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登记有何新规定

发布日期:2018-10-10 10:38 信息来源:技术支持

  冯女士:听说9月1日开始再生育不需要登记,是否有相关的文件?

  答:为进一步深化生育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变“群众跑”为“数据跑”,真正实现群众“零次跑”,自2018年9月1日起,夫妻双方具有宁波市户籍,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免登记。一方或双方为宁波市外户籍的,有生育登记需求,我市仍按照国家、省有关生育登记的规定提供生育登记服务。除此之外的再生育还是要进行再生育审批或者进行网上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