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9013L/2018-23937
新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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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安全、司法/国家安全
2018-12-19
2018-07-10
面向社会
新镇政〔2018〕96号
有效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室):
现将《慈溪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浦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
慈溪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号)和《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8〕1号)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决定2018年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美丽慈溪幸福家园建设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加强源头治理减少风险、辨识评估发现风险、隐患排治降低风险、应急保障处置风险,实现风险辨识全覆盖、重大风险管控全落实,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基本建立,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开展慈溪市城市总体规划安全评价研究,完成《慈溪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慈溪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确保安全生产源头控制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完成时间:9月底前)
2、严格落实安全准入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技术淘汰目录制度,落实宁波市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禁限控”目录。(牵头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园区、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间:全年)
(2)大力淘汰无安全保障条件的“低小散”企业(场所)。(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完成时间:6月底前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推进)
3、集中开展重大风险源头专项整治。
(1)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完成时间:根据工作方案完成年度任务)
(2)深化涉氨涉爆粉尘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各镇(街道)、开发园区;完成时间:11月底前)
(3)深化“两客一危”、集装箱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按上级部门的方案要求推进)
(4)按照《慈溪市消防生命通道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群租房、高层建筑、消防生命通道等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各镇(街道)、开发园区;完成时间:按计划推进)
(二)全面辨识评估管控安全风险
1、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规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出台道路交通、建设工程、工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相关风险管控制度,细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标准和管控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完成时间:9月底前)
2、完成首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试点。扎实推进崇寿镇区域风险评估和危险化学品、“三场所三企业”、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福利机构、水利设施、旅游景区、商贸市场、医院、人员密集场所等10大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试点,形成一份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总结一套简便操作方法、培养一批风险辨识评估骨干。(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各镇(街道)、开发园区;完成时间:6月底前,相关部门按上级线上要求完成)
3、全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各镇(街道)、开发园区要组织开展本区域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市级重点部门要总结推广试点企业工作做法,督促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抄告属地政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园区,市安监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水利局、市文广局、市公安局;完成时间:10月底前)
4、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1)要对辨识发现的各类风险,及时研究落实管控措施,其中重大风险管控必须做到“一险一案”。(牵头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园区)
(2)市级重点部门要对辨识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方案、落实措施。综合运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等多种手段消除和控制重大风险,提高本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水利局、市文广局、市公安局)。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慈溪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明确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治之间的关系,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风险管控的重要手段,突出重大隐患的发现报告(抄告)、整治和闭环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完成时间:6月底前)
2、督促企业落实风险隐患自控自治责任。督促企业在全面辨识评估管控安全风险的基础上,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等各环节的主体责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季报率、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录入率、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治理率达到100%、重大风险按规定及时上报。强化对重点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园区,市级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间:全年)
3、加强城市运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组织开展城市高层建筑、建筑幕墙、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设施、污水管网、电力设施及电梯(公共聚集场所)、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等的检测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慈溪供电公司;完成时间:9月底前)
(2)加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等3个事故量较大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排查行业领域企业覆盖率达到100%,规上企业基本情况入库率(进入行业领域信息系统)达到100%,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完成时间:6月底前)
4、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治理督办机制,对发现的危险性大、治理难度高、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挂牌督办。年度市级挂牌督办不少于10家,市级重点部门年度挂牌督办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各不少于1家。挂牌督办进度情况及时录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园区,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
5、推进重点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矿山、金属冶炼、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水利、旅游、油气管道、危险品运输、城市公共客运等行业领域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医院、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等单位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并创建一批示范标杆单位。(牵头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园区,市安监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完成时间:10月底前)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保障
1、健全应急响应联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应急响应效率和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
(1)明确市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监管人员。(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完成时间:9月底前)
(2)按要求推动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建立微型消防站。(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间:6月底前明确建立微型消防站的企业名单,按要求推进)
(3)完善全市应急处置专家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完成时间:10月底前)
3、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整合,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共享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组织开展全市应急技能大赛和行业领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督促企业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应急管理监管执法,推进重点企业现场应急处置卡编制工作,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现全覆盖。督促企业落实预案、队伍、物资、人员培训和演练等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牵头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园区,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间:全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开发园区要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专题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定期分析、督查专业领域风险管控工作。各行业部门要根据“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加强对重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监管,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统筹工作安排,抓好督促落实。市政府将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单位要把安全风险管控作为对企业安全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做到重大安全风险出现在哪里,监管执法跟进到哪里。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按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从重处罚。要强化安全风险管控警示教育力度,定期曝光不开展风险管控、不治理隐患的企业和相关典型事故案例。
(三)强化科技支撑。各单位要加大投入,强化科技防范措施,升级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装备,推进消防、建筑工地、大型桥梁、油气管道、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科技应用。引导企业积极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工艺,强化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日常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排治、监测预警等方面的应用,努力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水平。
(四)加强社会共治。各单位加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力度,推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借助保险机构力量加强对企业风险管控工作的服务指导。将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础条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激励约束制度和警示管理办法,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各单位要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5月20日前报送落实的工作计划安排,每季度报送工作推进情况。联系人:罗亚,联系电话:63960835,传真:63960808。
慈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抄送:宁波市安委办,市府办。
慈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印发
新浦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