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93Q/2017-26681

发布机构:

匡堰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日期:

2017-02-14

成文日期:

2017-02-1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匡政〔2017〕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春节后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4 00:00 信息来源:匡堰镇

各村(居委)、各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各办(所):
  春节过后,各生产经营单位逐渐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易出现人员流动性大、新职工陆续增多等情况。由于不少企业节后将主要精力投向员工的招聘和恢复生产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容易被忽视。因此,抓好春节后新职工岗前安全培训,保证新职工掌握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保障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现就我镇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新职工岗前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新职工培训对象包括2017年春节后各生产经营单位招收的新职工(含换岗、转岗作业职工、被派遣工、实习工等,下同)。企业应当自行组织培训,通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简称“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讲明讲透必要的安全基础知识和防范措施等。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应当由从业人员本人核对并签名,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二、大力宣传,营造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舆论氛围
  各村(居委)、有关部门要在本辖区、本行业内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渲染积极培训的气氛,在全社会营造新职工人人接受岗前培训的大氛围。要充分利用镇有线广播电视站等传统媒体,也要借助微博、微信、APP等新兴媒体的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新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扩大受众面,增强宣传力度,做到人人受培训,家家懂安全。

  三、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培训工作到位
  各村(居委)、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吸取本辖区、本行业历年来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立刻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新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工作,并作为近期安全生产的重点来抓。要对所辖企业开展岗前教育培训情况进行大范围督促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做到招收一个培训一个,确保新职工岗前培训的及时性,避免“积攒员工,统一培训”的现象,确保新职工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同时也要对新员工培训的内容予以指导,既要有安全生产知识,也要包含特定岗位专业知识,使得岗前培训真正起到保护生命财产的作用。

  四、加强执法,确保培训工作的严肃性
  新招收职工、新转岗职工、企业长期用工和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是一项法定的、长期的、延续性的工作。各村(居委)、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企业,上报到镇政府,再由镇政府上报到市级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未按规定开展新职工安全培训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未组织发动辖区内、系统内企业开展新职工安全培训而发生生产事故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

    附件:相关法律条文,详见附件_3413



                                  匡堰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