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365B/2018-98601
市科技局
主动公开
信息公示
科技、教育/科教综合类,科技、教育/科技管理
2018-04-16
2018-04-11
面向社会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浙科发高〔2016〕8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通知》(浙科发高〔2018〕60号)要求,结合我市创新型初创企业培育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度省级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按照《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经我市推荐并报省科技厅备案通过,且纳入“省科技创新云平台”管理和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含历年),名单见附件1。
已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再纳入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范围。
对于已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填报相关信息、并经宁波市科技局公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参与此次评价工作,同时优先推荐为省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二、评价流程
1、各地归口部门按照评价指标择优推荐2家以上企业填写《2018年度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核定信息表》(附件3),同时企业需上交2015至2017年三年财务报表、2017年企业研发人员和企业职工清单、企业知识产权清单等与评价指标相关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需盖章)。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幅、利税总额年均增幅、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占总收入比例等。
2、各地归口部门根据企业填报内容,汇总填入《2018年度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核定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党政信息网科技局科技计划科邮箱。企业把经镇(街道、园区)盖章确认的纸质核定信息表、评价指标相关材料各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计划科。
3、我局将对各地报送的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汇总排序,择优选择30家企业推荐至上级科技部门。
4、经省科技厅核准,颁发“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2年。
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4月24日
联系人:徐锡波 徐彬
联系电话:63961330 63961312
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行政服务中心)1313室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