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9013L/2017-23861

发布机构:

新浦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发布日期:

2017-09-15

成文日期:

2017-09-0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新镇委〔2017〕117号

有效性:

有效

中共新浦镇委印发《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党组织:
  《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浦镇委员会  
                                         2017年9月8日


                      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我省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实践创新,已经成为我省各级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内涵和工作原则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代表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选择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纳入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且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一般应在当年度可以完成,确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应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
  代表票决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代表票决制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支持、推进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广听民意,善纳民智,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的意愿体现到代表票决制工作各个环节中去。
  ——严格依法办事。立足人大自身职能,坚持依法依程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权限法定、运作规范,程序简明、管用可行。
  ——突出效果导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代表积极参与、项目有效实施为目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民生实事项目确定上,注重数量服从质量,不搞“一刀切”,防止形式主义。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步骤
  代表票决制工作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
  (一)项目征集初定阶段。为保证民生实事项目的可行性,在项目征集和初定环节要注重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1.征集环节。镇人民政府在通过系统内部征集项目的同时,应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发布公告,向社会进行广泛征集。镇人大主席团要依托代表联络站、网上联络站、代表履职平台,以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通过提出议案、建议等多种途径,积极提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初定环节。镇人民政府对征集到的所有项目进行汇集整理,先根据是否符合民生实事项目内涵和区域平衡性要求进行初选,再对初选项目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形成候选项目建议方案。候选项目经镇长办公会议讨论提出,提交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审定,镇人大主席团审议通过,确定为提交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票决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二)项目审议票决阶段。为保证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民主性,在项目审议和票决环节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1.审议环节。候选项目由镇人民政府提请每年年初举行的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镇人民政府应就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和每一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完成时限、相关要求等,在全体会议上作说明,并书面印发代表。大会应安排必要时间,以利代表深入审议。镇人民政府的相关负责人应列席会议,代表审议时可以向其提出询问,要求其说明情况。
  2.票决环节。经审议,候选项目在全体会议上由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票决结果当场宣布,并向社会公开。在开展代表票决制工作时,应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票决办法,明确候选项目差额比例、表决方式、项目确定和公布方式等。候选项目差额比例一般掌握在20%-30%之间。民生实事实施项目的得票数应超过全体代表半数,从高到低排列后,按照预定的应选数确定。
  (三)项目监督评估阶段。为保证项目实施的实效性,在项目监督和评估环节要切实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
  1.监督环节。镇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的督促检查。镇人大主席团要将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工作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通过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通过按项目建立代表监督小组等形式,发挥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推进作用。
  2.评估环节。代表应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预评估。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听取和审议镇人民政府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对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镇党委,纳入年度相关工作考核。对未能如期完成的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应向人大代表作出解释与说明。对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大应当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强化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大主席团要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勇于实践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把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到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每一个阶段和环节。镇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代表票决制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切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初定、组织实施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实施代表票决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为切实加强对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领导,成立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人大主席、镇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
  (二)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典型做法和实践效果,进一步凝聚共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民生实事项目的良好氛围。镇人大主席团要及时总结完善具体做法,加强对票决制工作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增强票决制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镇人民政府要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对民生实事项目安排的呼声和要求,扩大民生实事项目安排和实施的民意基础。
  (三)加强考核督导。镇委将把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结合满意度测评情况开展考核,切实把票决制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督查机制,制定考核细则,加强督促检查,有力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使代表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1.新浦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新浦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流程




   抄送:市人大。
   新浦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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