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17-50732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动公开
信息公示
2017-01-26
2017-01-26
面向社会
【工作要闻】
我市危旧房改造二期项目(E区块)通过征收意愿征询
我市住房公积金回转部分“公转商”贷款
我局积极化解住建领域群众信访问题
【简 讯】
六则
【新闻摘要】
省建设厅召开浙江省住宅全装修新闻发布会
【工作要闻】
我市危旧房改造二期项目(E区块)通过征收意愿征询
我市危旧房改造二期项目(E区块)位于浒山街道,拟征收范围东至寺山路,西至南张家路,南至施山江,北至慈百路,房屋总建筑面积约6.82万平方米,共390户。该项目于11月14日开始进行征收调查摸底,11月26日至12月10日进行意愿征询,向拟征收范围内的全部拟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发放《房屋征收意愿征询意见书》。12月12日,在公证处、拟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代表的公证、监督下公开计票,其中同意371户,不同意10户,放弃9户,同意征收比例超过95%,超过90%的启动标准,标志着该项目可依法进入征收程序。(棚改办 邓禹斌)
我市住房公积金回转部分“公转商”贷款
为了化解资金流动性矛盾,缩短职工轮候时间,我市于去年11月启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性个人住房贴息贷款(简称“公转商”贷款)业务。由于近期慈溪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资金较充足,存贷比例偏低,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利用最大化,12月20日,慈溪分中心对136笔“公转商”贷款,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回转手续,共计金额6056.2万元。
到2016年11月底,慈溪分中心实际提取住房公积金8.4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6%;累计发放个贷户数20312户,余额户数10278户,新增1834户;计划放贷5.8亿元,实际放贷8.0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8.28%,存贷比为89.44%。(公积金中心 徐吟)
我局积极化解住建领域群众信访问题
今年以来,为有效化解住建领域信访问题,市住建局抓好“信访来源分流、信访责任落实、信访舆情管控”三项重点工作。通过部门、科室联动对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住建委公共咨询、慈溪市“81890”、“民e通”等平台的信访素材进行及时收集、梳理、甄别和归纳,筛选出有效信访件,并建立首问责任制,构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信访办理网络,对来访件做到“大事小事一律登记,主管分管一律落实”,由第一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到指定地点接访,信访办结情况报分管领导阅批,视情再由主管领导进行接访,确保信访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共受理办结房地产纠纷与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信访1500余件,并成功化解拆迁历史遗留信访件3件。(办公室 朱灵艳)
【简 讯】
※11月份,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宁波市住建系统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练技能、强作风、提能效”岗位练兵比武创建活动,我局住建窗口周银伟同志在比赛中成绩优秀,被推荐选拔参加省级决赛。(行政审批科 劳立峰)
※为完善区域内公共停车需求,解决各乡镇停车难的问题,从2013年起,全市各镇(街道)均承担公共停车场(位)的建设任务。今年,各镇(街道)继续通过利用闲置土地、边角料地等方式,因地制宜,见缝插针建设公共停车位,共新增停车位1078只。(市政管理中心 邹卓彦)
※12月2日,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管道非开挖修复技术交流会在我市召开。期间,来自浙江省内供排水行业的200余名与会代表赴慈溪市域中西部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现场开展管道非开挖修复技术交流。(水务集团 胡琼)
※三北大街东段路面维修工程西起黄尖浦江,东至寺马线,全长366米。工程对原行车道路面及部分上基层进行铣刨后重铺新路面,同时实施破损人行道修复、排水管疏通等。工程工期为2个月。该工程于12月9日开工,将于2017年1月15日提前完工。(市政管理中心邹卓彦)
※12月20日,我市界牌新村500套房票房源销售正式启动。12月20日-21日,3户购房户选定房屋并支付保证金,成交金额合计为95万。截至目前,建设集团所属房票房源已全部启动销售。(建设集团 陆军维)
※12月30日,市域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正式开工建设。该工程位于龙山镇滨海经济开发区,总投资约3.51亿元,建设工期为670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已建的5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增加预处理及深度处理设施等);扩建5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能力。项目按照尾水排放一级A标准设计,在污水进水达标的前提下,尾水排放可达到类四类水质。(水务集团 戚晶晶)
【新闻摘要】
省建设厅召开浙江省住宅全装修新闻发布会
“2016年10月1日起,浙江全省各市、县中心城区或城市核心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了我省住宅全装修的实施时间及范围。那么,全装修究竟要怎么做?
12月7日上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建筑业管理局局长朱永斌解读我省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既明确住宅全装修实施范围,也提出了“菜单式装修”的要求——每种户型装修方案至少3套、交付后业主也不能“大改”。四个关键词可以概括《指导意见》中的干货。
关键词:中心城区
《指导意见》明确住宅全装修实施范围——各市、县(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其他区域内的新建住宅,以及已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尚未交付的住宅,积极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明确其他区域内住宅全装修和成品交房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时间,加快推动住宅全装修全覆盖。
浙江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必须要强调的是,《指导意见》的实施范围是在‘中心城区’。第一,没有‘全面取消毛坯房’;第二,这个‘中心城区’划多大,《指导意见》将这项权利赋予了各地政府,给了各地一定的‘弹性空间’,没有一刀切。”
关键词:菜单式装修
《指导意见》提出实施菜单式装修。要求住宅全装修要实行菜单式装修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建设单位应当对每个户型提供3套以上装修设计方案,每套装修设计方案均应提供可供选择的符合环保标准的材料设备菜单;对购房者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个性化需求,建设单位应当相应调整装修设计,并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装修设计方案调整和菜单选择。
关键词:交付后不能“大改”
同时,建设单位按购房者选定菜单或优化的装修设计方案实施装修,并以成品住宅交付;交付后,购房者不得擅自拆除和破坏相关装修设施,不得损坏承重墙体、受力钢筋和拆改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
“有人提出,如果全装修住宅进行了二手房交易后,能不能再装修了?所以,《指导意见》规定的‘底线’是装修时不能破坏承重墙体、受力钢筋和拆改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不能破坏主体结构。”这名负责人说,一旦出现以上违法装修行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劝阻,建设(城市管理执法)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关键词:金融支持
《指导意见》要求加大对购买全装修住宅的金融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成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可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对于购买成品住宅的购房者,可按成品住宅总价款确定贷款额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