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0XM/2019-22164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信息公示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国土资源与能源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19-11-13

成文日期:

2019-11-1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宁波市恒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元亨雅园2#地块项目用地复核验收意见2019017(F)

发布日期:2019-11-13 09:31 信息来源: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宁波市恒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元亨雅园2#地块,位于白沙路街道,北临前应路,东临道路留地、邻慈溪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南邻白彭安置区块,西邻道路。本项目共有国有土地使用证5本,证号分别为慈国用(2013)第018210号、慈国用(2014)第0103672号、第0115135号、第0115140号、第0115139号,共计土地使用权面积8899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期限至2083年8月4日。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302822012A21104)及后续约定,约定该项目在2019年11月4日之前竣工,按《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配建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社区用房,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容积率1.2-1.8。

根据《关于明确规划居住用地包含其它功能的有关意见》(慈规划〔2015〕23号)文件,36套商业服务房产补缴土地出让金,变更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和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期限为2059年11月10日。

根据验收申请和相关材料,该项目于2019年8月19日竣工,经宁波市宇科国土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勘测,实际用地面积与出让合同一致。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慈溪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测成果备案证明》,该项目建筑总面积236192.08平方米(计容面积160174.43平方米),容积率1.80,地上建筑面积159939.48平方米,其中住宅用房155278.19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3598.38平方米,其他用房1062.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252.60平方米,其中储藏间用房38.52平方米,车位用房16697.77平方米,住宅用房10282.25平方米,其他用房49234.06平方米。土地分宗分摊正确,复核验收合格。

希宁波市恒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到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