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0XM/2017-20631
市国土资源局
主动公开
文件解读
县级政策
国土资源、能源/国土资源与能源综合类
2017-04-05
2017-04-05
面向社会
有效
一、制定背景
《关于公布2017年度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的通知》是对《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的通知》(慈政发〔2016〕29号)相关内容的补充和说明。
二、制定依据
1、《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
2、《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
3、《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的通知》(慈政发[2016]29号)
三、主要内容
1、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地段等级范围的划分。慈溪市中心城区以90平方公里为界限划分。
2、关于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结算办法。对不同地段等级范围的补偿金额结算办法作出了具体规定。
3、关于多(高)层调产安置房屋的补偿金额结算办法。对基本造价,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多(高)层调产安置房屋底层储藏间、车库、车位等的补偿金额结算办法作出了规定。
4、关于被拆迁住宅货币安置的增加比例。对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内、外确定了被拆迁住宅货币安置的增加比例。
5、关于住宅有关其他补偿费用标准。对地段差价、用地面积补差标准、搬家补贴费以及临时过渡补贴费作出了具体规定。
6、非住宅用房一次性经济补贴费。对不同情况的非住宅用房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7、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外,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和其他补偿费用标准,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提出方案,并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另行批准确定。
四、实施时间和解读单位
《关于公布2017年度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