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365B/2018-98618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信息公示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教综合类,科技、教育/科技管理

发布日期:

2018-10-30

成文日期:

2018-10-2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组织申报国外及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补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30 00:00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外及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资金补助工作,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外及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补助项目的通知》及《宁波市专利资助及产业化管理办法》(甬科知〔2014〕15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一)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为职务发明的,每件资助0.8万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0.5万元;

(二)取得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万元;

(三)其它国家和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授权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的国外及港澳台发明专利;

(二)同一件发明专利在不同国家或地区获得授权的,按一件计;

(三)授权资助申领的对象为第一专利权人地址在本市辖区内的个人、社会团体和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国外及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全文复印件,非英文文本的,需提供扉页中文翻译件;

(二)专利权人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三)宁波市国外及港澳台专利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四、受理地址及联系人

请各镇(街道)、产业园区做好辖区内企业组织发动工作,特别是外贸企业、外资企业、高新企业等拥有国外专利申请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18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慈溪市科技局专利合作科(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三楼1315室)。申报人逾期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人:市科技局专利合作科 孙德生 谢海燕 63961319 63961328;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 吕宏校 27877183;

宁波市知识产权局 吴珂 87272339。

附件:宁波市国外及港澳台专利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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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