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0X0/2018-90137

发布机构:

浒山街道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61-2019-000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日期:

2019-01-09

成文日期:

2018-12-2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浒街办〔2018〕86号

有效性:

废止

浒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浒山街道第三轮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社区(村)、机关各办(室、所),浒山街道社区教育学院:

  《浒山街道第三轮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浒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21日

 

 

浒山街道第三轮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宁波和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入实施《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进一步提升我街道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37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57号)、《慈溪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慈政办发〔2018〕158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普惠,坚持内涵发展,整体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满足广大群众“好入园、入好园”、追求普惠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监管完善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保持在100%,普惠性幼儿园比例和招生覆盖率稳定在85%,其中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覆盖率努力确保40%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0%,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98%,其中优质幼儿园(一、二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70%;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100%,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100%,符合条件的劳动合同制教师和保健人员人均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我市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三、街道现状

目前我街道共有幼儿园9所, 核定规模72班。其中浒山街道实验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慈溪市贝盈艺术幼儿园为自主收费民办幼儿园,其余7所均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占88.89%。街道9所幼儿园全部为省等级幼儿园,等级率100%。街道在园幼儿总数共计2000人,学前三年入园率99.9%以上,省二级以上幼儿园3所,优质幼儿园招生覆盖率为58%。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90%;优质园园长和专任教师持证率100%,学历合格率100%。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预测街道内入园需求变化趋势,进一步调整、完善学前教育网点专项布局规划。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规划,预留符合规定要求的幼儿园建设用地。在控制性详规、乡镇规划、村庄规划中落实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内容。继续按浙江省三级幼儿园标准整改提升薄弱幼儿园,提升区域学前教育有效资源承载能力。根据《慈溪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五同步”实施细则》,作为东方明珠小区配套的贝盈艺术幼儿园,结合2018年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改活动,力争尽早整改到位,改办成普惠性民办省二级幼儿园。哈哈幼儿园争取完成异地迁建,努力寻求新的突破,实现等级提升,办学规模扩大到9班。景观大道壹江城住宅小区综合配套幼儿园,争取早日复工,建成一所12班规模的普惠性省二级幼儿园。西南鸣山区块新建一所9班规模的省二级幼儿园,着力解决鸣山、新江路、眉山等社区的孩子入学。东南天香桥区块新建12班小区配套幼儿园1所,着力解决天香桥村、明珠社区和前应小区的孩子入学。

2.构建0-3岁婴幼儿早教服务体系。建立由政府主导,教育、卫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管理体制,推进早教指导站扩面提质,鼓励街道内实验、中心幼儿园依托妇幼保健机构面向社区提供适合0-3岁婴幼儿成长的信息服务和专业指导,推动金山乐贝尔幼儿园的早教指导站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体系

1.按需优先保障学前教育经费。街道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巩固在8%以上。按需提高街道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额度,重点用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保障普惠性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保教人员待遇、开展保教人员培训等。

2.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政策。继续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幼儿保教人员工资和社保补助、保安补助、创建奖励、困难儿童入园补助、校方责任险补助、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等多项奖补政策,按市级相关标准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辅导作用,分层结对帮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进园指导、教师交流跟岗、互助教研等形式,提升帮扶对象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保教队伍建设支持体系

1.补齐配足保教人员。推动街道所有幼儿园按配备标准配足配齐保育教育人员(含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一、二级幼儿园每班应配备2教1保,三级幼儿园每班应配备1.5教0.5保。吸引优秀教师到公办幼儿园,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等方式增加编外人员以解决人员短缺问题。

2.健全幼儿园教职工待遇保障机制。按《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要求,确保我街道普惠性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不含社保五险单位支出部分,含公积金)不低于上一年度我市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具有初级、中级、高级技术职务的教师分别给予5000元、13000元、20000元的专业技术职务津贴。督促普惠性幼儿园按规定为保教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落实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保教人员可按规定参加事业养老保险政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符合补助条件的劳动合同制教师中单证教师年收入标准的40%和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年收入标准的50%由财政补助;符合补助条件的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全额和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其他“四险”单位负担部分的50%由财政补助;参加事业养老保险人员从2014年开始的养老保险单位负担增加部分经费按原渠道追加补助;符合条件的劳动合同制保健人员待遇纳入保障、管理体系,2018年财政暂按单证教师补助的60%予以补助,以后逐步提高,我街道按20%分担。确保劳动合同制教师在职称评定、业务培训、评奖激励等方面与事业编制教师享有同等地位。

3.优化保教人员补充源头。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各类保教人员准入机制。资格证设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的前置条件,将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设为劳动合同制教师享受财政补助的前置条件。

4.完善专业成长助推机制。完善幼儿教师培训体系,确保幼儿园在职教师(园长)5年一轮3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充分发挥街道实验幼儿园作为辅导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提升教师实施保教活动能力。充分发挥街道内现有省级、市级优秀教师、教坛新秀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培养一批骨干园长和骨干教师。

(四)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体系

1.加强幼儿园动态监管。落实幼儿园年检和办园行为常态化督查评估,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人员准入、收费行为、财务管理、保教行为等的监管。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稳步推进公办幼儿园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幼儿园的专项督导,定期向社会发布督导报告。

2.全面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街道实验幼儿园为慈溪市课程改革样本幼儿园,中心、金山乐贝尔幼儿园成为慈溪市第一批实施课程改革幼儿园,率先实质性启动了幼儿园课程改革,以此为契机,成立以园长为组长、一线教师广泛参与的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幼儿园课程方案、课程建设规划,指导广大教师做好课程实施方案,加强课程质量的内部自我评价并不断改进。建立幼儿园课程备案审核制度,规范幼儿园课程设置和实施,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贯彻落实《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指南》,加强玩教具配备,优化幼儿园教育环境。

3.提升业务指导体系。制定优质园创建计划,引导有潜力的幼儿园积极创建更高星级。加强创建指导,提高创建成功率,加快扩大二级优质幼儿园比例。启动各园特色建设活动,加强幼儿园的特色品牌建设。在规范办学行为的前提下,深化幼儿园的内涵建设,提升办学质量,以实验幼儿园为引领,分批推进幼儿园的特色品牌建设,努力做到园园有特色,园园有亮点。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城建办、社事办、财政办、社区教育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街道学前教育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筹措相应经费,定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特别要在事业规划、土地征用、经费投入、职称评审、劳动保障等方面提供更大的支持。

(二)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介,扎实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学前教育规律、科学育儿知识、学前教育先进经验等,提高社会对学前教育的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依法推进我街道学前教育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