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堰镇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04 09:46 信息来源:匡堰镇

市人民政府:

  2018年,匡堰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慈政发〔2018〕34号)等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全力助推“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镇2018年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行政服务效能

  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意识,全面优化服务事项审批流程,推进改革向基层延伸。整合便民服务中心原有9个业务窗口为5个综合受理窗口,变单线受理为一窗通办,全年受理各类业务、接待咨询1万余件。深化“互联网+社会治理”,推进 “一中心+四平台+全科网格”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着力“两网融合”品牌工作创建。我镇共划分34个网格,按1+3+X的模式完成68名网格长和专职网格员的双向选择配置,全年共开展网格有效巡查16万余次,走访各类对象3万余人次,上报并处置有效事件3.59万件。此外,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强化浙江政务服务网应用支撑,全面开展浙江政务服务网移动使用工作,完成注册率100%。

  二、完善制度体系,抓好依法行政理论学习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领导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好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由党政办专人负责全镇法制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促进决策更趋依法、科学、民主。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建立法制办与法律顾问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多举措提高法律顾问服务水平和质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决策更趋依法、科学、民主。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规定。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统一管理,促进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今年以来,共依法审查以镇政府名义签订的行政机关合同35个,均无合同纠纷产生。二是注重依法行政思想武装。坚持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今年,镇党委、政府,人大班子成员共开展集中学法5次。全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全部通过学法用法考试。多次邀请专业法律人员为镇机关干部做法律知识讲座。

  三、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法制审核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健全“基层治理四平台”执法机制。今年我镇为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面”的智慧型城市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智慧城管三级平台建设,构建由镇综合执法中队、国土资源所、交巡警中队等13个单位协同的网络化管理体系。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新增申领行政执法证件4本。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定期报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预算执行以及8个政府实事工程项目进展等情况,办理建议意见15件,答复率100%。三是制发《匡堰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匡堰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制度(试行)》、《匡堰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 “三项制度”,积极推动有效实施。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程序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

  四、注重政务公开,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处理
  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好信息公开网站更新维护。本年度我镇按要求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25条,内容涵盖政策信息、重点项目、领导活动、政务动态、政府建设、工作进展、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财政预决算等方面信息。确保公众监督投诉渠道畅通有效,群众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办理和答复,今年以来,共在网上答复领导信箱信件4封,均做到按时答复。二是强化矛盾纠纷处理。深化调解机制,理顺各部门职责及流转程序,切实做好日常及社会敏感时期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1到11月份矛盾纠纷调处483件,调处成功483件,非正常死亡案件发生9起,赔偿标的399.8万元。未发生因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及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影响重大的恶性事件。

  五、开展示范宣传,发挥法治建设保障作用

  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广泛宣传法制、平安建设、消费者维权、禁毒、反邪教、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已累计开展法制讲座咨询座谈10场次,开展法治戏曲大家唱6场次,张贴宣传画60张,发放宣传资料13500余份,图版展示10场次。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发挥传统普法媒介的优势,依托镇村各类窗口和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循环推送宪法、法律学习等内容。此外,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先进性教育,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廉政文化建设品质效果。



匡堰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