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19-51188
市住建局
主动公开
信息公示
城乡建设
2019-11-25
2019-11-25
面向社会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2〕2号)文件,现将下列企业申请退还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单位: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示内容:
1、外地进慈建设工程企业在慈溪市范围内未承接工程项目;
2、外地进慈建设工程企业在慈溪市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已满六个月;
3、未发生欠薪投诉或群体性事件;
4、符合人工工资支付担保退还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时间:
-(15天)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以上内容存在疑义的,请于2019年12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建设管理科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科(慈溪市古塘街道三北大街458号510室)。
邮政编码:315300
联系电话:0574-63029087
慈溪市住建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