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编委办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1 00:00 信息来源:慈溪政府网

办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现将《市编委办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落实。

 

慈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深入推进“二次创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宁波市编委办工作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提升改革发展服务水平。

  一、抓好改革破题,注重生根落地,确保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一)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继续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督促、指导2016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专项督查要点的通知》要求,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完成专项自查工作。根据宁波市政府第233令《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的决定》,督促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7个部门做好12个委托下放许可事项的承接,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加强后续监管,优化发展环境。同时,为加强和规范市政府部门职责管理,理顺职责关系,提高行政效能,推进依法行政,制定出台《市政府部门职责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的配置与调整、部门职责分工的协商协调、部门职责的履行等,做好旅游、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在非通航水域水上活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职责争议调处。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序启动。为确保上级综合执法改革顶层设计顺利落地,成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举行综合行政执法局授牌仪式,印发《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慈溪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突出职能划转,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共划转增加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5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0名,最大程度保证执法监管一线编制数,用于一线执法人员的编制不少于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总数的85%,确保执法重心下移与一线执法力量相匹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关于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着手启动相关领域行政执法职权划转,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局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执法协助、业务指导、案件移送、工作会商、协调联动等协作配合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等联系,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同时,按照省、宁波市的部署,统筹推进以“12345”为热线电话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建设。

  (三)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根据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甬党办〔2016〕46号)精神,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在对镇(街道)进行分类的基础上,突出把握“转职能、强能效,调结构、稳发展,建平台、重治理”这个核心,从制度层面推动镇(街道)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进一步优化镇(街道)办事机构设置,科学合理配置行政事业编制,既突出保障重点,又坚持合理均衡;体现基本设置和适应特色产业发展服务管理相结合,全市19个镇(街道)在7个基本设置机构基础上,8个较大镇(街道)增设了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城区4个较大街道增设了城市管理办公室,2个特大镇增设了农办、环境建设管理办等机构。同时,把加强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建设作为基层治理重要内容列入镇(街道)“三定”规定。

  (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试点逐步扩大。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提高监管效能,我市自8月下旬起首次在市场监管局危化品经营企业中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9月中旬起在全省率先试行“双随机”抽查全程信息化监管,并在2015年度企业年报和公示信息抽查中予以实施。我办为主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相关文件起草、汇总、统计等工作。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有21个部门(单位)报送随机抽查事项226项;有17个部门(单位)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有17个部门(单位)建立随机抽查监管细则(办法);有16个部门(单位)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已达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

  (五)配合做好相关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关于全省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浙编办发〔2016〕27号)精神,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认真做好相关机构编制情况审查核对、历次机构编制调整变动资料的整理和有关表格的填报等工作。配合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做好我市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关工作。

  二、聚焦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扎实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及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工作

  (一)清单向镇(街道)延伸覆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截至2016年底,全市18个镇(街道)合计公布权力21492项。涉及镇(街道)法定权力、驻场办理、承接委托下放、审核转报四类权力1516项。18个镇(街道)合计公布主要职责162项,细化具体工作事项1026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91项,案例91个;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50个;基本公共服务510项,其他服务288项。初步建立起一套镇(街道)权责清单,较好完成了浙江政务服务网向镇(街道)延伸试点工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七月份公布的“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服务窗口年中排行榜――基层覆盖情况”第四期《这些县(市、区)的服务最深入》发布中,我市在乡镇街道事项平均纳入量排名中荣登全省第一,获得了通报表扬;村(社区)事项平均纳入量排名第15、列宁波市第一。

  (二)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工作进一步完善。截至2016年底,在权力清单方面,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慈溪平台上公布了36个市级部门的本级保留、共性权力、审核转报三类权力4471项;在责任清单方面,公布了38个市级部门的主要职责490项,细化具体工作事项2067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101项,编写案例101个,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45项,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71项,直接提供的服务210项。

  (三)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全面梳理和公开。根据宁波市编委办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起草印发了《关于推进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的通知》,全市共梳理出了1543项公共服务事项,涉及43个市级部门(单位)、260个下属事业单位、18个镇(街道),以及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和水、电国有企业,涵盖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各个领域。采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实现了公共服务事项“菜单”掌上“下单”,打通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使老百姓在日益高效的政务生态环境中享受到便捷贴心的服务。目前我市公共服务事项已在“宁波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平台、慈溪政府网、浙江政务服务网慈溪平台上公布。广泛开展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宣传,印制《慈溪公共服务事项》1000余册,分送至市、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方便公众就近查阅。

  三、着力优化服务,落实严格控编,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围绕服务大局调整优化机构编制。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打造我市“二次创业”大平台,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在不突破核定机构和编制总量的前提下,经宁波市编委办批复同意,将原市文化商务区更名为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重新明确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为认真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有效整合区域资源,撤销鸣鹤风景开发建设办(正局级临时机构),理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古镇风景区所在地政府、旅游集团在景区规划开发建设、社会事务管理及风景名胜区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加快旅游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的要求,着手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理顺市爱卫办职能,适当配强城乡环境管理工作力量。

  (二)围绕“五联法”管理抓好“一县一品”建设。根据宁波有关精神,我办以编内编外控编减编“五联法”机构编制联动管理为“一县一品”品牌建设主抓手,扎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减控联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积极落实事业编制精简5%要求,通过机构整合对人员编制进行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对下属事业单位机构多、编制多的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进行细化减编,累计收编核减事业编制449名;加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管理,核减机关工勤编制55名;加强对空编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审批的控制,空编较多的单位适当留有空编余地;满编超编单位确需进人的事项,一律提交编委讨论。严格控制新设机构,确需调整的,在机构限额内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从严掌握;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

  二是审管联唱。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积极做好简政放权,加强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的整合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机构编制膨胀。严格执行用编计划申报制度、领导职数使用申请审批制度以及机构编制年度审核制度。严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口关,严格审核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指标,2016年全市共需求公务员126名,核准用编73名,减少53名。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新招聘人数,全市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共需求590名,核准用编360名,减少230名。

  三是内外联控。全面指导督促各机关事业单位推进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并实行编外用工“指标化”管理,杜绝随意“进人”行为,避免或减少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会同市纪委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正风肃纪与减编控编联动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内编外人浮于事、人事管理涣散、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低下、违反机关作风效能行为的,一经查实或被纪检部门通报,采取核减或一定年限内冻结编制(指标)的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加以严管。结合市纪监检查通报结果,对3名违规人员所在单位实施编制减控。

  四是改革联攻。加大改革攻坚克难力度,推进自行设置正局级临时机构的整改,撤销1家,收回7个事业编制。同时,着力破解基层编制紧缺难题。针对镇(街道)编制紧张、经济管理人才紧缺的问题,会同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实施“百名紧缺经济管理人才”三年培养计划,大力储备高素质经管人才,2016年我办通过集中注入办法,增加34名事业编制。

  五是上下联调。从全局出发,与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密切配合,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完善部门之间的配合约束机制,建立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编制、财政、人力社保、审计等部门间编内编外控编减编工作联动协调监督机制,做好编内编外控编减编联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借助专业审计力量,参与相关镇(街道)和市级部门等单位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对超编、超职数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整改不到位的在年度机构编制目标管理考核中酌情扣分,确保审计结果运用到位。截至2016年底,已发现3家单位未经申请使用中层职数;1家在挂牌机构中任命中层。经过提醒,4家单位都已及时纠正。

  (三)围绕真实准确加强实名制管理。全面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核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和编外用工指标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对检查。同时,积极实施机构编制问题单位“回头看”,认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各项规定,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依托电子系统服务平台,搭建网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好软件调试、数据库更新和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目前已实现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出入编手续网上操作全覆盖。

  (四)围绕规范高效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工作。一是探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模式。根据上级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改革精神,在市文化馆和市图书馆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制定章程(草案),设立理事会,完善理事会议事规则,明确宗旨和业务范围,确定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等,确保试点改革按时完成。二是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以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为契机,对全市事业单位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全市完成401家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公示,公示率达100%。尝试在慈溪日报用1/8版面对经审查准予办理相关登记事项进行公示4次。三是组织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工作。组织40余名新任事业单位法人赴省委党校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履职能力。四是开展事业单位登记信息核查工作。对部分市级和各镇(街道)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五保供养机构法人资格、变更备案、业务活动、财务管理、年报公示等方面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对部分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良好。

  四、加强学习教育,提升作风效能,切实加大队伍自身建设力度

  (一)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根据上级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两学一做”专题党课暨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办机关《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明确目标任务、聚焦问题导向、围绕中心工作、把握基本原则,突出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联系实际,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以每月15日的“党员组织生活日”为基本形式,开展“好书美文”推荐、“微业务讲堂”、“微型党课”、“环保志愿行”等活动,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掌握与履职尽责紧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切实提高做好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同时,落实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积极到居住地村(社区)报到、参与服务项目,走访慰问联系村(社区)困难户20余户,慈善捐款5800元。

  (二)不断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为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办内部“马上就办”、“AB”岗、上门服务等制度,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及服务承诺制,及时与业务薄弱单位进行对接,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中,主动对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广播电视台等下属事业单位较多的部门开展上门服务;对电脑操作有实际困难或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的事业单位主动做好业务指导。对部门申请的机构编制等事项,凡事实清楚、条件符合的,业务科室经请示分管领导后当场办理,减少办事人员来回奔波。同时,积极主动、深入细致,圆满完成14件人大代表建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办件和3件人大代表建议案的主办答复办理工作。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倡导良好风气,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精神,三公经费在去年减少的基础上又略有减少。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制订《市编委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坚持学习教育,推行政务公开,查找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办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局)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工作。一年来,共开展办内部作风督查20余次,参与各类警示教育活动4次,赴余姚王阳明故居、横河孙家境祠堂开展家训家规学习1次,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廉政工作取得实效,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我市机构编制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省、宁波市编委办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严格控制并优化配置机构编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和管理举措落地见效,努力开创机构编制工作的新局面,为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以深化改革为抓手,持续推进相关体制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一)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为主要抓手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发展要求,进一步增强“放管服”改革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配合相关部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使各部门之间信息实现双向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形成完整的监管信息链条。

  (二)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深化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结合权力清单,探索建立“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目录,进一步简化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效能。配合推进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三)着力完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权责清单的目标和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强化权责清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部门机构职能的变化情况,按程序对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提出调整意见。根据上级统一精神,适时制定市政府部门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权责清单制度落地生效,发挥好权责清单在深化改革中的作用。同时,按照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的要求,做好对已公开的公共服务事项的调整完善和入库工作。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流程简化、质量优化、网上办理便捷化工作,力争网上办理、增速提效取得新进展。

  (四)着力深化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根据全省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加快推进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建设,组建指挥体系,健全工作体制,明确牵头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加大总结推广力度。在2016年示范镇“四个平台”的建设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全市基层治理体系及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推进会, 6月底前基本建成18个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 9月底前取得重要进展,向党的十九大献礼。继续做好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深化完善工作,加强跟踪督查,组织开展改革评估。按照上级编办部署,做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五)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浙政发〔2015〕4号文件和浙委发〔2016〕30号文件精神,做好行政执法体制调整、职权划转、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管理等后续工作,完善综合执法配合协作工作机制,协调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与市级各业务部门做好职责边界界定等工作,督促执法力量下沉,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设置。

  (六)着力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改革。根据省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市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及时调整相关职能、机构、编制,制定“三定”规定;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做好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群团改革等相关工作。

  二、以补好短板为前提,切实抓好机构编制“五联法”联动管理

  (一)减控联贯。严格控制新设机构,确需调整的,在机构限额内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从严掌握;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管理。加强对空编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审批的控制,从严控制满编超编单位进人。

  (二)审管联唱。加快实名制管理系统改造升级,继续推行实名制业务网上在线办理业务。做好实名制数据月报工作,继续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严格执行用编计划申报制度、领导职数使用申请审批制度以及机构编制年度审核制度。严格把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口关,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程序规范办理出入编业务。

  (三)内外联控。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的精神,对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低下、人事管理涣散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严格控制全市行政、事业编制和编外用工指标总量,切实管住、管好、管活现有编制资源,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四)改革联攻。加大改革攻坚克难力度,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做好参谋助手,扎实推进自行设置正局级临时机构的整改工作。大力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理念、方法、手段,切实增强机构编制调控能力。研究探索跨部门、跨层级调剂使用编制的管理办法。完善机构编制资源动态调整机制和审批评估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编制增加力度,破解机构编制控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矛盾。

  (五)上下联调。整合各方力量,打好推动改革发展的“组合拳”。注重借势借力,加强事后监管。借助专业审计力量,深入做好将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审计、巡视检查工作内容,重点督查整改巡视、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和干部选人用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做好“12310”举报受理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件的严查通报,加强机构编制规范化教育。

  三、以规范高效为目标,积极深化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一)稳步开展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根据省、宁波市有关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经营类事业单位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和前瞻性研究,建立工作台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区分具体情况,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分类施策,分步推进。

  (二)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事业单位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推进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实施对我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的抽查。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后的新证换发工作。完成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三)探索开展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试点工作。为创新体制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确定的对象范围,积极探索在民办教育、医疗等公益服务机构中开展事业法人登记试点,逐步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民办公益服务机构的相关政策保障机制,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规范民办公益服务机构登记为事业法人后的监督管理。

  (四)大力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涉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调整工作。完善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

  四、以强化担当为动力,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干事创业能力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学习机构编制业务知识。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和“微型党课”、“业务讲演”等形式,加强学习培训,开展读书活动,积极发挥党支部、工会等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机关文体活动。注重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干部能力素质。

  (二)完善制度,注重宣传。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执行和落实,严控“三公”经费等支出。加强机关综合协调和运转,进一步完善办公、办会、办事机制,强化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督查。加大重点改革任务的实践探索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推进改革提供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

  (三)严格要求,改进作风。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性锻炼,强化“四个”意识,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要求,抓细抓实,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从严锻造“四铁”干部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改进作风,服从服务大局,全力打造绝对忠诚、务实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编办“铁军”。

 

 慈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