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0487/2018-39278

发布机构:

坎墩街道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日期:

2018-11-29

成文日期:

2018-09-1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坎街党〔2018〕67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坎墩街道迎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9 00:00 信息来源:坎墩街道

各村(社区、居委),各职能部门:
  《坎墩街道迎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慈溪市坎墩街道工作委员会
            慈溪市人民政府坎墩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12日


坎墩街道迎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

  根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我街道省级环保督察各项迎检保障工作,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全力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坚持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根本,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领导力度、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努力开创品质坎墩建设新局面,为我市建设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全力打造美丽慈溪升级版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省级环保督察迎检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更加坚定;进一步提高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主动履职、主动作为的自觉性,推动“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基础更加扎实;进一步解决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时间安排
  (一)督察准备。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省环保督察组抵甬督察之时。主要是动员部署各项督察迎检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原则,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落实辖区及行业监管职责,及时做好各类环境问题、环境矛盾纠纷的自查自纠工作和各项准备工作。
  (二)督察迎检。自省环保督察组抵甬督察之日起至省级环保督察工作结束之时。按照省环保督察工作安排,全力以赴配合督察组开展资料调阅、领导及部门谈话、现场核查、查处事项交办等工作,落实重大环境信访维稳责任,确保迎检工作有序畅通。
  (三)督察后整改。自省级环保督察工作结束之日起至督察问题整改完毕之时。按照省级环保督察的总要求及反馈意见,强化督察问题抓整改,把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上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清零”,同时举一反三,持续健全我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充分准备。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按职责全力配合,确保迎检准备充分到位。
  1.做好全面梳理自查工作。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和本地区、本领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矛盾纠纷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排查,摸清存在问题,迅速落实整改。
  2.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照省督查组调阅资料清单,街道必须及时向资料组报送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党委和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工作落实等支撑性资料,以及与环境保护督察有关的其他相关资料。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并随时根据省督察组要求,动态补充有关资料。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对本单位提供的资料要严格把关和审查,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料由各责任单位自查自审后交街道环保监测中队。
  3.做好下沉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省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后将根据需要进行个别谈话和座谈问询。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应配合做好相关准备,按职责开展信访、网络舆情稳控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二)迅速响应,查处到位。督察期间,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违法案件和环境问题,做到随交随办,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办理、回复、反馈。接办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落实整改,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确保整改查处到位,绝不拖延,并按要求反馈整改情况和问责处理情况;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强化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并及时报送最终结果;对调查属实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该关闭的一律关闭,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及时反馈,依法公开。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违法案件和环境问题,街道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办结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实行“一案一卷”管理,每一个案件查处情况要建立一个详细的档案,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及时分析报告督察舆情动态。
  (四)严格问责,督促落实。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按照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组织精干力量深入调查群众反映强烈、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核查有关地区和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行为,在查处整改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对整改措施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或因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负面影响,或向被举报对象通风报信等行为,一经查实严格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包庇纵容。
  (五)严肃整改,防止反弹。省级环保督察工作结束后,按照“不查清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的原则,继续做好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查处省督察组交办的每一个信访案件,不留死角,做到查处到位、公开到位、问责到位;二是对于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期限,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整改进度,及时报送处理结果;三是对于已办结的问题,要继续落实防控措施,坚决防止有关问题“回潮”和“反弹”。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级环保督察是中央环保督察的延伸和必要补充,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把做好省级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首要任务,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同心协力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建立机制。结合省级环保督察要求,建立由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分管环保工作的办事处副主任为分管领导,街道环保监测中队队长为总联络人,负责省级环保督察工作的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由主要负责人任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具体联络员,报街道环保监测中队。
  (三)狠抓落实,强化查改。街道领导小组对本方案的部署和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和督办,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事项进行督察和指导。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必须抓紧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按时完成、各类问题有效解决。街道纪工委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工作情况的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
  五、工作措施
  (一)积极部署动员大会。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工业园区所有企业召开督查动员会议,并邀请环保局介绍此次督查情况,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迎检准备充分到位。各村(社区、居委)要通过会议、走访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深入开展污染源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对重点企业监管。环保监察中队重点排查各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建立台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做好对区域和领域内污染源的检查和监管。二是结合前期环保服务管家开展体检式检查反馈的企业情况,加强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健全环境执法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横幅、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加强对环保督察行动及生态环保知识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村(社区)和志愿者组织,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环境保护行动,共同努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四是抓好信访案件的“回头看”工作,街道环境监察中队对截至目前的87起信访件进行梳理,重点做好重复信访件“回头看”,防止反弹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