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10C/2018-12158
市教育局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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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策
科技、教育/教育
2018-04-16
2018-04-16
面向社会
慈教普〔2018〕16号
有效
慈教普〔2018〕16号
各教办,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及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宁波市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项目的通知》(甬教基﹝2018﹞8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8年慈溪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时对有关学生给予适当加分录取的优惠,加分类别分政策性加分和竞赛获奖类加分两大类:政策性加分指《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浙民优〔2004〕196号)规定的对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33号)规定的对象给予加分录取;竞赛获奖类加分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慈溪市、宁波市或浙江省)组织或认可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定奖项或有特长的学生给予加分录取。现将我市2018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对有关考生的加分条件、加分范围、加分分值及操作程序等事项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分条件、范围和幅度
1.政策类
(1)归侨及华侨子女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凭市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市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加6分投档;
(2)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执行,其中给予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加分,仍执行加6分投档优待。符合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父母的现役军人证件、相应证书和相关部队师级政治部(处)有关证明,凭经慈溪市人武部和慈溪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双拥办)审核后出具的证明,加相应分值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
(3)革命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加30分投档。
2.竞赛类(2018 年竞赛类加分分信息学和体育艺术两大类别)
(1)宁波市级及以上竞赛
①信息学竞赛加分的对象和分值为:参加由省教育厅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止)的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参加宁波市教育局与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止)一等奖获得者,加6分。
②体育、艺术类:参照《2018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体育、艺术竞赛活动获奖考生予以加分的规定》执行(见附件1)。
(2)慈溪市级竞赛(市教育局确认的竞赛活动项目见附件2)。
①初中阶段参加由市教育局主办或确认的文艺调演(比赛),获独唱(奏、舞)一等奖的加3分、二等奖的加2分,获重唱(奏)、双(三)人舞一等奖的加2分,现场表演的群体节目一等奖领唱(奏、舞)者加2分。
②初中阶段参加由市教育局主办或确认的中学生书法、摄影、绘画(均为现场创作)、珠心算、劳技作品制作竞赛、科技创新类活动(含选送宁波及以上参赛),获一等奖的加3分,获二等奖的加2分。
③初中阶段起至2018年5月15日止,参加由市教育局主办或市教育局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列入体育竞赛计划的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加3分,获第四至六名的加2分。
2020年起,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将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奖励类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二、操作办法
1.凡属加分范围的考生,须填写《慈溪市2018年高中段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见附件3),并按表中要求由校长签名、加盖公章。
2.各初中负责收集在本校报考而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及《慈溪市2018年高中段招生加分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等,送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审核手续。
3.审核手续办理日期截止到5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若考生在同一类别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其加分分值按最大一项的加分分值计入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总分,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和竞赛获奖类加分合计不得超过30分(含30分)。
四、各地、学校要坚持“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加分政策,对学校审核后的加分学生情况,要在送市教育局中招办前校内张榜公示五天,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市教育局中招办举报电话:63919027、63919029、63919028。
五、各类加分若发生争议时,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裁定。
六、本次有关项目的加分政策仅限当年有效。
附件:1.2018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体育艺术类竞赛活动获奖考生予以加分的规定
2. 2018年慈溪市高中段招生确认的慈溪市级竞赛项目
3.慈溪市2018年高中段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
4.慈溪市2018年高中段招生加分考生名单汇总表
慈溪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6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委
宣传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教育考试中心,华红、
楼雪聪、沈小贤、王益女同志。
慈溪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6日印发
附件1
2018年宁波市高中段招生体育、艺术竞赛活动
获奖考生予以加分的规定
一、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止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下列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8分:
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项目仅限田径、排球、游泳、健美操);ZSBL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十强赛或总决赛;ZSTL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总决赛;ZSFL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ZSSL省中小学生游泳联赛总决赛。
二、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止参加宁波市第十七届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项目仅限田径、游泳、篮球、排球(沙排)、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射击、武术、蹦技、体操(艺术体操)、重竞技(拳击、举重、摔跤、跆拳道、散打、柔道)、水上(帆船、帆板、皮划艇、赛艇)。
三、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止参加由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列入计划的全市中学生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6分。今年符合加分条件的比赛项目经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共同确认如下:
宁波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宁波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ZSBL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ZSTL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ZSFL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宁波赛区)市级赛。
四、2015年12月-2018年5月,获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A级证书者加6分。
附件2:
2018年慈溪市高中段招生确认的
慈溪市级竞赛项目
1.慈溪市第五十二届、第五十三届、第五十四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2.2015年、2016年、2017年慈溪市初中生乒乓球赛
3.2016年慈溪市初中学生水上项目比赛
4.2015年、2017年慈溪市中小学生射击比赛
5. 2018年慈溪市中小学生独唱(奏、舞)、重唱(奏)、双(三)人舞比赛
6.2015年、2016年、2017年慈溪市初中学生劳技操作竞赛
7.慈溪市2015年、2016年、2017年中小学生珠心算邀请赛
8.慈溪市第九届(2015年)、第十届(2017年)中小学生科技节各项竞赛
9.2015年、2016年、2017年宁波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慈溪市选送参加)
附件3:
慈溪市2018年高中段招生加分考生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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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序号 |
| 毕业学校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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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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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核 意见 |
学校(盖章) 审核人(签名)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 ||||
市级及 以上有 关主管 部门审 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中 招 办 审 核 意 见 |
经核实,同意录取时加 分。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附有关加分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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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只提供样张,请自行复制,此表5月15日前上报有效。
附件4:
慈溪市2018年高中段招生加分考生名单汇总表
学校: (盖章)
报名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加分依据 | 加分分值 | |
政策性加分 | 竞赛获奖类加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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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学校留底,二份5月15日前交中招办,逾期不办)
填表人: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加分考生”是指:(1)竞赛类加分:在慈溪市级及以上、项目由市教育局主办或认可的活动中获奖考生;(2)政策性加分: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及现役军人子女等。
2.“加分考生”各类的具体标准对照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慈溪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项目的通知》,由学校负责向考生详细说明。
3.竞赛类加分考生的“加分理由”栏应填明竞赛的时间、名称、项目、成绩、名次、颁奖单位等;政策性加分考生也在“加分理由”栏中详细填上有关情况。
4.本表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实,由专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才能生效,否则作无效处理。此表由学校在指定日期前汇总报市教育局普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