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生:农村的三间平房,原拆原建,造三间楼房,请问按照相关标准,审批大约需要多久?
答:目前,国家还未出台具体的审批时间,我市的审批流程主要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14】96号)文件要求,具体程序如下:村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逐户填写《慈溪市农居自建房用地申请审批表》,经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会审、公示,公示10天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委会组件上报,当地村镇建设办公室和国土资源所根据各自职责在10个工作日内做好资料审核,出具意见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民建房进行认真审核后,由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在10个工作日内分别签署意见,并将批准结果公示并逐宗落实到申请建房户,同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