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一体化服务12条”促进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5 15:07 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推行“一体化服务12条”促进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推行“一体化服务12条”促进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人才是竞争之本、转型之要、活力之源。优质高效的贴心服务,是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的关键因素。为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更大力度引进集聚高端人才,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等方面的引领作用,现就进一步优化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工作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实施“三抢”战略(抢机遇、抢项目、抢人才)、“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为契机,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人才满意导向,切实增强各地各部门人才服务意识,通过推行“一体化服务12条”,即搭建四个平台、提供四大服务、建立四项机制,做到服务精细化、长效化、个性化和定制化,让领军人才办事更省心、创业无忧虑、生活有保障、发展有平台,全面营造人才发展最优生态环境。

二、服务对象

本意见所称的领军人才,是指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慈创办企业,或与本市企业、机构合作从事科技创新活动,市“上林英才”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能够引领带动我市某一领域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三、工作模式

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工作在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详见附件1),形成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提供政策支持和统筹协调,市级各相关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资源,各镇(街道、园区)主抓服务工作落实,市镇两级联动的服务工作体系,确保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各项服务举措落到实处。

(一)搭建四个平台,优化领军人才项目引育生态

1.搭建才富对接信息平台。面向海内外广泛征集领军人才项目信息及其服务需求信息;全面排摸我市企业(个人)闲置厂房、闲置资金、自有人才团队等信息,掌握其意向投资领域、项目合作意向、企业技术难题等。依托上林英才创业服务网,建立“领军人才项目信息库”和“投资合作意向和技术难题信息库”,实现对领军人才项目融资需求和企业(个人)投资合作意向、技术难题合作需求精准筛选和匹配。经常性开展人才项目现场路演和网上路演,不定期举行特邀式、定向性、一对一等对接洽谈活动,促进才富有效对接。

2.搭建招才引智活动平台。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并重,定期组织开展海外招才引智活动、高层次人才来慈创业行活动等,适时举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和赴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专项引才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在海内外的知名度,使更多的人才关注慈溪、了解慈溪、落户慈溪,持续打响活动引才品牌。

3.搭建社会化引才合作平台。加强与国内外优质人才服务机构、社团组织、协会等引才单位合作,支持知名人才服务机构在慈设立分支机构,加大社会化引才奖励力度。在国内外重点城市布局建设一批引才工作站,进一步拓展引才渠道;依托海内外慈溪同乡会、浙大校友会、创新创业孵化器、人才服务机构等,聘请一批引才大使,持续推动“以情引才”“以才引才”,促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集聚。

4.搭建创业要素供给平台。健全市、镇(街道、园区)两级领军人才项目落户配套政策体系,盘活社会闲置厂房、资金等资源,确保土地、厂房、水、电、气等基本创业要素供给。完善“上林英才”平台链,发挥与中科院合作的两大平台研发园作用,强化“上林英才”创业园、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等园区间的功能衔接和配套,着力打造总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慈溪环湾智能经济人才大走廊。依托社会化资源,支持建设一批成本低、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发挥宁波美国创新孵化器离岸孵化功能,鼓励引进专业化孵化器管理团队和人才服务机构。

(二)提供四大服务,营造领军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5.提供人才计划申报服务。建立完善“上林英才”计划网上申报系统,为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平台;优化评审模式,建立快速审核、决策、落地机制,对特别优秀或亟需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采取简易评审程序。依托高层次、专业性社会化机构力量,逐步实现人才项目申报等部分服务职能外包。

6.提供人才项目落地服务。不定期邀请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领军人才项目来慈交流对接,做好创新创业政策环境推介、实地考察等工作,并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切实帮助解决领军人才关心关注的问题,尽早促成人才项目落地。市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要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制定领军人才项目落地服务工作方案,开通领军人才创业服务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周期,协同做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消防、环保、安监、规划、国土、建设等各项审批手续办理“一站式”服务工作,为领军人才项目快速落地提供最大便利。

7.提供人才创业帮扶服务。根据领军人才企业不同需求,有针对性提供工商、税务、科技、法律、金融、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产业政策、安全生产等方面培训服务,帮助其加强自身团队建设,促进其与市内外相关企业在生产、管理、销售等全方位合作和资源对接。结合领军人才企业实际需求,物色和推荐相应领域的专家,给予专业性指导和帮助。探索推行领军人才创业服务券,对领军人才企业注册、法务、财务、人才招聘等予以政策支持。强化人力资源保障,采取专场招聘、RPO招聘、猎头招聘等多种手段支持其招揽各类中高端人才,优先向其输送“百名紧缺经济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引导其采用股权激励等措施吸引和留住人才。强化创业融资扶持,依托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探索成立市级人才引导基金,并带动一批社会资本、风(创)投基金等参与领军人才项目投资;支持银行对领军人才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推进科技信贷风险池建设,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类型的信贷融资;对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企业,积极推动股改、上市。在我市政府资金投资工程项目、购买产品和服务等,优先选择、使用我市领军人才创办企业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简化相应的流程和程序。

8.提供人才生活配套服务。进一步健全领军人才及其团队配套服务政策,加强教育、医疗、住房等服务资源供给,落实专人为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提供户口迁移、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健康体检、年终慰问、人才认证、安家补助申领、免租房和公租房保障、人才公寓申购、购房补贴申领等全方位服务。完善高层次人才优惠证制度,落实领军人才生活配套等服务政策。成立市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定期组织各类活动,为领军人才搭建交流沟通的互动平台。

(三)建立四项机制,确保领军人才服务及时高效

9.建立领导干部结对联系机制。结合市领导联系人才制度,对市领导联系人才对象再作进一步拓展,建立由市领导挂帅,属地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助创专员组成的市领导联系领军人才项目服务机制(名单详见附件2),加强对结对联系领军人才项目的帮扶和指导。动态了解市领导联系的领军人才项目孵化情况、服务诉求,及时帮助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有关情况记录和报送工作。市领导联系服务领军人才项目名单可根据组成人员变动,领军人才项目新增或退出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公布。

10.建立助创专员跟踪服务机制。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明确领军人才服务工作责任人,并指定一名助创专员,为领军人才提供全方位跟踪服务。市级部门助创专员要根据本部门职能,及时办理领军人才服务诉求,为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相应业务指导,为其办理各类审批手续和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在上林英才创业园设立领军人才服务总窗,及时受理领军人才反映的诉求和问题,并由各职能部门助创专员上门提供“一站式”服务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助创专员要强化属地管理职责,注重日常信息收集和处理,定期走访,每月至少两次上门服务属地内(或意向落户)的领军人才企业(或项目),第一时间掌握其进展情况和服务诉求,做好情况处理、报送和跟踪服务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要统筹抓好助创专员队伍建设。

11.建立服务诉求受理处理机制。建立“各镇(街道、园区)受理并报备——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并流转——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或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专题协调小组协调处理——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服务诉求快速流转处理机制,对领军人才的服务诉求做到即时受理、同步报备、快速流转、限时解决、及时反馈。各镇(街道、园区)助创专员应在受理领军人才服务诉求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并于受理当天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镇(街道、园区)受理后不能有效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流转给对应的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或领军人才创业创新专题协调小组处理,并督促其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或领军人才创业创新专题协调小组处理不了的,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跟进处理,一般情况下须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领军人才属地镇(街道、园区)助创专员应全程跟踪服务诉求处理情况,与领军人才保持沟通,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12.建立情况通报监督考核机制。强化信息收集和发布,各镇(街道、园区)、市级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征集到的人才项目信息、企业(个人)投资合作意向和技术难题,以及联系走访掌握的领军人才项目孵化进展、服务诉求及处理情况等信息录入才富对接信息平台;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底对各镇(街道、园区)、市级相关部门上述信息录入、处理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综合编印一期工作简报,报市领导和各地各部门,并对在信息征集、信息报备、问题解决等方面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强化考核评价,将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工作纳入市绩效考核体系,以才富信息和技术难题征集报送情况、人才项目服务情况、人才服务诉求报送和办理情况、人才满意度评价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各项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努力为全市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附件:1.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市领导联系服务领军人才项目名单

 

 

 

 

 附件1

 

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项 敏

副组长:傅贵荣

周培剑

沈小贤

周 阳

成 员:华家平(市政府办公室)

杨 儿(市政府办公室)

贺振遥(市委组织部)

赵录平(市编委办)

徐国强(市人力社保局)

余银国(市发展改革局)

龚激红(市经信局)

张志锋(市教育局)

霍建君(市科技局)

谢 晖(市公安局)

周国爱(市财政局)

何建立(市国土资源局)

郑松华(市环保局)

毛群谊(市规划局)

华利波(市住建局)

沈均达(市农业局)

励映忠(市商务局)

方向明(市文广局)

史国建(市卫生计生局)

胡建平(市市场监管局)

叶 芳(市司法局)

叶钊君(市安全监管局)

黄建岳(市侨办)

蒋永亮(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陈可伟(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谢志荣(市金融办)

曹建国(市国税局)

魏徐林(市国资办)

王洪敏(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邹荣烽(市人民银行)

叶可辉(宁波银监局慈溪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由徐国强兼任主任,虞骏、龚敏捷、王挺飞、王金权、谢柏南、励聪、许百远兼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专题协调小组:

一、注册审批协调小组

组 长:蒋永亮(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副组长:戚俊彦(市市场监管局)

成 员:胡铁劲(市发展改革局)

虞 骏(市人力社保局)

郑登科(市商务局)

沈鸣学(市财政局)

徐佳力(市国税局)

陆 毅(市环保局)

方 敏(市公安局)

虞 晓(市规划局)

陈剑波(市国土资源局)

励 聪(市住建局)

李建赞(市安全监管局)

二、金融信贷协调小组

组 长:谢志荣(市金融办)

副组长:黄 坚(市人民银行)

成 员:范哲慰(市财政局)

许百远(市经信局)

王能锋(市科技局)

虞 骏(市人力社保局)

晁 益(宁波银监局慈溪办事处)

三、子女就学协调小组

组 长:张志锋(市教育局)

副组长:虞 骏(市人力社保局)

四、配偶安置协调小组

组 长:徐国强(市人力社保局)

副组长:黄华正(市编委办)

成 员:丁 军(市国资办)

许百远(市经信局)

五、住房保障协调小组

组 长:华利波(市住建局)

副组长:高 峰(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 员:潘钊先(市财政局)

虞 骏(市人力社保局)

六、健康医疗协调小组

组 长:史国建(市卫生计生局)

副组长:虞 骏(市人力社保局)

七、产业成果转化服务小组

组 长:龚激红(市经信局)

副组长:徐裔君(市科技局)

成 员:陶 袆(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史 军(市财政局)

戚俊彦(市市场监管局)

岑一平(市司法局)

虞 骏(市人力社保局)


 

 

 

 

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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