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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
2018年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镇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导向,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保障,以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为建设“创新、活力、和美、文明”的城东新城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优化法制队伍建设
抓好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实现依法行政高效有序运作。明确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各线各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在镇综合办下设法制工作办公室,明确1名同志为专职法制员,负责全镇日常法制工作,并根据人员变更情况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及法制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
(二)提升法治能力水平
坚持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今年以来,开展镇领导班子集中学法5次,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为全镇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引导他们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并认真组织全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此外,鼓励行政编制人员加强法制学习,积极申领行政执法证。
(三)贯彻落实年度计划
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联系实际,科学制定了《逍林镇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逍政〔2018〕14号),明确了全年具体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包括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法制审查力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高争议化解能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等等。各部门结合实际,层层推进,狠抓落实。
二、加强依法行政,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深化法律顾问制度
为加快推进法治逍林建设,镇村两级均聘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列席有关会议,对于会议提交的涉法议题,提前交由法律顾问把关,确保在作出重大决定、明确重大事项前,及时、全面、准确地进行法律论证,最大限度地降低决策风险。同时,要求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法律问题的协商与谈判,认真审查涉法文件、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项目,主动参与诉讼、调解、仲裁和重大接访等活动。
(二)落实合同管理制度
按照《慈溪市逍林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逍政〔2014〕58号)要求,规范合同管理流程,严格合同管理责任,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行政机关合同的监管把关。落实行政机关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对行政机关合同的法律、经济、技术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此外,全面实行行政合同事先合法性审查,并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制度,在线登记备案合同32份。
(三)完善执法记录制度
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有关要求,切实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推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制度,配置有DSJ-A3型号的执法记录仪8台。同时,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要求,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制作、归档和保管,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三、依法履行职能,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一)深化简政放权改革
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牵头领导和任务,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要求各部门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同时,进一步整合经办流程、职能和信息系统,整合归并原同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经办业务集中培训,做到窗口经办人员业务专业化、全能化,推行综合性窗口全覆盖,有效缓解群众排队问题,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依托“两网融合”平台,充分发挥综合指挥体系作用。全面推行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的“110”联动调处机制、司法审判与人民调解的“诉调对接”机制等制度,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治安调解、社会组织调解的协调配合,以安全生产、劳动纠纷、“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领域为重点,成立适应矛盾纠纷变化发展要求的排查化解网络体系,促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形成解决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镇政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好信息公开网站更新维护。充分利用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扩大信息公开发作覆盖面。今年以来,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4条,内容涵盖政策信息、政务动态、公共服务、财政预决算等方面信息。
慈溪市逍林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0日
逍林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