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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部署,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慈政发〔2018〕34号)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深入推进“法治交通”建设进程。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结合我局实际,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按照要求及时调整慈溪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完善由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依法行政重大工作。
(二)强化法治能力。我局积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健全法制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法制工作人员培训活动,完成执法人员参加交通综合执法轮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坚持做好每一期法制培训的组织工作,同时积极参加宁波交通委及其他业务部门相关的培训学习,促使执法人员及时更新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执法单位按要求做好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工作,坚持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执法人员考试,今年已组织4次执法人员考试。市公路段充分利用交通法治试题库,以网上培训、网上自测、书面考试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经常性定期考试测试,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
(三)狠抓队伍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建设,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安排专职法律人员负责法制工作,同时外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强化干部队伍法律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素质。
(四)加强法治宣传。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加强宪法教育,集中学习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双降”三年攻坚行动、“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商务、住建、城管、环护、农林等部门开展道路运输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参加宁波市运管局联动稽查,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公路综合治超“2018铁腕”系列行动,“天网九号”等市场专项整治,同时对全市“二客一危”运输市场采用网格化稽查方式,使稽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特别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布控稽查。切实做好道路运输管理行业稳定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道路货物实名制管理工作,保障运输安全,深入开展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以综合治超、公路边“三化”、“三改一拆”及小城镇环境整治行动为重点,着力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路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重点抓好非现场执法工作,重拳整治超限运输,保障公路路产路权。加快推进治超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市港航处会同海事、边防、海洋渔业、属地乡镇等部门,针对沿海三无船舶,开展联合执法。从年初截至11月中旬,共开展联合执法8次,出动执法人员71人次,发放《关于坚决遏制沿海船舶违法运输行为的通告》20余份,约谈砂场业主2家次,发出协查通报1件次,查处违法船舶2艘,处罚各类违法行为2起,罚款金额400元,有效打击沿海砂场的违法运输行为。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程序执法,强化行业执法整治力度,对重点项目进行多方位、不定期监督管理。建立综合治超办,统筹协调路政、运管、交警等执法力量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操作程序和岗位职责,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促进执法人员积极学法、规范执法。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交通运输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规范和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丰富、充实和细化责任清单内容,确保权力清单制度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继续落实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推进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规范化,切实提高部门公共服务能力。
(四)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我局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慈溪市交通运输局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慈交〔2017〕73号)。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初步建立慈溪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明确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规范审核流程,强化行政行为作出前的法制审核与把关。
(五)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优化审批服务标准。一是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建设。按照“八统一”和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群众和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2018年共取消事项6项,减少材料54项,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50项,实现群众和企业到交通运输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编制公开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保持一致。二是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推动交通运输政务办事事项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全进驻。强化进驻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推进“无差别受理”。三是深化“一件事情”梳理归集,规范落实3项“一件事情”事项办理模式和标准。四是推进数据共享。全面应用“一窗受理”平台,推进交通运输业务系统与“一窗受理”平台的互联互通;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电子化归档,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全面推广电子签章应用;五是大力推行网上办、“一证通办”、“掌上办”。提升网上办事便捷度,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开通网上办事,“零跑腿”事项比例达到34%。3个事项实现“一证通办”,1个事项实现手机移动办理。六是优化审批服务机制。推动机动车维修换证业务向基层延伸,实现“就近办事”;实施个体巡游出租车车辆置换更新行业协会代办制;与交警部门组建微信群,打通横向部门数据互联共享;为全市283家货运代理业户备案登记、697辆客运车辆年审实施上门服务。提升窗口即办比例,即办件办件量占比达到94%。
三、突出重点环节,加强重大事务法制审查
(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慈溪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慈政发〔2008〕96号),逐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积极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相关工作程序,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件必纠”和“定期清理”。梳理汇总有关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及时在网上发布,为各部门的管理和执法提供查询服务。
(三)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我局结合实际,制定《慈溪市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办法》,提升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定,落实事先合法性审查制度。
四、加强内外监督,树立依法行政良好形象
(一)强化内部监督。贯彻落实《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慈政办发〔2015〕112号),完善单位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督察工作,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并解决。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大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交通执法、基层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察监督力度。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对我局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我局工作。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工作。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注重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确保公众监督投诉渠道畅通有效,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三)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我局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继续深化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办理流程,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生动性。
五、存在的问题
(一)交通运输法制建设不够完善。现有道路运输行业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比如制订的处罚标准过高、自由裁量权处理额度弹性大,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执法效果差。要加大对交通运输法制方面的建设力度,制定完善、可操作性强的法规规章。
(二)执法力量不足。执法队伍年龄结构老化,现有执法人员的编制与所负担的任务不相适应。人员少、年龄大、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使执法全面性受到一定影响。重新明确相关执法人员的职责,落实执法任务。定期开展相关的法律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交通执法任务、难度日益加重,而执法办案经费却严重不足,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执法办案进度和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制定执法专项资金,加大对执法办案经费的投入。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