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299/2017-01906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省级政策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发布日期:

2017-12-26

成文日期:

2017-01-2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发改价〔2017〕3号

有效性:

废止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上级部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网浙江慈溪市供电公司: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经信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资〔2016〕2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月20日

附件:慈发改价【2017】3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