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299/2017-01914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省级政策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发布日期:

2017-12-26

成文日期:

2017-11-2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发改价〔2017〕42号

有效性:

废止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转发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和完善公民临床用血价格的通知

市献血办公室,各公立医疗机构、慈林医院、慈溪协和医院:

现将《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和完善公民临床用血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7〕1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慈发改价【2017】42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