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发展改革局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8-03-13 00:00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今年发展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宁波市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践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在课题谋划实施、重大项目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民生保障优化和系统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安排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和我市发展实际,按照积极稳妥、切实可行的原则,2018年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安排如下:地区生产总值全市和市级分别增长8%以上和7.5%,规上工业增加值全市和市级分别增长9.5%和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和市级分别增长16%和8%,民间投资全市和市级分别增长9%和8%,外贸自营出口总额确保全国份额,实际利用外资全市和市级分别为5.8亿美元和 2.3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市和市级分别增长10%和9%,全市居民、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以上、8%和8%以上。
  二、全市投资和项目安排
  按照中央“深化投资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在优化供给结构中的关键性作用”的总体要求,围绕宁波和我市“六争攻坚”具体部署,以扩大有效投资、推动投资高质量增长为目标,以宁波“四加速六加快”有效投资攻坚行动和我市“项目争速”攻坚行动为载体,以扩大民间投资和产业投资为重点,以“四个一批”项目攻坚为抓手,全力以赴抓好重大项目的谋划盯引和建设推进,确保全年民间投资增长8%,工业投资增长10%、争取增长12%,省市县长项目工程落地率达到50%以上、争取100%,新启动实施PPP项目3个以上,其他各项投资结构性指标确保完成宁波下达任务。
  一是“项目争速”攻坚行动安排。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着眼项目“前期、开工、续建、投产”四个环节,各安排10个重点项目,形成“谋划盯引一批、前期攻坚一批、实施推进一批、投资见效一批”共40个“四个一批”攻坚项目,强化领导联系、工作推进、要素保障和责任落实等机制,以重大项目为支撑推动投资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同时,加大项目招商力度,完成一批重大项目储备。
  二是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按照“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合理安排、确保绩效”的原则,重点保障续建项目、民生项目、完工项目。同时,根据新的形势,积极调整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方式,按照新的要求分类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共安排建设项目70只,年度投资计划52.2亿元,并安排一批预备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
  三是重点工程计划安排。重新编排计划结转项目,并深化重大前期项目转化工作,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第一批拟安排98个项目,总投资517.8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32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42个。
  四是民生实事项目计划安排。经人代会票决后,2018年度共确定了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扩建工程、中部三塘横江拓疏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观附公路改造工程、截污纳管工程、电动公交车更新项目、掌二线改造工程、晓记江停车场改造工程、“雪亮工程”等10个民生实事项目。
  三、2018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一)着力在加强研究谋划、增强发展后劲上有新成效
  一是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继续有效执行经济运行联席会议制度,动态掌握宁波新一年监测制度变化情况,修订出台我市2018年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深化落实目标下达、例会分析、每月监测、季度公示、工作督查及监测考核等工作,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是抓好计划编制执行。做好2018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准确把握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加强上下沟通及兄弟县市区横向比较,科学编制下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开展“十三五”规划执行中期评估,推动《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
  三是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宁波市重大发展战略导向,围绕宁波环湾智能经济新区发展、宁波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等重大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相关重大课题研究,积极谋划我市发展湾区经济、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平台、项目和改革举措。同时,积极推进接轨上海各项工作,在出台规划基础上做好任务细化与责任分解,争取在产业、科创、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实现接轨工作的突破性进展。
  (二)着力在推进重大项目、优化投资结构上有新举措
  一是提升投资保障管理水平。针对投资统计口径及方法的重大调整,重点抓好投资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增加做大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投资比重,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有效支撑。同时对我市“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进行再次梳理,重点围绕高铁、高速、供给侧改革和消费升级,加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构建新的产业平台。根据上级发改部门有关投资的考核导向,及时做好我市各地各部门投资任务分解和考核办法调整。
  二是完善项目重点突破机制。组织开展好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积极摸排我市建设规模大,投资效果显著,产业科技先进的重点建设项目参加。推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日常受理的工作机制,滚动管理重点项目库。建立完善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储备库,努力破解要素制约,推动项目尽早列入年度重大前期项目计划。加强PPP项目储备和推介示范,重点围绕使用者付费的一些经营性项目,拓展PPP模式领域,带动我市民间投资。深化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通报、督查督促和回头看三项制度。
  三是继续抓好重大项目谋划争取。沪甬跨杭州湾铁路项目,配合宁波市沪嘉甬铁路筹建办完成工可相关专题研究,争取沪嘉甬铁路项目通过“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调增为国家“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实施类项目。进一步巩固经停慈溪设站的线路的技术方案,力争在可研编制中尽快稳定线路方案。城际铁路宁波至慈溪线项目,将进一步明确线位走向,优化站点布局,争取采用交流供电制式;积极推进城际铁路PPP合作模式研究,争取有利于我市的配套政策和早日开工建设。城际铁路宁波至余慈线二期项目,将就线路走向及站点设置与设计单位做好对接;同时做好连接余姚北和慈溪高铁站的轨道结构和车辆运输系统的前期研究。杭州湾港区(海黄山码头)项目,在设计单位就杭州湾港区建设5万吨以上港口的预可行性研究基础上,进一步论证宏观经济的可行性,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将杭州湾港区列入宁波舟山港规划港口之一,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三)着力在重点领域改革,突破发展瓶颈有新进展
  一是协调推进经济体制专项改革。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聚焦问题短板和现实需求,制订出台经济体制领域年度改革要点及实施方案,协调推进“中国制造2025”和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创新孵化园区、产业投资基金、创业创新人才集聚、国有企事业单位市场化运营、招商体制、财税制度、行政审批服务等体制机制改革,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动力活力。
  二是深化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及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会同和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向上做好沟通衔接,加快推进产城融合、投融资机制、土地要素、民生保障、城市治理等五大重点领域改革任务落实。扎实推进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任务的推进,攻坚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及时收集报送改革监测指标数据。
  三是加快卫星城市、中心镇改革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支持卫星城市、中心镇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功能区、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加快发展。以小城市和卫星城市三年行动计划为指导,加快小城市、卫星城市开发建设的进程,加强资金、土地等资源要素的保障,提升发展实力。鼓励卫星城市、中心镇改革创新,支持有基础、有潜力、有空间、有需求的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开展各类先行先试、重点突破的改革试点。继续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力争我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走在宁波市各县市(区)前列。
  四是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环境、医疗卫生、教育收费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着重做好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民办教育、差别化停车收费、垃圾处理收费等价格调整。贯彻落实《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度),进一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着力在新旧动能转换、激发转型活力上有新起色
  一是深化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加快小家电智造小镇省级小镇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领导机制,加大招商力度,加快重大项目落地,推进核心区建设,争取早日命名。推动息壤、智能电器、天元古家具、欧陆跨贸等重点小镇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建设,提升宁波市级特色小镇创建质量,积极申报第四批省级特色小镇。深化“一镇一品”培育,推动鸣鹤国药康养小镇等培育对象根据自身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进一步提高规划质量和建设水平。
  二是稳步推进海洋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做好上级海洋经济规划衔接落实,重点做好重大围涂项目的建设用海指标争取,推进滨海区中捷(宁波)国际产业合作园、欧路跨贸小镇建设等海洋经济集聚区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做好战新主要指标分析调整和重点战新企业监测工作,加大战新初创型企业和专业园培育申报力度。
  三是持续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做好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配合推动建立碳交易市场。继续做好省级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示范试点城市相关工作,排摸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环资项目,积极申报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推进低碳社区建设。
  四是继续抓好产业项目申报管理。积极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产业项目,完善我市产业项目申报储备库,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及产业建设基金。强化2008年以来未验收中央投资产业项目管理,对上保持紧密沟通,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未完成的中央项目得到妥善处置。
  五是大力推进清费减负降成本工作。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进一步落实上级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努力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物流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公示制度和年度情况报告制度。
  (五)着力在增进民生福祉、优化服务供给上有新突破
  一是力促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按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流程推进2018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及时制定2018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计划书,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和协调督促工作,确保民生实事按计划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同时,制定我市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及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督促各项工作开展落实。
  二是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并与许可、处罚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在项目审批、政府采购、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领域查询并使用信用信息。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实施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推行环保信用评价,继续开展打击逃废债行动。
  三是力促市场价格稳定。强化价格监测和预研预判,完善价格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继续做好日常民生商品的价格监测调控,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制订实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全面做好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规范民生服务项目价费行为,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件,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畅通群众的价格利益诉求渠道。积极推进价格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坚持质量效率相统一,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工作。
  (六)着力在抓好队伍建设,提升系统合力上有新成绩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学透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集中培训、专题调研、青年论坛等载体作用,促进干部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继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升干部依法行政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组织开展基层调研和重点课题研究,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研究成果转化率。积极倡导改革创新和务实干事精神,提高干部队伍整体合力。
  三是深化作风效能建设。持续推进“四风”整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关注重大项目审批、干部选拔任用、专项资金安排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