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34M/2018-34360

发布机构:

掌起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18-03-28

成文日期:

2018-03-0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掌委〔2018〕21号

有效性:

有效

中共掌起镇委员会关于开展镇机关中层干部新一轮聘任的实施意见

我镇机关中层干部聘期届满,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根据上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开展镇机关新一轮中层干部聘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中层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选拔任用的镇机关中层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工作职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提任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具有中层副职两年以上的经历;提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不受任职经历年限的限制。
  3、初次选聘为镇中层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中层干部正常退任年龄一般男不超过53周岁,女不超过51周岁(从镇党委讨论决定之日起计算)。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聘任职位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社局核定的中层职数,我镇内设机构可聘任中层干部职数18个,包括党政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济发展办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农业农村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城建办主任1名,综合治理办主任1名、副主任2名,社会事务办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中一名分管环卫,享受中层正职),财政管理办主任1名,食安办专职副主任1名,综合指挥室专职副主任1名。其他中层1名,人才办专职副主任(享受中层正职)。
事业单位可聘任中层干部职数5名,包括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1名,综合文化站站长1名,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所长1名,安监所所长1名,现代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1名。
  三、程序方法
  本次选拔任用采用直接选拔方法,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动议。镇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2、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对象为镇机关全体干部,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3、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由镇党委组织部门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提交镇党委充分酝酿后研究确定。
确定考察对象时, 应当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3)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5)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4、组织考察。考察实行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相关情况事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要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拟任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德行表现和工作实绩。组织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到本人居住地村(社区)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综合分析考察情况的基础上,形成考察材料。
  5、讨论决定。机关中层职务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进行充分酝酿。镇与市级部门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事先征求市级部门的意见。
镇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三分之二同意形成决定。
  6、谈话公示。对决定任用的中层干部,由镇党委领导同本人谈话。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对提拔任用的干部,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7、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中层干部任免时间以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或依法任命、当选之日起计算。聘期内作个别调整的,新任中层干部聘期截止时间应与其他中层干部一致。中层干部任免时间和聘期起讫时间应在任免文件中注明。其中,新提任的中层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8、任免备案。中层干部职务任免后,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慈溪市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备案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连同任免文件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其中《慈溪市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备案表》和任免文件同时报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委办备案。
  根据《慈溪市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慈委组〔2013〕28号)规定应事先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的,应当在选拔任用工作启动前报告,经答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附件:中层职位民主推荐表



                                                   中共掌起镇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