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我市文化体育工作要紧紧围绕慈溪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的目标,坚持“在差距中挖潜力,在成绩中拉标杆”,不断推进文化创新,努力建设高水平文化强市,充分展现慈溪人文之美。重点实施“九大工程”,完成30项目标任务:
一、实施“重大项目推进”工程
1.上林湖越窑遗址申遗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充分发挥市申遗办统筹协调作用,协同相关部门和有关镇做好平坟复绿、违法建筑拆除等工作,上林湖越窑博物馆(暂命名)试开放,完成上林湖越窑遗址基础数据库建设、申遗宣传片摄制、遗址本体保护展示和周边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确保在7月1日前完成各项既定任务。同时,规划启动上林湖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2.文化商务区“一院两馆”加速推进。密切与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对接联系,跟踪督促慈溪大剧院管理运营委托协议的履行,有序做好设施设备采购、人员招聘等前期工作。配合市环创中心做好文化馆新馆、博物馆新馆二次装修、布展等收尾工程,两馆根据市里统一计划入驻。
3.产业园区能级继续提升。智巢・慈溪文化创意园文谷文创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投入实质性运作,完成丰谷区文创园认定,力争园区面积突破3万平方米,入驻企业突破80家,产值超亿元,成功创建宁波市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为创建省级示范园区打好基础。上林湖青瓷文化传承园完成相关后续工程,完成7900万元年度投资计划,根据管理运营方案尽快确定管理运营主体,同步做好招商推介工作,力争年底实现试运营。
4.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前期工作启动。及早启动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前期工作,重点就选址、规划、投资建设等展开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对接,争取年底前立项。
二、实施“惠民载体创新”工程
5.深化市公共文化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机制,拓展采购项目,不断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提升供给质量。全年完成送戏剧800场以上、送文艺演出80场以上,送图书3万册,送电影4000场以上。
6.建设具有慈溪特色的“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体系。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优势,继续办好“四百”文化惠民工程、“三北讲坛”、“慈图展览”等推广普及项目。
7.打造“1020”群众文体活动品牌群。注重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赛事的整合和品牌打造,立足接地气,兼顾高水平,突出主题性,重点培养扶持“上林之韵”广场文化系列演出、主题文艺下乡巡演、十大青年歌手大奖赛、戏剧演唱大奖赛、文化走亲、天然舞台等10大群文活动品牌和青少年公益性体育培训、全民登山、健身排舞、羽毛球联赛、乒乓球积分赛、围棋俱乐部赛、足球联赛等20个群众体育活动赛事。
8.探索24小时“城市书房”试点建设。借鉴杭州、温州等城市先进做法,在城区试点建设公益性“城市书房”,打造无人值守、自助借还、环境优雅的全天候阅读空间,进一步丰富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年底前争取完成1-2家试点建设。
9.深入推进“智慧体育”建设。加快全民健身信息E卡通管理系统和登山健身步道APP系统的开发、完善,探索建设“全市公共体育服务信息”门户网站和手机APP平台,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功能系统化整合和智能化运用,同时实现全民健身数据的综合分析和信息的点对点传输。
三、实施“基层阵地补强”工程
10.积极做好“阵地创建”工作。认真梳理全年文化体育基层阵地各类创建项目,强化对镇(街道)阵地创建工作的考核力度,以阵地创建为抓手,有效提升基层公共文化体育管理服务水平,力争成功创建省级文化强镇1个。
11.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出台《慈溪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推进以农村文化礼堂为标准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整合现有文化资源,建成一批礼仪型、学教型特色文化礼堂。
12.提升基层体育设施管理水平。继续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提质扩面工作,同步推动镇级文体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建设更新80条全民健身路径,对已到使用年限的健身路径统一进行更换。全面完成80公里登山步道系统化整合工程,出台《慈溪市登山健身步道管理办法》,加强我市登山健身步道的建设和管理。
四、实施“文化精品打造”工程
13.系统打造“青瓷瓯乐”精品。根据争奖项、促交流、闯市场的不同定位,集中力量打造一批艺术水准高、多元丰富的瓯乐精品和新品。重点创排瓯乐合奏《击瓯歌》、古典乐舞《烟雨瓷情》参加宁波、浙江省音舞节比赛;继续打造《诗・瓷》,力争进入省内主要剧院进行巡演;创作一台全面展现瓯乐文化及其特色的瓯乐音画作品《听瓷——盛唐遗韵》作为瓯乐推广和品牌化的精品,积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
14.发挥市文化馆群文创作主阵地作用。有效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激发各类群众文化文艺研究创作主体的热情,鼓励更多具有慈溪特色原创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在出精品、出力作上下功夫,力争在国家级、省级常设比赛中摘取重要奖项。
五、实施“地域文化传承”工程
15.办好第四届越窑青瓷文化节。通过青瓷文化弘扬与申遗工作相结合、政府引导与民间推动相结合、遗产保护与产业化发展相结合、学术研讨与宣传推广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不断创新内容形式,提升规格档次,扩大越窑青瓷文化节的影响范围。
16.提升文物保护现代化水平。虞氏旧宅和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两处国保单位“四有”档案录入宁波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启动虞氏旧宅、锦堂学校旧址的专项保护规划编制。开展新五房、万顺酱园等文保单位的保护维修。完成所有维修项目的电子化处理,并录入宁波“十三五”文物保护项目数据库。完成8至10处文物建筑测绘。后司岙窑址考古争取成功申报中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17.深化非遗保护和传承。加快完善非遗保护政策体系,参照宁波市有关文件,制定我市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基地、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办法。创新非遗宣传推介载体,以一体化、数字化、多功能为目标,推进文化馆新馆非遗展厅建设,继续支持非遗“走出去”以及开展进校园、进文化礼堂等推广活动。开展新一轮市级非遗项目、非遗传承基地、传承人评定工作。
六、实施“文化产业升级”工程
18.举办“一个节庆”激活文化消费市场。以宁波创建文化消费创新试点城市为契机,探索举办首个全市文化消费节,开展“电影季、图书季、娱乐季、音乐季”等系列主题活动,支持各类社会主体以动漫嘉年华、微电影大赛等载体,丰富消费内容,激发消费热情。
19.出台“两个政策”完善产业扶持体系。继续做好文化产业政策、体育产业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的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注重政策的前后衔接及科学调整,重点推动200万小微文化企业风险资金池的设立。加强政策宣讲,集中组织开展一轮政策“进乡镇、进企业”宣传培训,在镇(街道)领导干部、文化产业联络员及相关业主中提高政策的普及率。
20.形成“三个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建立半年一次的产业联席会议机制,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中的难题和热点问题解决上发挥作用。完善文化产业名录库建设机制,通过部门动态联动、定期对账督查、强化教育培训、重点行业挖潜等方式,力争到年底新增不少于20家规限上和小升规企业。完善招商引智机制,继续加强同招商部门、重大产业平台联动,举办招商引智培训班,确保文化产业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17个重大项目按进度顺利推进。
七、实施“文化市场保障”工程
21.守住“一条底线”严防安全事故。围绕“平安浙江”文化市场建设目标,强化文化市场安全监管,进一步巩固、深化现有文化市场安全监管模式,盯牢盯紧“四类人员密集场所”,强化属地管理,密切部门联动抄告、联动执法,把握市场动态敏感环节,坚决防范和杜绝重大文化市场安全事故的发生。
22.突出“两个主题”做好审批工作。围绕“规范”和“高效”,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继续做好“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和宁波市县同权同批事项及省市委托下放事项的衔接、承办工作。继续推进联合审批,适时扩展联合审批事项。
23.力争“三个领先”提升办案水平。进一步增强文化市场违法行为发现能力和打击力度,保持办案数量宁波大市领先。进一步提升对互联网文化、广播电视、知识产权、文物等新领域的案件办理比重,保持办案类型宁波领先。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严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建立健全案卷互评、优秀案卷点评以及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确保案卷质量宁波领先。
24.坚持“多措并举”助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治理线乱拉”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职责,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及时间表、路线图;密切协作,加强与规划、经信、广电、供电、电信、移动、联通、市“三改一拆”办等部门的协调协同,严格落实镇(街道)“属地管理”职能,形成工作合力,用三年时间有效解决我市小城镇“空中蜘蛛网”乱象。2017年重点完成好周巷、掌起、匡堰、长河、崇寿、附海、新浦、天元、鸣鹤等9个镇和原乡镇政府驻地整治任务,确保年底高标准通过宁波验收。
八、实施“社会力量导引”工程
25.抓好体育社团建设。继续推进体育社团“三化”建设,指导做好市体育总会换届工作;结合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各类体育社团财务、决策、请示报告等制度,规范赛事活动经费下拨和发放管理,扶持1-2家“三化”建设样本。
26.成立市文化产业促进会。做好协会成立筹备各项工作,设立高端文化产品制造、文化娱乐消费、艺术品和工艺美术品等分会。充分发挥协会在对外招商、交流展示以及在中小微企业投资、创业信贷风险池建设等方面的自我服务、自我增值作用。
27.建立完善参与机制和渠道。激发各类非营利性文化体育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体育事业的热情,重点引导社会力量在文体场馆设施建设和营运、文化惠民演出、高端赛事引进、全民艺术普及、青少年公益体育培训、社会体育指导服务、非遗传承基地建设以及非遗产业化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为全市文化体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九、实施“干部队伍塑造”工程
28.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的目标性、系统性、有效性,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和组织领导,丰富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和形式,开展新一轮内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进一步强化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监督,继续开展“正风肃纪”作风效能检查。
29.提升机关内部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定》,推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预算管理、财政财务管理、会计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对原《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机关日常管理若干制度》等进行修订。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落实责任,形成机制,重点做好文化发展指数(CDI)、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数据、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评估基础数据等的上报工作。继续实施内部审计,完成局属单位第一轮内审全覆盖。
30.培育基层文化体育队伍。有效提升基层综合文化站(体育指导站)管理人员、基层文艺骨干、基层图书管理员、文化志愿者、体育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员、裁判员、文保员、文化产业联络员、文化市场协管员、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等10余支基层队伍的管理水平,抓结构优化、抓业务培训、抓考核评价、抓奖励扶持,有效激活文化体育工作基层“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