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85X/2017-28275

发布机构:

桥头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日期:

2017-05-08

成文日期:

2017-04-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桥党〔2017〕41号

有效性:

有效

中共桥头镇委员会 桥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桥头镇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

各村(居)、机关各办(室)、企事业单位:

  《桥头镇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桥头镇委员会

                            桥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桥头镇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宁波市、慈溪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巩固我镇水环境治理成果,从源头解决一批制约水环境改善的深层次问题,保障水生态安全,促进我镇水环境持续性好转,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系统治理、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科学治水”原则,建立“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深化完善河长制,切实提高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平,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立,全面消灭劣Ⅴ类水质,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水生态承载和自我修复功能,为建设上林湖青瓷文化名镇提供良好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建系统、提水质、攻难点、保重点、健机制、严打击”为导向,统筹采取“截污减排、清淤疏浚、生态重建、水系环通”等治水手段,强化污染源头治理,完善河道生态建设,探索“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水资源治理、水功能拓展、水文明彰显”的治水新格局。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现沿河排口晴天无排水、污水不入河;全镇水生态修复取得重大进展,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全面消灭劣Ⅴ类水体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以河长制为核心、一体化管理为重点的水环境综合治理体系。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四大主要任务,完善河长制管理制度,健全河长全程巡河、系统巡河、统领护河一体化管理体系。

  1、进一步明确主要责任。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完善“清三河”长效机制,加大镇域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建立水体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

  2、进一步健全组织形式。完善镇、村两级河长体系,并延伸到沟、渠、塘等小微水体。镇党委和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镇级河道河长由市管领导干部担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本村河长制总负责人,村级河道河长由村干部担任。两级河长作为河道管理保护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加强河长制管理机构建设,统筹协调落实河长制工作。

  3、进一步完善河长工作制度。完善河长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推进河长制工作。完善河长督查指导和报告制度,严格河长巡查制度,对包干河道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做好APP巡河签到和巡河情况上报,及时处置在巡河中发现问题。完善信息公开和报送制度,规范河长公示牌设置。

  4、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巡视督查作用,并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执法检查、专题会议、专题协调等形式加强监督。加大对河长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考核体系。

  5、进一步加强保障措施。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把河长制工作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治危拆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等紧密结合。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水治办、环保、农业等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五水共治”,建立长效、稳定的管理保护投入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全民治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三个重点,实施六大工程

  围绕污水零直排、农业农村污染源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三个重点,大力实施六大工程。各部门、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全面消劣和“污水零直排”要求,列出每年项目清单,统筹实施治水工程项目建设,做到污水源头有效管控、处理系统优化提质、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1、截污纳管工程。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输送功能,加强截污纳管工程建设,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大生活污水、畜禽  场、工业集聚区企业污水的治理收集力度,基本实现污水零直排。抓好污水管网检测、修复、疏通等管网养护,完善污水泵站运行体系,确保管网输送畅通。运用有效手段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力度,完成镇域污水管网扩建规划设计。

  2、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程。以雨污分流、截污纳管为主要治理模式,因地制宜选择经济实用、维护简便、循环利用的农村生活污水提标扩容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提高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率、负荷率和尾水达标率。进一步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畜禽养殖场规范化治理。严格实行禁养区、限养区管控措施,加强新增畜禽的动态监管和及时处置。大力实施治污设施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控害,推进农田测土配方工作。

  3、水系连通提升工程。加快主要河道拓疏工程建设,排查全镇断头河、打通水利阻滞点,切实改善水系整体结构性和功能性连通。加强河道疏浚、护岸整治、沿河拆违和湿地建设,落实河道两侧绿化带建设要求。构建完善的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养护机制,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优化水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水系连通的工程效益,扩大水系连通的收益范围。

  4、防洪排涝安全保障工程。探索防洪排涝防御体系建设,实施从传统末端到源头调蓄、过程消减、末端控制的全过程管理,增强防御能力,从而有效解决内涝问题。通过加固、除险、扩排等工程建设,重点完善引排功能,全面提升防汛防台能力,完善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

  5、水资源保障工程。积极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制度,优化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以建立节水型工业为目标,以企业节水为主体,加大以节水为重点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强化工业节水管理。实施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推进先进节水灌溉技术,建设节水灌溉工程,建立节水型现代农业。创建节水型单位和小区,推广节水器具,加强节水宣传。

  6、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重点实施河道水质改善工程、黑臭河防反弹工程;实施生态服务功能改善工程,提高区域水生态承载能力,改善水系生态服务功能;实施蓝藻治理工程,编制蓝藻爆发应急处理方案,强化物理、生物等处置措施,有效缓解河道蓝藻问题。

  (三)扎实开展十大专项行动

  1、沿河排口截污纳管专项行动。以建成区、工业集聚区为重点,按照“统筹规划、园区先行、分层推进、全面达标”的原则,开展以截污纳管、源头管控、规范排水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2017年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技术报告,并争取完成全镇区域一半的“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2018年全面完成我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从而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排水全许可、村庄全治理”,沿河晴天无排水、污水不入河,地表水功能全面达标,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牵头领导:徐文浩;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办、经济发展服务办、农业农村办,涉及村。

  2、城镇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完成镇建成区、工业集聚区、“河长制”河道覆盖区域污水管线建设和排水户接纳工作,积极推进污水管网优化布局规划建设,加强污水管网检测、修复、疏通对接衔接工作,完成粪尿处理中心改造提升工程,确保污水管网正常运行。

  牵头领导:徐文浩;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办、社会事务管理办,涉及村。

  3、工业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工业行业水污染控制和重点排水户门户管理,全面开展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作坊的专项整治,推进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以23条镇级“河长”河道两侧为重点,严厉打击涉河违法排污企业,促进各类企业规范排水;优化工业产业布局,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源监控力度,严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总量控制。

  牵头领导:孙剑锋;责任单位:经济发展服务办、城镇规划建设办。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扩面三年行动计划,因地制宜选择经济实用、维护简便、循环利用的生活污水治理工艺,在坚持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基础上,积极探索末端治理、封闭式湿地、海绵水田等非纳管治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逐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质扩面治理项目。逐年逐步推进沿河拆违工作。

  牵头领导:徐文浩;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办,涉及村。

  5、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制度,编制《桥头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建立以村为主体,镇、村两级畜禽养殖污染防控网格化巡查网;全面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推进规模养殖场规范提升,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测土配方和以生态施肥为主的水肥生态藕合调控氮磷减排技术,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生态消纳和达标排放,提高农药化肥减量控害增效水平。

  牵头领导:茅立锋;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各村。

  6、水系连通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引水环通工程,打通水利阻滞点,以河道流向为指引,切实改善水系整体结构性和功能性连通。扎实推进河道疏浚整治,对镇域内主要及水环境较差河道采取河道疏浚、护岸整治等措施,对镇级河道进行五年轮疏制,打通断头河、整治暗河及河道卡口段,保障区域水安全,提高江河湖库水系的多元支持功能。

  牵头领导:茅立锋;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城镇规划建设办,各村。

  7、防洪排涝保障专项行动。建立防洪排涝两级防御体系,提高洪涝抗灾能力和应急抗旱能力,全面做到“丰枯调剂、蓄滞兼筹”。其中两级防御体系以源头调蓄、过程消减、末端控制并重,构建防、蓄、渗、排全过程控制。

  牵头领导:茅立锋;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各村。

  8、水资源保障专项行动。

  优化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保障水源安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水资源保障体系。

  牵头领导:徐文浩;责任单位:城镇规划建设办、农业农村办、桥头镇给水管理站,涉及村。

  9、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

  加快水生态修复,采用“源头保育-途径修复-末端治理”的水生态修复模式,强化区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点实施市控断面河道水质改善工程,持续推进已整治完成的“三河”隐患治理防反弹工作。扎实推进主要河道生态提升改造,编制河道两侧生态景观规划,对河道两侧滨水绿地、护岸砌坎进行生态化景观布局,强化水系社会服务功能和生态景观功能,打造以“山-水-城-林-田”为景观生态格局的“水生态走廊”,切实加强生态系统稳定性。

  牵头领导:茅立锋;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城镇规划建设办,各村。

  10、重污染河道提升专项行动

  全面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河长制”,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三河”整治标准,巩固“三河”和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按照全省提前全面剿灭劣Ⅴ类水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我镇消劣力度,与“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相结合,着力开展消劣河道及小微水体综合治理,制定落实劣Ⅴ类水剿灭方案,确保在完成下达任务的基础上,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高度重视河道蓝藻治理工作,制定《河道蓝藻应急治理方案》,采用物理打捞和生物治理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健全蓝藻应急治理和长效管控机制,确保河道蓝藻得到有效缓解。

  牵头领导:杨启东;责任单位:镇水治办、农业农村办、城镇规划建设办,各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与各村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水环境治理“一岗双责”制度和“党政同责”制度;镇水治办和相关涉水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五水共治”的协调保障、工程建设、督查开合、联动执法等工作;各办(室)、各村要逐年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

  (二)加强协调联动。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同市级部门的衔接沟通,落实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同一流域相邻村水污染防治协商协作机制,实施联合监测、应急联动、信息共享,责任办(室)要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构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和管理的体制机制。要与“三改一拆”、小城镇综合整治有机结合,通过区块改造,有效改善管网排水系统建设。

  (三)严格考核奖惩。每年对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能完成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或者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实行约谈、督办、通报等制度,督促整改落实。
  (四)强化执法监管。镇环保、水利、三改一拆、综合执法等要加强执法联动,坚持水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厉打击偷排、漏排、渗排污水和破坏水生态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稽查督查力度,深入与桥头派出所协作联动,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手段的无缝衔接,真正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五)落实资金保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由镇水治办牵头,会同“十大”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对涉及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相关工作政策进行梳理、调整,形成水环境综合治理政策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水环境保护投入,引入水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争取上级各类水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等新途径,保障水环境综合治理资金到位和投入到位。
  (六)深化全民治水。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水环境监督与公开曝光工作机制,建立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提升水环境保护意识。以河长制为纽带,广泛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全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十百千万”全民治水工作机制,与“一镇一月一品”和全民治水宣传活动相结合,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浓厚氛围。

 

 

桥头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