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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法治慈溪建设工作要点》(慈党法办发〔2019〕3号)、《中共慈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慈党法办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结合我局实际,多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慈溪市民政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业务科室(单位)。
二是重视法治学习。推进学法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关于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2019年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市民政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确保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强化局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机制,举办青年干部学习会读书沙龙,邀请市委党校老师授课,观看廉政电影,局领导讲党课等活动,开展了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等领域的培训7次。为青年干部设置政策法规、文学作品、生活常识读书角2处。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继续推进在编干部职工执法证申领工作,申领执法证件27人,持证率为90%。调整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熟悉法律知识、通过司法考试的4名工作人员充实到法治建设队伍中来。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核等涉法活动8次。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慈溪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机制,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对2018年12月前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44件,其中继续有效28件,废止16件,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告。根据机构改革工作精神,加强与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联系,做好涉及划转工作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移交工作。
二、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升民政服务能力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以及颗粒化工作要求,我局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从与群众和企业关系最紧密事项做起,调整完善我局行政权力清单,明确权力和责任边界,并落实专人继续有效运行浙江政务服务网各类权力运行系统。截至目前,办理行政审批案件21844件,其中部门之间网上地名证明流转1707件,占门牌证明总办件量的87.2%,承诺件平均办理天数1.95天,免费快递送达229件。“慈溪市树育职业培训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案卷”被评为优秀行政许可案卷。完成了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换届审计、注销清算工作招投标,为70家社会组织提供免费的审计服务。
二是主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慈溪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慈溪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慈溪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慈溪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内部运行程度序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转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的通知》(慈政发〔2011〕50号)和宁波市民政执法支队制发的《民政执法法律文书(试行)》的要求,积极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作出处罚决定等环节加强说理,说清认定的违法事实,讲明适用法律的理由,并实行网上公开。截止目前,办理行政处罚28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28件。
三是落实行政调解制度。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熟悉法律知识、信访工作的5名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制定了《慈溪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建立了首问责任制,明确了行政调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行政调解的范围以及工作流程。引入慈溪市向日葵公益服务社参与离婚调解工作,招募到律师、教师、医生、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机关退休人员、个体企业主、牧师等志愿者47名,每天上午组织两名志愿者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婚姻家庭调解。据初步统计,2019年调解405对,60%的夫妻经调解未离婚。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56家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7-9月,组织开展书面检查,对纳入抽查对象名单的社会组织,发送《慈溪市民政系统“双随机”抽查通知书》,告知社会组织检查方式及检查内容。9-10月,对照“掌上执法”工作要求对56家社会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三、强化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治工作职责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为确保决策科学性,使决策事项更加符合群众需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慈溪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慈民〔2019〕136号)。同时,强化了决策事项的群众参与,各类重大决策事项均按规定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今年,代拟了《慈溪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细则》《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均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分别召开两次工作座谈会,邀请社区干部、居民代表参与,就村(社区)撤并、设立征求意见建议。对接法律顾问,研究“壹江城”地名更名程序,并通过慈溪日报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公告。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殡葬行业调研座谈会,听取基层关于我市殡葬殡仪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和机制。
二是深化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组织开展一年四次的“村(居)务公开”检查,在各镇(街道)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司法局抽查了107个村(社区),督促各地抓好“村(居)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四到位”,以及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五议两公开”、村民说事、居民议事等制度的落实,村(居)务公开率达到100%。指导舒苑社区、古塘社区开展清廉社区建设试点,从抓好基层党建、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监督机制、开展专题教育、开拓宣传阵地等方面着手,营造清廉、阳光、务实、和谐的社区环境,为其他社区树立样板。
三是积极培育村、社区级服务平台。58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部完成登记,覆盖率达100%,259个农村社区登记成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覆盖达95.6%,余下12个农村社区已完成网上材料申报工作,计划12月底前完成登记手续。启动2019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围绕党建、为老、帮困、助残、青少年、社区建设、环保和其他公益类服务八大主题公开征集创投项目,共收到申报项目39个,经第三方专家评审最终立项20个。同时,以公益创投为抓手,加快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品牌建设进程。周巷镇路桥村“美丽主妇”志愿队的《让爱住我家——关爱空巢老人》获宁波市第七届公益项目设计大赛优秀。浒山街道虞波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贤妈妈垃圾分类清轻团—社区垃圾分类项目》获慈溪市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
慈溪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10日
抄送:市司法局慈溪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