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子女如何在慈升高中

发布日期:2017-04-19 00:00 信息来源:慈溪81890

  许先生:我女儿下半年要升高中了,之前养老保险已缴了一年半,但现在处于停保状态,请问这种情况我女儿满足升高中的条件吗?

  答: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和慈溪市政府《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慈政办发〔2013〕58号),其他非本省户籍(港、澳、台学生除外)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段学校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含杭州湾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我市(含杭州湾新区)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3)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段学校条件的学生,2017年仍可报考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其中,参保统计时间统一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只要您孩子就读初中的这三年时间里,您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参保累计满1年,同时符合另外几个条件,就可以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段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