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18-01954
市发改局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省级政策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2018-02-01
2018-01-30
面向社会
慈发改价〔2018〕5号
废止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浙江省定价目录》(浙价法〔2018〕2号)转发给你们,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关于转发<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慈发改价〔2015〕3号)同时废止。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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