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9013L/2019-23986
新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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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安全、司法/国家安全
2019-10-21
2019-10-21
面向社会
新镇委〔2019〕64号
有效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中心):
现将《新浦镇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小企业小加工作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新浦镇委
新浦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
新浦镇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小企业小加工作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汲取宁海“9·2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浙江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省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宁波市委市政府、慈溪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小企业小加工作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春节前,在全镇范围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小企业小加工作坊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教育大提升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打击一批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严厉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我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主要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主要范围为全镇各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使用单位和小企业、小加工作坊(以下简称“两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并推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摸、搞清底数
开展“两小”企业排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村(居委)和群租厂区为单位,以网格为单元,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的作用,组织网格长(员)逐村逐企进行拉网式排摸,建立“两小”企业清单和动态排摸机制。(牵头领导:龚国锋,牵头办公室:发展服务办,配合单位:各村(居委),综治办、综合信息指挥室、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新浦市场监管所,2019年10月25日前)
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排摸。各办(所)、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排摸本行业(除工贸行业)领域使用危化品单位,在各办(所)、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清单,并将清单录入到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系统。(牵头领导:陆冲杰,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配合单位:派出所、城建办、综治办(交管站)、城管中队、社事办、发展服务办、市场监管管理所、各村(居委),2019年10月25日前)
(二)认真核查、重点监管
在“两小”企业全面排摸基础上,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对排摸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使用危化品作为生产原料或在其他生产环节中经常使用危化品的企业,查清使用种类、数量、存储情况和生产工艺等,在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建立“一企一档”和动态核查机制,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牵头领导:陆冲杰,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心,2019年11月15日前)
其他相关办(所)和职能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排摸情况进行核查,搞清危化品使用种类、数量、存储情况等,在各办(所)和职能部门建立“一单位一档”和动态核查机制,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牵头领导:陆冲杰,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配合单位:派出所、城建办、综治办(交管站)、城管中队、社事办、发展服务办、新浦市场监管所,2019年11月10日前)
派出所要根据核查情况,依规确定相关单位为重点消防单位,经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审核后报市消防救援大队备案,纳入日常重点监管。(牵头领导:徐国权,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消防站,2019年11月20日前)。
(三)聚焦问题、严格检查
各村(居委),各办(所)、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组织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及“两小”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是否存在使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是否存在生产、储存、使用危化品场所违规住人,是否存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是否存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不完整不好用,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储存和违规使用危化品,是否组织员工安全培训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是否存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危化品使用企业是否经过安全评价等。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建立隐患清单,跟踪销号、闭环管理。其中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由镇相关办(所)和职能部门提请上级部门统一挂牌督办。建立重大问题隐患抄告制度,对发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问题隐患及时抄告相关职能单位,接受抄告的单位要及时处置。(牵头领导:陆冲杰,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配合单位:派出所、城建办、综治办(交管站)、城管中心、社事办、发展服务办、市场监管管理所、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浦所、各村(居委),2020年1月20日前)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
加大执法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十二个一律”措施。即对无证无照经营的一律查处和规范;对生产加工区域疏散通道不足2个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占用、堵塞、封闭以及其他妨碍人员疏散情形且当场不能整改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违章搭建厂棚占用间距,影响消防安全及火灾扑救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未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或未制定危化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易燃易爆场所未按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电气不防爆,设备设施未按要求进行静电接地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环节采用不易导除静电的塑料管道、塑料容器等设施,燃气装置未设置防熄火或点火失败情况下快速切断燃气紧急切断阀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依法限期拆除;生产加工区域与储存区域未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进行有效分隔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违规住人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未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危化品储存场地或危化品超量存放、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危化品存放场地和使用场所未张贴安全周知卡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易燃易爆危化品存放场地和使用场所未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或配备的器材设施不完好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员工不掌握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四懂三会”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采取吊销证照、停产整顿、取缔关闭等执法措施。同时要坚决采取停建、停电、停供、扣押等强制执法措施,确保有效整治。(牵头领导:陆冲杰,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配合单位:派出所、综治办(交管站)、城管中心、社事办、发展服务办、新浦市场监管所、消防站,各村(居委),2020年1月20日前)
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做到从严查处、从重处罚。(牵头领导:徐国权,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消防站,2020年1月20日前)
(五)加强培训、注重实效
各村(居委),各办(所)、各职能部门要督促危化品使用单位和“两小”企业依法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要求。要实行分级分类培训,以镇各办(所)和各职能部门为单位集中组织所有危化品使用单位负责人、安管员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并建立制度。(牵头领导:陆冲杰,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配合单位:各村(居委),2019年11月30日前)
要制作简明易懂的培训教材,以各村、社区(居委)和群租厂区为单位,对“两小”企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集中消防安全工作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四懂三会”(懂岗位消防流程、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实现企业各类人员培训率100%。(牵头领导:陆冲杰,牵头单位:消防站,配合单位:各村(居委)和群租厂区,2019年11月20日前)
(六)狠抓教育、落实责任
各村(居委),各办(所)、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制教育,督促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重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依法配备安管员或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加快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建立实施“红”“黑”名单制度,以诚信管理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牵头领导:陆冲杰,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配合单位:派出所、综治办(交管站)、城管中心、社事办、发展服务办、新浦市场监管所、消防站,各村(居委),2020年1月20日前)
(七)强化评价、管住源头
建立开设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企业安全负面清单,年底前危险性较高、使用量较大或使用重点监管危化品的企业要完成安全评价。2020年6月底前所有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企业要进行安全评价。对评价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落实整改。今后,凡新设立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企业,都要进行安全评价。(牵头领导:陆冲杰,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配合单位:新浦市场监管所,2020年6月30日前,分阶段推进)
(八)严格标准、改善条件
要着力改善安全技术条件,研究提出危化品使用企业更严格的生产工艺、设施设备等安全技术要求,探索实行重点企业、危险作业、危化品仓库等实时监控,并严格控制危化品使用量,严格落实操作现场监护规定。(牵头领导:陆冲杰,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配合单位:发展服务办,2019年12月31日前)
要研究制定“两小”企业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提高建筑设防等级,生产加工与储存区之间要采用不燃性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少于2个,窗户、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时,应确保火灾时易于从内部开启。(牵头领导:董冰,牵头单位:城建办,配合单位:消防站,2019年12月31日前)
严格设施配备,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有条件的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牵头领导:陆冲杰,牵头单位:消防站,2019年12月31日前)
扎实推进无违建单位创建,坚决整治影响安全的违法建筑。(牵头领导:董冰,牵头单位:三改一拆办,配合单位:各村(居委)、消防站,2020年1月20日前)
要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一律予以淘汰。要加大“低散乱”整治力度,切实整治一批无安全保障条件的“两小”企业。要加快小微工业园区建设,改造、提升、推动“两小”企业进区入园。(牵头领导:龚国锋,牵头单位:发展服务办,配合单位:各村(居委),分阶段推进)
(九)夯实基础,提升能力
按不少于3名,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执法资格的标准,配足配强镇综合执行执法中心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力量,确保监管执法力量与本区域任务相适应,各行政村要确定一名专职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村安全生产联络员。(牵头领导:陆啸峰,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配合单位:各行政村,2019年12月31日前)
要强化镇和村级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人员、装备,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牵头领导:陆冲杰,牵头单位:消防站,配合单位:各村(居委),消防站,分阶段推进)
加强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建设,“两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应设立以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的专职网格员,并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培训。(牵头领导:陆冲杰,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配合单位:各村(居委),综治办、综合信息指挥室,2019年12月31日前)
深入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强化各类预案管理和预案演练。(牵头领导:陆冲杰,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配合单位:各村(居委),群租厂区,2019年12月31日前)
(十)加强研判、严控风险
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及时报告并治理重大风险和隐患。严格执行《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暂行办法》,镇和村两级要定期组织风险辨识,落实管控风险的工作措施。镇每月召集发展服务办、派出所、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浦所、城建办、三改一拆办、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新浦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及消防站进行会商,根据本辖区新增企业、流动人口变化、危险品进出量、违章搭建情况、新增特种设备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等,加强风险研判,认真梳理风险点、管控措施及监督检查重点。(牵头领导:陆冲杰,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配合单位:各村(居委),各办(所),相关职能部门,2019年10月份起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居委),各办(所)、各职能部门一定要深刻汲取事故血的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要把本次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检视问题、整改问题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以丁方云镇长为组长,其他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办(所)和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成员由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派出所、发展服务办、城管中心、新浦市场监管所和消防站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班,负责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导和情况通报等工作。镇人大要加强部门履职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严格执法。政协联络委要针对安全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强民主监督。镇纪委、组织办要加强监督,督促干部履职尽责。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全力支持打好这场大会战。加强对各级参加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排摸、核查、检查等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能力,确保质量。各村(居委),各办(所)、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线本部门专项工作方案,迅速有序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要强化大会战工作资金保障,镇财政办要将大会战工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要足额保证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三)强化工作联动。要强化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村(居委)要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能,各办(所)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条线业务指导,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牵头组织、上级协调联动的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涉及多部门、跨区域、跨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实现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
(四)严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各级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各办(所)、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将严肃问责。镇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村(居委),各办(所)、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五)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委),各办(所)、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动员和教育引导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要发动基层和社会组织力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奖励力度,对拒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
(六)注重长效管理。认真总结本次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好的做法,梳理制定相关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制度,固化排查、检查、整治工作及安评、技改等源头管理方面的做法,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本次阶段性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结束后,转入制度化、常态化、有效化的工作状态,确保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持续有效整治。
请各村(居委),各办(所)、各职能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第3周起,每周一、四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20年1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工作总结。相关整治工作数据采集和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另行规定。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高权,马雪锋,联系电话:63578060。
附件:新浦镇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小企业小加工作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领导小组
抄送:镇党政综合办,市安委办。
新浦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