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应何时结算

发布日期:2018-12-05 13:30 信息来源:慈溪政府网

  郑女士:单位工作了六个月,现在打算离职,可是单位表示工资需要等离职次月底才给我,请问有相关规定最迟什么时候发工资吗?

  答:《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