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947H/2018-51732
市交通运输局
主动公开
规划信息
工业、交通
2018-06-12
2018-06-12
面向社会
局机关有关科室、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现将《慈溪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2日
慈溪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根据《慈溪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慈安办〔2018〕24号)文件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排查市域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完善与相关部门监管联动机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严把危险品运输企业资质关,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格资质审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资质),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及信誉档案,强化危险品运输企业信用考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以及非法使用改装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押运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事运输违法行为。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和援救协调机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参与针对性演练,提升一线员工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四)加强市级部门联合检查力度,积极配合安监部门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和执行发货与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8年4月到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到5月)
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排摸底数,动员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立即整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停运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并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9日)
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或联合执法,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从严处罚。
(三)总结完善阶段(10月至11月底)
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严管严查的常态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总工程师卢银淼任组长,市运管所所长周旭江任副组长,局运管科、市运管所有关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管科,熊柏能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等。
(二)强化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做到“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要实行“黑名单”管理,切实提高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成本。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策划专项行动宣传,打好宣传战。组织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同时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形成对非法违法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依法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不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监管不力、渎职和滥用职权,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企业单位,都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