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慈溪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8 14:34 信息来源: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人民政府:

  2018年,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慈溪市城市管理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慈政发〔2018〕34号),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全面提高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全力助推“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为推动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新局面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一)全力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务服务体系标准,根据省建设厅要求,全面梳理并执行政务办事事项“八统一”,目前我局职责范围内13个权力事项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按照“八统一”要求完成办事指南信息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并动态保持更新、调整。截至11月底,全部审批事项均在政务服务网公布,全部事项均达到“四星级”以上服务标准,其中30%达到“五星级”服务标准。开展“一件事情”办理,会同交警部门开展“城市道路挖掘”事项联办事宜的探讨和协商,并制定事项联办指南。同时,在“一窗平台”配置联办模块,形成线上申报、审核,达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的审批服务模式。

  (二)深化城市管理社会动员机制。举办全市“三北城管家”义工志愿服务启动仪式,成立“三北城管家”义工服务大队-服务中队-服务分队三级管理体系,加强“三北城管家”义工组织机构、台账管理、活动开展、培训激励等制度建设,提高义工组织运作规范性。同时,加强城管义工队伍建设,加大义工招募力度,架构一个队员带动一批义工的“1+X”管理模式,通过组建微信互动群、畅通信息渠道、构建培训机制等手段,推动城管义工从日常活动的参与者向问题处置者转变。目前,已通过该机制累计吸纳义工6758名,通过微信收到问题反馈3774条,其中义工主动解决上报3323条,自行处置率达88.1%。

  二、加大法制审查力度,强化源头防范和把关

  (一)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性文件工作系列文件精神,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权限和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规定,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工作。

  (二)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慈溪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合同管理的通知》(慈城管〔2014〕30号),全面执行事先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89次,提出修改意见6条。

  三、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今年来,我局积极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工作重心下移”,根据全科网格建设要求,配合属地镇(街道),合理配置村(社区)网格执法力量,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网格运行。今年来,已落实7个派驻镇(街道)执法中队联系网格工作,与112个村(社区)建立联系机制,共派驻进入网格执法人员54名。推动“执法进社区”工作,与125个老小区签订环境卫生责任制。由法制办牵头,经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审定,确定慈溪市居民小区(村)中涉及民生问题的易发违法事项执法清单,并编印成册,现已下发1000余册。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居民小区(村)易发违法事项处置流程,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居民小区(村)易发违法事项的,应及时劝阻,制止违法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或行为人拒不改正的,应及时告知相关行政机关。同时,建立与社区联系走访机制,了解情况,开展法治宣传。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知识培训、考试和领证工作。稳妥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实现执法决定合法审查“关口前置”,确保执法全程留痕。截至目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77次,制作行政执法可视化视频2300份。

  (三)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在网上流转,实现行政处罚实时监督。修订《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审核评分标准》,加强对案件质量的把握。结合自行开发的案件时限提醒系统,提高对中队案件立案、审批、处罚、结案各个环节的动态监管。同时,落实案件质量每月现场集中评查,每月案件质量通报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评查实效性。今年累计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647件,办理简易程序案件325件,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办案量都居宁波县市区首位。

  四、增强执法透明度,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在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布机构概况、工作信息和信息公开年报等重点公开事项,办理的行政处罚决定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

  (二)提高复议应诉能力。认真落实《慈溪市行政争议协调处理办法》(慈政办发〔2014〕162号)规定,提升争议处置实效。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和决定,依法化解矛盾。今年我局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起,行政诉讼案件3起,行政首长出庭应诉3起,出庭应诉率达100%,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严格执行《慈溪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慈政办发〔2015〕112号),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继续落实举报投诉“一案一倒查”倒逼机制,并定期对重点举报投诉案件处置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通报,累计倒查举报投诉件263起,未出现应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

  五、夯实法制工作基础,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研究落实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印发了《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慈综执法〔2018〕4号)的通知。

  (二)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执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专(兼)职法制员、执法队员分级分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做到“每季一考”。同时强化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机制和年度述法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积极参加公职律师证的申领,促进单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有机融合。

  (三)加强法治政府信息宣传。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宣传阵地平台建设,发挥微信、微博新媒体宣传作用,提升城市管理良好舆论环境。截至11月,市委办、市府办录用各类信息60余条;发布本级以上各类新闻动态232余则、微信106期、微博552条;拟写以案释法的案例24个;多条稿件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客户端、中国建设报、中华建设网、中国城市网等国家级媒体刊载,传播影响力明显提升。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