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299/2017-01917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国家政策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发布日期:

2017-12-26

成文日期:

2017-07-1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发改价〔2017〕25号

有效性:

废止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慈溪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6 00:00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提出的补充意见(浙价费〔2017〕104号),请一并予以贯彻执行。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9日

附件:慈发改价【2017】25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