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890X0/2018-52128
浒山街道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乡镇街道政策
综合政务/其他
2018-03-15
2018-03-15
面向社会
浒街办〔2018〕17号
有效
各社区(村):
《2018年度社区(村)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认真抓好落实。
浒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12日
2018年度社区(村)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大力推进美丽慈溪建设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积极倡导广大市民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进一步改善辖区环境质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管理体系。
二、总则
1、考核工作由街道环境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环保办”)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对象为各社区(村)。
2、街道环保办每季度对各社区(村)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3、考核分为基本分考核和加减分考核两项内容,以信息报送、资料查阅为主,结合实地检查、抽查等方式综合考评。
4、考核运用:基本分考核得分与社区(村)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挂钩,按原标准奖励;加减分考核得分奖励标准翻倍,与基本分考核得分相加后,作为评优依据;基本分考核得分不足90分的,取消奖励和评优资格。
5、本考核办法由街道环保办负责解释。
三、基本分考核内容(详见附件)
四、加减分考核内容
1、环境保护工作(活动)信息被下列媒体录用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加分:
(1)在《浒山生态文明建设简报》、《浒山城报》上刊登的,单列标题的每次加3分,其他每次加1分。
(2)在微信公众号《阿拉浒山》上发布的,每次加2分;在微信公众号《慈溪环保》上发布的,每次加5分。
(3)在市81890《民声》杂志上刊登的,每次加3分。
(4)在《慈溪日报》上刊登的,每次加5分。
(5)在慈溪电视台相关栏目中播出的,每次加6分。
(6)被慈溪市级以上媒体录用的,由街道环保办审核后决定加分分值。
鉴于公平考虑,多个社区共同举办的活动,加分时相应分值平分,有余数时补足成整数。
除在《浒山生态文明建设简报》上刊登的以外,其余加分需提供证明材料:报纸、杂志上刊登的,须提供刊物清晰照片或者扫描件,并注明刊物名称、发行日期、第几版或者第几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须提供屏幕截图,并注明发布日期;电视台栏目中播出的,须提供视频截图和播音内容文字稿件,并注明电视台栏目名称和首播日期。以上证明材料须及时上报,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加分,同一信息可重复计分。
2、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每成功调解1起环境污染矛盾纠纷事件,并填写《浒山街道环境矛盾纠纷调解记录表》上报后,由街道环保办视情加2~5分。
3、扎实开展污染源日常监督工作,全年4次监督均未扣分且总数在80家以上的,每增加1家加0.1分。
4、鼓励各社区(村)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地实施生态(环保宣传)建设项目,有实施意向的在3月底前上报《项目可行性方案申报表》。经街道环保办审核同意,并按时完成的每个项目视情加5~10分,并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已建成的项目要继续巩固提高,若有破旧损坏的要及时修复更新,相关费用可填写《项目补助申请表》申请经费补助。
5、基本分考核得分满分的加10分。
6、新增加的有关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另行制定加分,具体以通知为准。
7、辖区内若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或者有居民投诉环境问题,应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做好相关调处工作,并将调处结果及时上报街道环境监察中队。因未及时调处、上报,导致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者被新闻媒体事先曝光的每次减10分,并取消评优资格。
8、辖区内若出现废塑料、小印花、小电镀、小熔炼、重金属酸洗、涉铅生产加工等我市明令禁止的重污染行业,或者发生垃圾焚烧事件的,应立即进行制止并上报街道环境监察中队(垃圾焚烧上报街道城管中队),未及时制止的每次减10分,故意包庇、隐瞒不报的每次减20分,并取消评优资格。
9、上报的考核资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除涉及项目不得分外,倒减相应分值,并取消评优资格。
五、有关要求
1、考核资料上报。除污染源日常监督和协会基金一览表需提交纸质资料外,其他资料报送电子版即可,可发送至“环境监察中队”邮箱或通过QQ报送。
各类环保活动填写《活动记录表》报送,报送前须将word文档的文件名改成“报送日期+社区名+活动主题”。
宣传窗刊出“创模专栏”和电子屏播放环保宣传标语2项工作,直接报送照片即可。其中,宣传窗照片要求拍摄2张以上,N张近照(能看清刊出的内容),1张远照(要拍进整个宣传窗的整体轮廓);电子屏(辖区内电子屏数量不足的可以用横幅代替)照片不限张数,要求能基本拍摄到全部播放内容。照片报送前须先导入电脑中,将照片的文件名改成“**社区第*季度宣传窗(或电子屏)”,后面再加上1、2、3数字以便区分。报送的照片查看属性时必须要有拍摄日期,无拍摄日期的不符合考核要求,因此,手机拍摄的照片推荐使用USB线导入电脑,或者使用微信电脑版文件传输助手(须选中“原图”);用QQ传送照片时,必须用“传送文件”的方式,不能用“发送图片”的方式。
2、污染源日常监督。对辖区内餐饮行业每季度开展1次监督,填写《监督记录表》和《汇总表》及时上报。上报资料时,《汇总表》在前,填表时要根据被监督对象的地址进行排序;《监督记录表》在后,要按照汇总表上的顺序依次叠放。街道环保办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上交的资料到年底统一返还。
各类餐饮行业中,经营过程中无油烟产生的不监督(仅少量产生的可根据是否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视情监督),流动摊点不监督,位于超市、菜市场和大型综合性商场内部的不监督,须特别注意茶座、酒吧、浴场等,若有饭菜供应的也要监督。
3、环境污染矛盾纠纷调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事件主要是指企事业单位(包括家庭作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油烟、异味、扬尘)、废水,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未按要求处置的固体废物等,对他人正常的工作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可以是街道相关部门转办的信访,也可以是各社区(村)自行发现的问题,又或者是受理的居民投诉。
各社区(村)一是要结合日常工作密切关注和掌握辖区内因环境污染而引起的矛盾纠纷事件、潜在因素,二是要利用各类活动、会议向居民传达“小事找社区”,尽可能地将一些环境污染小矛盾、小纠纷调解在基层。若遇无法调解、需采取执法措施的,及时上报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4、加强环保志愿者协会建设。一是积极筹措协会基金,确保协会工作能正常开展,并做到财务透明、收支合理、有据可查;二是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有针对性地发展志愿者队伍,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每个协会会员全年参加志愿活动不少于2次,只挂名不参加活动的应予除名;三是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协助社区做好环保宣传教育、污染源日常监督、调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环境不稳定因素、环境整治等工作。
5、本考核办法中所涉及到的有关表格,请到“浒山环保”QQ群“文件”——“环保有关表格”中下载。
附件:2018年度社区(村)环境保护工作基本分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