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8993Q/2018-26703
匡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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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4
2018-07-19
面向社会
匡委〔2018〕40号
有效
各村(居),相关办公室、职能部门:
《匡堰镇集中开展流浪犬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匡堰镇委员会
匡堰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9日
匡堰镇集中开展流浪犬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净化城乡公共卫生环境,减少、消除流浪犬扰民、伤人、伤畜,传播疫情等安全隐患,我镇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流浪犬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城乡环境卫生、根除流浪犬扰民问题为出发点,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广泛宣传犬患危害性,及时查处和有效治理城镇街面流浪犬、敞放犬和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力争在短期内改善流浪犬患突出的现状,犬只伤人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群众文明养犬意识明显增强,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及流行性传染病的发生,为有效探索规范养犬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任务及范围
(一)整治重点
1.非法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携犬搭乘公共汽车、违反规定进入公共绿地及禁止犬只入内的场所。
2.犬只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影响环境卫生。
3.无证售犬。
4.恶犬、未免疫犬、无主流浪犬。
(二)整治范围:全镇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休闲广场、旅游景点、住宅小区为重点整治区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实施,成立匡堰镇集中开展流浪犬只专项清理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毛洪辉
副组长:童伟伟
成 员:沈超君、潘利明、吴建峰、高伟科、孙霞君
徐 杰、各村(居)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建峰担任办公室主任,陆哲伟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全镇集中开展流浪犬专项清理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各村(居)落实专(兼)职干部,为行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组建收容捕杀队
全镇区域范围分二组,其中一组由综合执法中队组成,负责王家埭、樟树、宋家漕、石人山、居委的流浪犬收容捕杀工作;另一组由保安大队组成,负责高家、龙舌、倡隆、乾炳、岗墩的流浪犬收容捕杀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派出所:在集中整治行动中牵头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整治工作,负责查处因养犬行为引起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及时查处阻碍狂犬病预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案件;依法接受、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落实收容捕杀相关工具的采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狂犬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各村(居)对恶犬、无主犬、未免疫犬的查处收容工作。
(二)市场监督所:负责对涉犬经营单位进行登记,对犬类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流通、餐饮环节非法销售食用犬类肉制品的行为;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质量安全的监测监督管理;负责督促“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制止犬只进入市场、商店”责任的落实。
(三)宣传线:加强对违规养犬的危害、狂犬病危害、犬只管理与免疫、被犬只咬伤后的处理等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章养犬行为、虐待遗弃动物行为,全面展开专项整治宣传发动,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综合执法中队:查处在镇域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售犬经营行为。
(五)农办:负责落实在7月30日前设立无主流浪犬临时收容所,及时对接落实各村(居)整治中查处的无主犬只的收容工作,确保各村(居)对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联系人:励洪泽,联系电话:13805814558、574558);负责犬类狂犬病疫苗的组织供应,组织开展对犬只的狂犬病免疫及疫情监测,建立免疫档案,发放免疫标牌,以及对犬类尸体的无害化处置监督;对兴办犬类饲养场(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和隔离场所、犬类屠宰加工场所、犬只无害化场所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对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动物诊疗许可证;负责开展犬类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六)社事办:负责建立人患狂犬病疫情监测及疫情处理制度;落实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接种、犬伤病人诊治管理、疫情监测、病人疫源地消毒、处置等工作;负责人患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查处犬只在镇域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粪便影响城镇镇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开展狂犬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监督、监测及医疗服务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工作,不断提高防治水平,并认真做好各村(居)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各村(居)对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七)城建办:加强对居民小区养犬的管理工作,督促养犬人做好犬只的登记、免疫以及日常管理等事项。
(八)各村(居):加强对辖区养犬免疫、办证的宣传动员;开展《文明养犬承诺书》签订工作;负责组织对本辖区恶犬、未免疫犬、无主流浪犬的查处收容工作;通过开展养犬管理集中宣传日和文明养犬社区行等活动、召开社会各阶层座谈会等形式,引导群众文明养犬,组织本辖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六、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宣传及犬只集中免疫、办证阶段(7月20日-7月31日)。各行政村(居),相关办公室要加大对犬类管理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对饲养的犬只进行拴养或圈养、免疫、办证。
各村(居)做好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及无主流浪犬排查登记,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镇农办全面做好犬只免疫、建档工作。
(二)实施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11月20日)。各村(居)组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检查犬只的免疫情况,对无主流浪犬集中进行查处收容处理;组织捕杀病狗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镇级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村(居)做好无主流浪犬收容和病狗捕杀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犬只在公共场所活动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违反犬类管理办法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成果验收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由镇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强流浪犬只的整治,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安康、维护城镇环境卫生的重要举措。各村(居)镇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流浪犬只整治工作,按照全镇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正面引导。各村(居)、镇级各相关部门要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加强犬只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基层组织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犬患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文明规范养犬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规养犬行为,自觉参与犬类监督管理,形成人人参与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
(三)讲究策略,注意方法。各相关部门要注意与当地群众的沟通,注意方式方法,尽量选择在人少时段进行收容捕杀,避免与群众及宗教信仰人士发生正面冲突。在执行捕杀任务时,要做好自身防护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又要确保自身安全。
(四)强力整治,确保实效。各村(居)、镇级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在全镇范围内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切实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在7月20日前落实好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协调配合,认真开展流浪狗患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消除隐患,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各村(居)、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请于每月30日前、总结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整治办公室(联系人:派出所陆哲伟;联系电话:13806642893)。
附件:匡委〔2018〕40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