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17-01905
市发改局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省级政策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2017-12-26
2017-07-19
面向社会
慈发改价〔2017〕24号
废止
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和降低部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7〕1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19日
附件:慈发改价【2017】24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