程中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部门内或部门间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实施共享,通过网络核验信息。
五是推进规划管理重心转变,强化批后监督检查。推进规划管理从“重审批”向“事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并重转变,重点要加强临时建筑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放线验线、事中监督检查和规划核实工作。高度重视“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好规划服务工作。完善重大项目社会稳定评估机制,及时为审批决策提供建议。健全城乡规划管理网络,积极探索规划权限下移工作体制,扩大规划分局的管理范围和职责,探索“乡村规划师”制度和城乡规划监察员制度,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4、提升“基础”数据支撑能力,推进测绘和信息化建设 。
一是全面落实地理国情监测工作。我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历时三年,已顺利验收完成,按照宁波市下达的地理国情监测具体工作任务,要切实做好从普查到监测的转换工作。我市地理国情监测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省里“一区两率”普查即城市建成区、城市绿地率、城市绿化覆盖率,宁波四项普查即城市消防设施、城市避难场所、城市建筑高度、城市低洼地与道路易积水区。按照上级要求,抓紧制定和落实地理国情监测实施方案,完成地理国情监测成果验收和入库工作,推进监测平台建设和更新维护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数字慈溪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平台运行维护方案,加强平台日常维护工作;丰富数据资源,结合慈溪市现状,开展全市域1:2000电子地图数据生产,开展1:500竣工数据、地名地址数据更新,多途径获取最新影像数据,开展天地图慈溪影像数据制作,开展天地图融合工作,完成上级天地图评测考核工作;在现有11个部门应用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应用推广工作,拓展应用覆盖领域,鼓励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公众版基础上进行地理信息资源增值开发服务,更好地提供公众服务。
三是着力做好浙江政务网地理信息资源报送工作。加大督促和审核力度,全力完成第一轮申报和审核修改工作,包括城乡道路、学校、医疗机构等15个大类,103个小类的申报审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多部门联动,探索建立起常态化的政务网地理信息资源报送队伍、报送和审核制度、发布和共享机制及长效的更新维护制度,为省委省政府决策、百姓日常生活提供有力的基础地理信息保障工作。
四是持续做好基础测绘工作。开展全市1:2000地形图测绘工作,做好技术方案评审、合同签订、项目施工、验收整改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年度项目全部完成。开展1:500地形图测绘工作,完成匡堰镇1:500地形图测绘及验收整改工作,探索城区1:500地形图联动更新工作。
五是不断加强行业管理。做好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统一管理,着力深化改革,促进测绘市场有序发展。推行“联合测绘”,提高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率。强化统一监管,开展测绘资质、测绘市场、成果质量、涉密测绘成果保密专项检查工作,建立交叉检查和随机检查制度。做好测量标志的保护和巡查工作,发放测量标志保管员津贴。继续开展好测绘法宣传和国家版图知识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测绘与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黑名单”,对接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全市测绘单位信用信息。
六是完成若干信息平台建设。完成综合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根据管线排查成果提交进度,完成综合管线系统软硬件采购、数据入库和平台共享交换工作;完成多规融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包括软硬件建设、数据入库及平台更新、维护和交换共享工作;做好规管系统与政务网接口开发建设工作,及时完成各项业务测试工作,同时做好规管系统维护工作。积极做好我局信息化维护工作,促进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5、提升规划人才队伍素质,提高队伍履职担责能力。
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队伍“能担责”的能力。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和担责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时刻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在心头。研究制定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对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清单形式进行细化固化。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同时开展以“我眼中的廉”创意随手拍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活动,并结合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片、发送节前廉政短信等形式,做细做实廉政文化建设。
二是持续推进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干部队伍“会担责”的能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作风建设系列规定,继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坚持日常监管与重要节点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围绕节假日值班、公车入库、上下班纪律、项目审批时效等内容,从制度入手,从工作细节抓起,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深化实施提醒通报制度,采用短信、微信不断向干部传递新规定、通报新动向。修改完善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切实提高了抓落实的工作执行力。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行风效能监督员以及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着力践行“开门做规划”的理念。
三是不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提高干部队伍“善担责”的能力。进一步强化队伍的教育培训,通过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相结合,日常学习和专题教育相结合,不断提升规划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制定年度干部培训学习计划,邀请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讲课,不断提高和更新队伍的专业知识水平。继续坚持利用好规划编制、方案设计、规划研究工作中与高校和规划院合作的工作优势,邀请主设计师结合合作项目讲解规划专业知识,提高队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慈溪市规划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