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9013L/2017-23853

发布机构:

新浦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发布日期:

2017-08-31

成文日期:

2017-08-3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新镇政〔2017〕55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主题活动月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爱国卫生月活动,切实提升我镇环境卫生水平,全力确保创建浙江省卫生镇成功,努力营造环境清洁、卫生整洁、生态文明的海韵活力小镇,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9月4日起,在全镇范围内每周开展一次环境卫生主题整治活动,为期一个月。
  一、活动总主题
  深化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全力确保浙江省卫生镇
  二、主题活动内容
  (一)“翻缸倒盆,防制病媒生物”主题活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在上个月活动的基础上再开展灭蚊蝇工作,重点清除各类房前屋后的积水容器,充分动员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全民参与翻缸倒盆,清除水缸、水桶、陶瓮、冰箱、洗衣机、地下室、花盆、接水盘、轮胎及其他器皿内的积水。对各类雨污水井、集水井等易于孳生蚊、蝇的场所,原则上按照每月投药1次的频率,投放低毒高效的蚊幼控制药物,控制蚊幼孳生,降低蚊媒密度。灭蟑重点是要对居民家庭厨房和卫生间,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区,垃圾桶及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食堂,集贸市场,宾馆,食品、屠宰、废品收购行业,交通窗口,下水系统等蟑螂孳生地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和清理活动,先清理暴露垃圾,再予以投药消杀。消杀公司做好消杀合同范围内的四害消杀工作。(责任部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责任人:所有责任部门环卫相关负责人;指导人员:陈炜 潘利青)
  (二)“道路、河道、公厕保洁和农贸市场、五小行业提升”主题活动。各村及物业公司按各自职责范围做到路面整洁,人行道及绿化带内无明显杂草、白色垃圾及堆积物;河道要做到岸坡整洁,河面无漂浮障碍物,杂草、水葫芦及时打捞;公厕要落实保洁人员,有卫生管理制度,上下四壁无尘网,清洁无垃圾,无恶臭无满溢,保持设施完善。各村须做到无露天粪缸、粪桶、简易棚厕和旱厕。
  农贸市场要做到制度健全,设施完善,清洁卫生。建成区范围内,特别是农贸市场周边的餐饮店、小吃店、餐馆、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足浴店、网吧等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内外环境整洁,证照齐全,亮证经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重点要做好餐具消毒措施,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各所在村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做到一天一检查,利用两网融合平台,及时上报各类隐患。市场监管所对建成区内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做好一对一的业务指导,制定一户一档。食安办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工作。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等重点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美容美发厅应配备皮肤病患者专用的工具箱,设有明显标志,一客一消毒,单独存放。旅店、宾馆等按规定放置安全套和艾滋病防治宣传资料。卫生监督所对建成区内所有重点公共场所做好一对一的业务指导,制定一户一档。社会事业办、消杀公司要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公共场所三防设施的措施落实,城管中队、交管中队要配合做好重点道路、农贸市场周边、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店外占道经营、越门经营、乱停乱放及环境整治工作。(责任部门:各村、物业公司、环卫站、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卫监所;责任人:所有村、部门相关负责人员;指导人员:陈炜、陈叶冲、陈开松、应毅)
  (三)“美化庭院,巩固成果”主题活动。巩固庭院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农村庭院杂物堆放的现象,清除庭院内外杂物垃圾,优化庭院卫生秩序,绿化庭院环境,全面整治农村庭院。深入推进庭院整治,改善人居生活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引导村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倡导全民动手,家家参与。本次庭院整治工作,重点在于清“三杂”、除“五乱”。清理庭院杂草、清理庭院垃圾、清理庭院杂物;除乱扔、乱贴、乱画、乱挂、乱搭。(责任部门:各村、妇联;责任人:各村妇女主任;指导人员:龚春央)
  (四)“乱张贴、乱涂写、乱拉乱扯整治”主题活动。各村对本辖区内的“乱张贴、乱涂写、乱拉乱扯”等行为集中开展清除工作。严禁乱贴小广告、乱涂乱画、乱拉乱扯,重点加强对背街小巷、“五小”行业和农贸市场及周边等重点区的治理工作,充分动员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行动起来,人人动手,清理门前屋后、道路两旁的乱张贴、乱涂写、乱拉乱扯。严格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在做好责任区域保洁的同时,重点关注家门口的“乱张贴”。物业公司做好保洁合同范围内的 “乱张贴”、“乱涂写”的清理工作。(责任部门:各村、城管、物业公司;责任人:各村相关人员、王唯益;指导人员:孙文迪)
  三、活动督查
  对各村、各部门各项活动部署及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每周开展一次,每一次督查存在的问题由创卫办统计后,于次日反馈到各村、各部门,第一次的督查整改作为第二次督查内容之一,以此类推,共开展四次。督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镇对村年终考核。
  四、活动要求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按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内容,切实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工作,组织动员党员、团员、志愿者、村民骨干共同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主题活动月中,镇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每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于每星期五15:30前将活动照片(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及活动小结,通过政府网或QQ654564358报送到镇创卫办,联系人:潘利青。

  附件:新浦镇“环境卫生整治主题活动月”督查分组安排


                                          新浦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1日







   新浦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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