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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慈政发〔2018〕34号)要求,认真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部署,以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为导向,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为切实开展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相关科室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年初制发了《慈溪市住建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计划》,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各责任科室(单位)工作职责。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对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对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一律不得出台。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涉及产权保护、涉税和与《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不符的、涉及“黑名单”制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今年,我局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件;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件。
三、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
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加强行政、工程建设合同的监管。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合同事先合法性审查制度,构建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同签订、履行中的积极作用。完善行政机关合同归档、清理制度,提升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今年,我局审查行政机关合同1只。
四、深化简政放权理念,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省建设厅下发的“八统一”指导目录,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人防)系统省市县三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八统一”工作的通知》,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有关单位的责任与分工,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和“批管分离”要求,推动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同时,通过网络会审、代办跑腿等创新方式,实现局全部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100%全覆盖,并及时根据上级部门对“八统一”的调整做好同步动态调整工作。
(二)提高公共服务效能。一是严格执行项目代码制度,实现项目从立项、报建、建设到竣工的全流程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监察,用"数据跑"代替"企业跑"。二是实施施工图审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行数字图审,实现“无纸化”审图。三是推行施工许可证“承诺制审批”,简化办理手续和材料,缩短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间。
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依法行使执法职权
根据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关于印发〈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六项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动处罚裁量基准(2018版)》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为公正执法提供制度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全市建筑工程领域开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环境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执法活动。截至目前,我局已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993次巡查,出具整改通知单593份,停工通知书141份,共作出行政处罚53件,处罚金额226.9万元。
六、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做好行政裁决和应诉工作
做好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备案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向市法制办和宁波建委上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统计数据。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积极组织参加由慈溪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开展自查自评,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并根据评查结果,督促相关执法人员做好整改落实。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及时答辩,积极出庭应诉。至11月底,完成行政复议1件和行政应诉6件。
七、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努力增强法律意识
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党委理论中心组安排班子成员专题学法,同时还通过组织参加宁波住建委举办的年度法律法规集中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创新普法形式,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法制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广泛开展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编案例、学案例、用案例”活动,提高以案释法比重,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对外来民工普法教育,要求建筑面积5000平方或投资额500万以上建设项目必须在工地上设立民工学校,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
今后,我局将继续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要求,按照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狠抓落实,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