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18-01958
市发展和改革局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市级政策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2018-12-27
面向社会
慈发改价〔2018〕37号
废止
各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
现将《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新能源电动汽车公用充电桩充电服务价格的通知》(甬价费〔2018〕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12月27日
慈发改价【2018】37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