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777114Y/2017-19367
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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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2017-05-11
2017-05-11
面向社会
慈人社发〔2017〕42号
有效
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单位2016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工作的通知》(慈人社发〔2017〕12号)要求,我局从今年3月份开始,对全市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21家劳务派遣单位开展了2016年度经营情况的核验工作。经过单位自评、人社部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验,并结合今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综合评定出了最终核验结果:慈溪市润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按时提交核验材料且符合相关规定,核验结果为合格;慈溪海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多次催报最终仍未提交核验材料,核验结果为不合格。现将核验结果具体名单通报如下:
一、2016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合格单位(18家)
1.慈溪市润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慈溪市曙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3.慈溪聚力劳务有限公司
4.宁波朗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慈溪市远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6.慈溪现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7.慈溪市恒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8.宁波东天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慈溪市开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10.宁波市众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1.慈溪市宁滨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12.慈溪市一元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13.宁波市美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慈溪市百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慈溪市桥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6.宁波市恒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7.慈溪市保安服务公司
18.宁波市龙泽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2016年度经营情况核验不合格单位(3家)
1.慈溪海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宁波安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
3.宁波九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