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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人民政府:
2018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系列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全市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部署,加强统计依法行政领导,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加大统计法治监督管理,有序推进统计诚信建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为慈溪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
为保证统计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力地开展,根据统计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以来,我局将统计法制工作纳入局党组议事日程,多次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专门抓的齐抓共管局面。先后制定了《2018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2018年慈溪市统计稽查工作计划》、《2018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意见》等各项统计法制工作任务,开通政务服务网移动客户端,健全双随机统计抽查监管机制建设,完善统计普法工作制度,落实统计普法工作的经费保障,确保我市统计法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普法,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关键是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为此,我局主要采取五项措施。
(一)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为提高地区依法统计能力,今年以来,我局着重抓好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统计法制教育培训,在培训班次和培训人员范围上都实现了历史突破。1、市政府2018年度第2次“市长学法日”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邀请宁波市统计局总统计师滕剑波解读《统计法实施条例》及统计违法违纪相关规定,慈溪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市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等40余人参加了学习。2、首次将统计法制宣讲列入市委组织部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内容。6月份,由市委部组织的慈溪市实体经济振兴精进式培训班邀请宁波市统计局法规处领导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全市各部门、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中层干部120余人参加了培训。3、8月份,局主要领导专门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国家局对《规定》、《意见》、《办法》的精神要义,并发放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手册,进一步增强了市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
(二)开展镇(街道)统计骨干培训。我局在各类专业统计业务培训会上,抓住时机对镇级统计宣传和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重要法律体系知识的基础上,今年8月中旬,在慈溪白金汉爵大酒店组织举办了一期镇(街道)统计工作骨干业务培训班,重点学习了各专业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心理健康的自我调适与维护等内容,并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遵照宁波市局“强队伍、转观念、广宣传、严执法、重信用”的总方针,不断提升全市统计法治工作水平,努力为全市统计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开展对企业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一是借助全省统计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对全市“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开展教育。全年共有2100余人注册学习,1500多人通过考试获得证书。二是通过专业培训会上放映法制动漫宣传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开展对企业统计的普法教育。三是发放《统计法律宣传手册》学习宣传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宣教。借助今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及去年8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我局自行编印《统计法律宣传手册》学习宣传资料4000份,通过统计工作人员进企业发送省局、宁波局及我局编印的统计法学习宣传资料,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着重解读新的《统计法实施条例》对企业统计工作及数据质量的相关规定,使企业统计人员加深对法律法规的掌握与理解,避免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开展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一是常态化普法宣传。借助官方微信、微博和短信发布统计普法信息,通过平台定期和不定期公布,使统计普法常态化、便捷化、有效化,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二是开展进社区法制宣传。为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慈溪市统计局于3月初联合眉山社区,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活动,通过黑板墙宣传、发放统计法宣传资料和普法纪念品,鼓励群众扫码慈溪市统计微信公众平台,使统计普法更深入人心。三是开展主题日普法宣传。9月20日“中国统计开放日”,以“走进四经普”结合市普法办“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为主题的慈溪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走进企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城区地税大厅、观海卫西工业园区设摊举行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在醒目位置摆放“经普摸家底、服务我和你”等宣传展架,宣传发动市民关注“慈溪统计”微信公众号,积极参加抽奖活动,现场提供统计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发放四经普单位清查告知书、环保袋、经普纪念品1000多份,扎实推进慈溪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有条不紊开展、提高社会公众依法统计意识。在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及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专门上街设摊,在市图书馆广场及浒山街道眉山社区开展了“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建设法治统计”为主题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5周年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扫描“慈溪统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发放宣传纪念品1000多份。
(五)开展机关干部法制专题教育。一是组织中心组成员集中学法。今年来我局分6次组织党组中心组成员进行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统计法制专题学习,先后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及统计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将统计法制与党风廉政建设、“两学一做”主题教育、依法治国理论体系结合起来专题学习讨论,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分批组织全局干部积极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有计划、分阶段地在局内网上及时公布参学人员的学习情况,跟踪督查并提醒全局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按时完成理论学习内容和学法用法考试。截止目前,全局应考人员考试通过率达到100%的。三是开设法制宣讲课堂。今年在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自学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开设二期法制宣讲课堂,邀请市内法律专家讲授统计法相关条例、细则及法律法规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应用的法律专题。通过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三、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一是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工作。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自查和抽查的通知》及《省局关于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专业数据管控,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发映本地发展实际,我局根据省、宁波市局统计数据核查工作计划部署,在全市投资、工业、贸易业、服务业、农业等专业领域开展统计数据专项自查工作。全年,自查企业2089家,其中核查错误数据单位184家。并专门开办一期镇(街道)统计工作骨干业务培训班,重点学习了各专业数据质量管控办法、统计法律知识,督促企业真实、准确、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做到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对工作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按级上报、及时整改,坚决肃清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二是开展诚信单位创建工作。今年,我局继续推进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工作,把遵守统计法律及统计制度作为统计诚信单位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慈溪市统计诚信单位创建的申报工作,通过宣传发动,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从中评定23家单位为诚信单位。
三是开展统计执法稽查。今年,我局按照年初安排,重点在规上工业、服务业、建筑业领域对全市63家企事业统计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稽查)。其中,执法稽查60家,查处并完结案件3起,罚款1.5万元。通过统计执法检查(稽查),使基层统计对依法统计有了新的认识,促进了以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见效。随着 “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要求于6月导入全部统计执法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单,完善“两库”名单的录入,加强“双随机”系统的维护,于9月底完成“双随机”任务的抽取工作,共抽取30家调查单位,涉及批零住餐、服务业、工业等专业,目前已完成所有随机抽查企业检查工作。同时继续优化统计职称考核、统计继续教育网络报名方式,及时公开公布月度“四上”企业申报条件,实现统计服务项目让群众和企业“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的要求。
二是实现机关行政合同管理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科室对行政合同进行统一审核和保管,并落实专人负责合同登记工作,及时录入到全市机关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三是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在学习国家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及《浙江省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相关文书制作,积极参加市法制办、宁波市局案卷评审。
四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上年聘请麦田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为局法律顾问仍在有效期间,对于一些涉法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五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为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和信息的需求,我局刊发了《统计信息》、《慈溪统计分析》、《进度数据》月度专刊,《今日慈溪》、《慈溪年鉴》年度综合刊物,季度召开新闻发布,并在 “慈溪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统计工作动态,按月发布全市及各镇(街道)社会经济主要指标运行情况,解读社会公众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截止目前,已编写《统计信息》24期、《慈溪统计分析》44期、《进度数据》20期,发布“慈溪统计”微博150条,“慈溪统计”微信97条。
2018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了存在的问题。一是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还不够深,统计普法工作开展还不平衡,尤其是对基层领导干部和单位法人的普法培训教育,在深度和广度上还须进一步扩展与加强;二是普法的形式、途径和载体还须进一步创新,统计普法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统计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与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尚有一定的差距,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予以改进和提高,为更好地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夯实基础。
2019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法制办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和“七五”统计普法规划,继续抓好统计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对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短板”问题,进一步提高统计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更好地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
一是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严格要求,加强管理。按照先培训、后执法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统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同时抓好新知识、新法规、新方法的集中学习。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交流,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强化统计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普法。继续推进统计法律知识进机关活动,结合近几年国家及省查处的几起重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把统计法规学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开展一期镇级党政领导党校培训专题学习统计法,使各界紧绷敬畏统计法之弦,时刻把联网直报的“四条红线”、统计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三个不得”记在心里,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政府统计工作的能力。
三是开展相关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切实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紧紧围绕各类普查、专项调查及统计重大改革等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在重要时段和节点,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大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和户外宣传阵地,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四是深化基层统计人员普法教育。紧抓统计法治教育不放松,结合我市实际,利用各专业会议、业务培训会等平台,适时穿插或专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岗前任职的普法教育,筑牢广大统计工作者坚决反对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五是加强统计执法力度。深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双随机”抽查原则开展统计执法(稽查)。督促落实统计执法(稽查)工作责任,组织落实完成宁波市局下达的统计稽查工作任务。对统计违法现象严格按照《浙江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处罚裁量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杜绝畸轻畸重、执法不公的现象发生。
六、加大统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适时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依法查处的有关统计违法案件信息。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统计违法单位,将列入统计失信单位并进行公开曝光,以震慑违法者,警示全社会、增强统计法律的威慑力。
慈溪市统计局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