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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根据《2019年法治慈溪建设工作要点》(慈党法办发〔2019〕3号)要求,认真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现对照我局实际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以“简化优化”为抓手,推进流程再造,大幅提高办事事项即办率和跑零次比例。截止目前,我局办事事项已达到网上办实现率、掌上办实现率、跑零次实现率、办理结果提供电子证照的事项实现率、材料电子化比率100%,承诺期限压缩比达99.33%,即办事项比例达97.18%。从10月14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中,工作人员直接从开发经营系统信息库中进行数据调用或核对,不再要求纸质材料,真正做到跑零次、零材料和即办。目前,住建窗口做到零纸质材料申报的事项还包括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二)积极推进公租房申请、用水报装、用气报装一件事改革,明确一件事办事指南及申报流程。实现公租房申请40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从非居民用户申请至通水、通气不超过4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及用户内部施工、验收等时长),办理环节不超过3个,申请材料不超过1份。
(三)深入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整治。今年9月份,我局按照公平竞争实施细则的审查标准,对自2017年以来以“府令、府发、府办发”和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形式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审查和清理,对整理出的9个文件进行再审核,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并及时上报抽查到的相关文件备案审核资料,配合好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未发现限制市场准入方面的文件。
二、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力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住建系统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尤其是住房保障、房产调控、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和关系社会稳定的房地产行政决策等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民主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住建系统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意见分歧较大的重大决策事项,实现风险评估100%覆盖。全面实行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局党委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立健全备案审查意见征求、情况说明制度,完善书面审查建议处理制度。同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对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同时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事先征求局法规科的意见,对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一律不得出台。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7月份,我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涉及行政许可(审批)、核准、备案与“最多跑一次”改革不相适应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一次集中全面清理,废止了3个规范性文件。
(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应用“掌上执法系统”开展“双随机”抽查、重点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执法等各类检查活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资格考试工作。严禁无执法证件或执法证件失效的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我局具有执法资格的正式在编人员43人(从事人事、财务、文印等非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除外),现已有行政执法持证人员39人,执法证件持有率为90.7%。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全市建筑工程领域开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等执法活动。共承办行政处罚案件64件,办结处罚案件35件,处罚金额271.28万元。
(四) 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做好行政裁决和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对照检查内容,细化检查项目,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处罚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及时答辩,积极出庭应诉。依法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效果。加强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及诉权、复议权的规制。今年,我局作为被复议对象的行政复议1件,还未出复议答复;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件,庭审结果为胜诉。
三、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创新普法形式,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法制宣传。聚焦当前建筑房产领域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违法装修、物业纠纷等多发频发领域,我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根据群众需求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进社区、进小区,结合宣传栏、楼宇显示屏等载体,开展住建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对住建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以“3·15”、“安全生产月”等各类主题活动日为载体强化普法宣教。加强对外来民工普法教育,要求建筑面积5000平方或投资额500万以上建设项目必须在工地上设立民工学校,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组织开展“编案例、学案例、用案例”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劳动用工欠薪、物业管理纠纷等矛盾纠纷的协调化解。针对目前物业管理纠纷数量大、涉及面广、金额相对小的几大特点,我局建立了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处理机制,形成一个互相衔接、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的化解社会矛盾的新体系。
四、完善法治慈溪建设推进机制
加大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学习培训力度,实现法治工作队伍政治强、业务精、服务优,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和组织法治人员学习最新的建筑领域的法律规章及政策文件,促进法治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采取经验交流会、典型案例分析会等形式分析解决执法、司法、守法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疑难案件办理、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
今后,我局将继续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狠抓落实,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30日