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34M/2018-34397

发布机构:

掌起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18-12-14

成文日期:

2018-06-0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掌政〔2018〕46号

有效性:

有效

掌起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
  根据项敏市长在全市“压事故、保平安”专项工作推进会暨中央环保专项督查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和6月份安全生产月工作要求,结合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阶段性工作的进展,现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要做到农村、城镇房屋全覆盖,住宅、非住宅房屋全覆盖,重点排查农村危旧房屋、城镇砖混结构多层多业主住宅房屋,以及新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二、工作要求
  (一)城镇房屋
  1、落实常态化网格化监管机制。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切实巡查到位,在梅雨季节对危旧房屋适当增加巡查频率,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治理。
  2、提高专业化动态监测质量。镇城建办要会同人保慈溪中心支公司督促专业化动态监测机构高标准开展巡查,在特殊天气适当增加巡查次数,要加强对专业化动态巡查情况的监管、考核。
  3、加强装修管理。镇城管中队要加强装修巡查和装修备案工作,密切同社区、物业企业的联系,主动上门服务。要将砖混结构多层多业主房屋作为装修巡查的重点,坚决杜绝严重危害房屋结构的违规装修行为发生。
  4、开展城镇房屋幕墙面砖排查建档工作。对全镇房屋幕墙、面砖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建档,摸清底数,发现安全隐患后应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及时排险修缮,做到早预防、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积极推进建立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5、扎实开展城镇房屋第二次排查工作。以二次排查为抓手,对城镇房屋再次进行全面排摸。城建办同各村(居委)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到住宅、多业主非住宅和工业厂房排查建档全覆盖,努力做到排查对象无遗漏,排查范围无死角。对发现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二)农村房屋
  1、以全省农房录入为抓手,对农房进行再次排查。镇城建办、各村录入人员实地调查时要对房屋结构进行再次检查,同时要把本次检查情况和上次排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房屋结构动态变化情况,并在6月底前完成省系统农房调查录入工作。
  2、以降低腾空率为抓手,督促危房加固、拆除工作。根据省、宁波市2018年农村危房解危工作要求,为彻底消除农村危险房屋安全隐患,各村(居委)要着力加大危险房屋的加固、拆除力度,在6月底前将农村危房以腾空方式解危比率降低到25%以下。
  3、高质量完成梅雨季节农房专业化巡查。镇城建办要加强对农房专业化动态监测机构的监管,借助此轮梅雨季节专业化动态巡查,对实施专业化动态监测的农房进行全面排查,保证巡查质量,确保房屋所有结构构件全部观察到位。同时,要督促专业化动态检测机构在6月底前完成此轮巡查工作,并将巡查报告电子稿报市安鉴办。
  4、加强常态化网格化巡查,严防回迁。各村网格工作人员要落实农房常态化网格化巡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要特别注意前期腾空解危的房屋,是否存在人员回迁的情况,一旦发现人员回迁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三、工作检查
  镇城建办将根据工作要求,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及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一)自查整改(6月1日-6月10日):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工作,边排查、边整改,确保排查无死角、安全隐患无遗漏,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督促检查(6月11日-6月20日):随机对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总结完善(6月21日-6月30日):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和完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次整改,对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的阶段性工作进行扫尾总结。检查组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排查彻底、整改到位。



                                                                             掌起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



掌起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